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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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15)日通過研考會簽陳國家安全會議函送「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研考會表示,國家安全局考量各中央行政機關均有依中央行政機關 ... 首頁 新聞與公告本院新聞 :::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影音新聞一般新聞97年前影音資料即時新聞澄清部會新聞行政院會議首長行程質詢案件管理系統行政院公報RSS頻道服務 本院新聞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 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 日期:100-09-15 行政院會今(15)日通過研考會簽陳國家安全會議函送「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研考會表示,國家安全局考量各中央行政機關均有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組織法之趨勢,又依據98年11月4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全體委員第7次會議,要求國安局檢討修正組織法,將任務編組單位督察室等予以建制化之決議,以及因應國安局情報及特勤工作需要之考量,因此擬具「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草案。

本案修正要點如下:(一)設立依據。

(修正條文第1條)(二)權限職掌及隸屬關係。

(修正條文第2條)(三)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

(修正條文第3條)(四)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

(修正條文第4條)(五)因情報及特勤工作需要得設必要之內部單位。

(修正條文第5條)(六)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修正條文第6條)(七)因業務需要得設駐外單位或派員駐境外辦事。

(修正條文第7條)(八)營區安全及情報(特勤)工作任務所需基層事務人力,得以兵役人員充任之。

(修正條文第8條)(九)機密預算編列、審查方式。

(修正條文第9條)(十)施行日期。

(修正條文第10條) 最新新聞 訪視安康接待室蘇揆:保存不義遺址記取教訓不容威權不義再發生111-02-27因應俄烏情勢,政院盤點檢視能源、民生物資、工業物料、金融市場等四大面向,確保物資、物價及金融穩定111-02-26因應俄烏情勢變化蘇揆:積極強化錯假訊息澄清並穩定物價及金融市場111-02-24因應疫情現況 蘇揆:調整放寬管制建立「經濟與防疫並存」新模式111-02-24 院長行程 視察基隆捷運計畫出席「2022世界母語日-原住民族語言復振頒獎典禮暨發展會議」 重要政策 打造安全舒適的就學環境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 部會新聞 駐日臺灣文化中心串聯臺日德三方合作臺灣新銳藝術家許哲瑜新作在日首度亮相奧地利中華僑校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熱鬧揭牌 回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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