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室- 國立中山大學-圖書與資訊處 - 中山大學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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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以時計算,最高預約時數為四小時。

· 1樓、6-8樓的討論室須達2人登記才可預約,4樓討論室則為5人。

· 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討論室,最大預約總時數為16小時。

· 須於預約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館藏服務 規則與使用 圖資處空間場地借用 iSpace研討空間預約系統 討論室 1.討論室透過研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

2.借用資格: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為利用館藏進行教學或研討時,即可申請。

3.場地介紹:本處討論室每間均備有電視、桌椅、白板及白板筆。

   樓層 編號 可容納人數 預約人數 1樓 1A 6-8人 2人 1B 4樓 4A 6-12人 5人 4B 4C 6樓 6A 3-6人 2人 6B 7樓 7A 3-6人 2人 7B 8樓 8A 3-6人 2人 8B 4.預約及使用限制 預約以時計算,最高預約時數為四小時。

1樓、6-8樓的討論室須達2人登記才可預約,4樓討論室則為5人。

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討論室,最大預約總時數為16小時。

預約時須輸入至少2位或5位共同使用者之證號,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

須於預約使用時間,持借用成員中2位或5位的借書證依序靠卡啟用,使用期間須持卡進出。

若逾借用時間15分鐘未報到啟用,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

可暫時離開討論室,但若超過20分鐘,系統將自動釋出該空間。

討論室若後續無人預約使用,可於使用結束前20分鐘於室內讀卡機面板續借一次,最長可續借2小時。

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內使用討論室,應於預定使用時間30分鐘前由預約成員之一取消預約。

  5.違規處理辦法 如有以下違規行事累積達三次,即停權30天: 與他人交換使用或轉讓 吸煙、飲食、喧嘩或其他不當行為 使用完畢未將場地恢復整潔 攜入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 預約未到 於室內外張貼紙張、海報等遮蔽物 毀損空間內設備(直接停權30天,並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 未清空個人物品(本處得逕行取出且不負保管責任)   6.注意事項 預約成功將發出確認通知信,如欲修改個人信箱之Email,請至校園單一登入口網站變更,以利訊息順利送達。

未經同意不得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若因使用不當導致空間內設施損毀,借用者須負擔全額賠償責任。

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前遷出個人物品,逾期未遷出者,本處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件清出,且不負保管責任。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勿討論室內,若有遺失本處概不負責。

本處遇有清點、清潔及維護之必要時,工作人員可逕行入內,不必經借用人同意。

借用者取用本館圖書資料,應辦理借閱手續,如有未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得逕行取出歸架。

本處於必要時有權隨時通知借用人收回討論室。

預約人數 2人(1樓、6-8樓) 5人(4樓) 最短預約時數 1小時 最長預約時數 4小時 最大預約總時數 14天內16小時 多久前可開始預約 14天前 報到時限 借期開始15分鐘內靠卡報到 續借 1次 最大續借時間 2小時 暫離逾時 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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