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標示管理辦法§5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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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再製酒類:指以食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加入動植物性輔料、藥材、礦物或其他食品添加物,調製而成之酒精飲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於百分之二者。
七、料理酒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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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類標示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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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酒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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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nat.gov.tw
3.1.2 水果再製酒類︰指以食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加入水果或其衍生產品,調製而成之含酒精飲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於2.5%(g/mL)者。
- 2再製酒類 - 信義鄉農會
再製酒類-指以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加入動植物性輔料、藥材、礦物或其他食品添加物,調製而成之酒精飲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於百分之二者。
- 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 ...
2 水果再製酒類應以食用酒精、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加入水果或其衍生產品,調製而成之含酒精飲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於2%(20g/L)者。所稱釀造酒,指以水果、糧穀類及 ...
- 4108年國產及進口再製酒類數量表 - 財政部國庫署
- 5106年菸酒統計資料-進口酒類查驗管理業務 - 財政部國庫署
各月別國產及進口再製酒類數量表.xls · 各月別國產及進口再製酒類數量表.pdf · 國產及進口菸酒類總量表.ods. 19.各月別國產及進口酒精類數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