年輕女性患上乳癌,想要保留生育能力,這是夢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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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年齡女性得了乳癌最令人頭痛、不僅擔心未來生育問題同時也會擔心乳癌的化學治療、荷爾蒙療法會不會導致不孕、畸胎等問題。

在最新公布的癌症登記報告數據顯示,乳癌發生率高峰落在40-64歲婦女,但是年輕乳癌並非罕見,文獻發表顯示全球平均年齡於年輕乳癌發生率最高國家是美國,其次是韓國、香港。

相當值得關心自己健康的乳癌朋友們重視也進一步了解這問題。

哪些因素會造成化學治療後導致卵巢功能衰竭?

影響月經周期恢復與否因素主要取決於:

1.年齡

2.化學治療的藥物組合

3.累積的化學治療藥物總量。

一般而言,化學治療後恢復月經周期機會在35歲之前為80%,35-40歲為50%,而若超過40歲才接受化學治療未來恢復月經周期機會祇有30%;尤其在處於停經年齡患者於化學治療後常導致經期不再來。

藥物成分烷化物(如Cyclophosphamide)對卵巢傷害可能性最高,其次如鉑類藥物(如Cisplatin)、紫杉醇類(如太平洋紫杉醇Taxol、歐洲洋紫杉醇Taxotere)、小紅莓(Doxorubicin、Epirubicin)對卵巢傷害性居中,最低傷害性則為5-FU、Methotrexate;接受越多次累積藥物總量越高者越容易導致化療後無月經。

當然接受化學治療時年齡也須併入卵巢危害等級評價要項。

譬如常用CAF×6療程的化學治療在30歲以下者對卵巢毒性是低危害風險等級,但使用於40歲以上年齡其對生育能力危害則是高風險等級。

任何關心生育問題者在確定乳癌診斷後或接受化學治療第一療程開始之前就需轉介並諮詢生殖中心專門醫師討論採用何種方法保留生育能力。

保留生育能力方法有哪些?

可使用方法包括:

①冷凍卵子

②冷凍胚胎

③卵巢組織移位或冷凍再植

④未成熟卵子冷凍貯存。

其中①冷凍卵子②冷凍胚胎是最常使用也是最被推薦使用方法,而後述兩種方法(③和④)則處於實驗研究階段,不適於普通使用。

取卵前須先接受刺激卵子成長藥物使用,如FSH、LH等促性腺激素,待卵子成熟後先進行麻醉然後在超聲波引導下經陰道取卵而後冷凍保存,等到完成輔助性化學或荷爾蒙治療後,有結婚對象(或有精子來源)再將冷凍卵子解凍進行人工受精成胚胎,3-5天後胚胎植入子宮受孕。

假如是已婚年輕女性,則於成功取卵後與精子進行試管受孕成胚胎,再將胚胎冰凍貯存,爾後再解凍植入子宮受孕。

卵子或胚胎在冰凍好幾年後解凍仍有極高存活機會,而活產成功率比較上凍胚胎優於凍卵。

取卵年齡也是臨床上一非常重要考察,35歲以前接受輔助生殖技術(如:冷凍卵子、冷凍胚胎)成功率較高,相反超過35歲後隨年齡增長而遞減。

文獻顯示乳癌女性因藥物治療需要經冷凍卵子、冷凍胚胎後成功活產機會約35-38%;惟不同生殖中心會有不同成功率差異性存在,更有文獻報告冷凍胚胎後成功生產機會高達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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