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字釋析- 夏老師的部落格-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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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裡,實不宜使用「吾爾渠」三字(註二),來代表第一、二、三人稱。

授課時,適有學員提問「爾」字用法,限於時間無法詳盡回答,乃利用部落格之便, ... Contents... udn網路城邦 夏老師的部落格 (到舊版) 夏老師是一位公文達人,樂於解答網友有關公文的問題!本人從事「文書作業」演講多年,如機關團體邀請本人前往有關「文書作業」相關報告,可先以電郵聯繫,我的電郵是:[email protected]或chhsi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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