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業務-本處簡介-辦公時間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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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認證時間臺中地院公證處辦理公(認)證時間:. 平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止,中午不休息。

惟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僅有值班公證人一人辦理,為維護中午洽公民眾迅速辦理 ... 搜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快捷列 法官名錄事務分配專區 電子筆錄調閱服務 法院遠距訊問 公證業務 最新公證訊息、公告 公證制度簡介 本處簡介 本院所轄民間公證人 一般請求辦理公認證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常見【公證】案件請求辦理應行注意事項 常見【認證】案件請求辦理應行注意事項 請求辦理公認證案件應填載之各式請求書、例稿、表單 公證費用 洗錢防制相關 公證業務相關法令 相關網站連結 ::: 首頁 業務簡介 公證業務 本處簡介 辦公時間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辦理公認證時間 臺中地院公證處辦理公(認)證時間: 平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5時止,中午不休息。

惟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僅有值班公證人一人辦理,為維護中午洽公民眾迅速辦理之權益,僅受理較簡易之認證事件,如:單身事實聲明.戶籍謄本等公文書,如遇人多時,敬請耐心等候. 假日:僅辦理結婚書面公證同時舉行結婚儀式,時間為上午10時。

※收件截止時間: 平日下午4時45分停止收件。

遺囑、結婚書面公證或同時舉行結婚儀式,以及較為複雜之公、認證案件,請於上午11時、下午4時前辦理。

為能於當日完成您申請辦理的案件,請自行斟酌案件的繁雜程度,預留公證人審查作業的時間;以免當日辦公時間內無法辦理完結。

※辦理結婚書面公證同時舉行結婚儀式,請提前至少三天工作天,至本處(潭子)預約。

例如:欲申請104年12月22日(星期二)結婚,應於104年12月16日(星期三)前預約 ※如案件有向其他機關或個人查證之需求,請預留公證人查證之時間(至少三個工作天)受理案件,公證人如須外出查證,至少須預留三個工作天。

發布日期:110-04-22 更新日期:110-07-26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證處 認識本院 本院沿革 關於院長 關於法官 本院組織 本院管轄 地址電話 位置交通 政府資訊公開 新聞公告 新聞稿 即時澄清新聞 公示送達 徵人啟事 採購資訊 其他資訊 業務簡介 民事 訴訟外ADR 少年 刑事 行政訴訟 政風專區 公證業務 提存業務 登記業務 司法會計 司法統計 家事 性騷擾防治專區 調查保護專區 民事執行 查詢服務 法學資料檢索 裁判書查詢 裁判主文公告 案件進度查詢 開庭進度查詢 庭期表查詢 名冊專區 義務辯護專區 案件相關查詢 司法公告查詢 其他查詢服務 便民服務 聯合服務中心 視訊諮詢服務 訴訟須知 書狀範例 常見問答 多元繳費服務 徵收費用標準 閱卷聲請 系統服務 與民有約 消債專區 電子檔案上傳區 防疫訊息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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