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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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履行國防職能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如人民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部長 魏鳳和 火箭軍上將 發言人(3) 吳 謙陸軍大校任國強陸軍大校譚克非陸軍大校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組織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部級 聯絡方式 八一大樓  實際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旁) 對外官網 www.mod.gov.cn 相關連結 中國軍網(解放軍報社主辦)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54年9月 影像資料 八一大樓,攝自中華世紀壇 景山前街「三座門」的國防部原辦公樓 對應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 最高軍事領導機構 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國家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 陸軍 海軍 空軍 火箭軍 戰略支援部隊 軍兵種·預備役·文職人員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 ·機動 ·海警) 中國民兵(海上民兵) 軍委機關職能部門 辦公廳 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裝備發展部訓練管理部·國防動員部紀委(監委)·政法委·科技委戰略規劃辦·改革編制辦·國際軍合辦審計署·機關事務管理總局 軍委直屬部隊 聯勤保障部隊 軍委直屬院校和科研機構 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軍事科學院 五大戰區 東部戰區(陸·海·空)南部戰區(陸·海·空)西部戰區(陸·空)北部戰區(陸·海·空)中部戰區(陸·空) 軍事制度 兵役制度·編制等級·戰備等級軍銜(陸·海·空)·武警警銜軍事將領·政治委員 國務院系統 國防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防動員委·邊海防委·空中交通管理委 地方人民武裝部 軍事思想 軍事戰略方針·發展戰略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人民戰爭·戰術(三三制)游擊戰·運動戰·超限戰 其他資料 中國戰爭史·解放軍軍事家 中國軍事史·中國水軍史 中國空軍史·中國航天史 解放軍軍史·解放軍軍服 院校·糾察·保衛·檢察·審判 香港軍事·澳門軍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履行國防職能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如人民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銜級、薪給等。

國防部於1954年9月成立,由國防部長領導,依慣例由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兼任。

國防部不負責統轄和指揮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軍事指揮職能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職能部門承擔。

一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

目次 1沿革 1.1中革軍委 1.2成立初期 1.3職權擴大 1.4機構「消失」 1.5文革結束後 2職責 3機構設置 3.1內設機構 3.2直屬機構 4歷任領導 5辦公場所 6參考文獻 7外部連結 8參見 沿革[編輯] 中革軍委[編輯]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作為國家最高軍事領導機關,統一管轄並指揮中國人民解放軍及其它武裝力量。

這時期,軍隊的最高領率機關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擔任。

副主席包括共產黨員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以及民主黨派人士程潛。

28名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包括共產黨員21人,民主人士7人。

此後,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即停止工作,但是依然堅持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成立初期[編輯]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並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規定在國家體制中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作為諮詢議事機構。

根據全國人大通過的國務院機構設置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列入國務院序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相應撤銷。

鑑於國家體制中設立了國防委員會,中共中央政治局隨後決定,在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之下,成立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

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軍事委員會有關軍事工作的決定,可用「軍事委員會」(簡稱軍委)的名義由內部系統下達,其須公開發布的命令和指示,則用國務院或國防部的名義下達。

國防部長由主持中共中央軍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懷擔任。

原冠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者,一律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字樣,如「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等。

1954年11月,任命黃克誠、譚政、蕭勁光、王樹聲、蕭克、李達、廖漢生為國防部副部長[1]。

參照蘇聯軍隊的模式,解放軍建立了八總部體制,包括總參謀部、訓練總監部、武裝力量監察部、總政治部、總幹部部、總後勤部、總財務部、總軍械部。

不過,由於蘇聯國防部為實體機構,與蘇軍各總部是上下級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因此,如此中國特色的「虛化」的國防部如何運作並無任何經驗可供借鑑。

雖然安排了多位解放軍總部領導擔任國防部副部長,但在如何協調總參謀部與國防部關係的問題上,時任總參謀長粟裕與彭德懷之間卻發生了諸多矛盾。

許多原來由軍委和總部頒發的命令、指示,要求改由國防部署名。

而哪些要以國防部的名義發佈,哪些不用,又沒有明確的規定。

雖然軍委於1955年3月責成總參起草國防部與總參職責條例,但一直未能獲得通過。

直到1958年10月,由軍委秘書長、國防部副部長黃克誠取代粟裕,出任總參謀長。

1958年7月,中共中央軍委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規定,中央軍委是中共中央的軍事工作部門,是統一領導全軍的統率機關,軍委主席是全軍統帥。

國防部是軍委對外的名稱。

軍委決定的事項,凡需經國務院批准,或需用行政名義下達的,由國防部長簽署。

中央軍委領導下的總部體制仍恢復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三總部體制。

此時國防部長仍由彭德懷擔任,副部長黃克誠、譚政、肖勁光、王樹聲、廖漢生、粟裕。

職權擴大[編輯] 1959年9月廬山會議後,林彪開始主持軍委日常工作,任軍委副主席和國防部長。

羅瑞卿擔任軍委秘書長、總參謀長,主持軍委辦公會議,負責軍委的日常工作。

國防部副部長擴大到11人:羅瑞卿、譚政、肖勁光、王樹聲、廖漢生、粟裕、陳賡、許光達、許世友、劉亞樓。

此時國防部副部長由總部、軍兵種及大軍區領導兼任,幾乎成為了軍委的「翻版」,而軍委秘書長的權力也日益「膨脹」。

1956年10月後,在國防部的名義下,先後成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六研究院、第七研究院、第十研究院等科研機構和國防科學委員會等科研領導部門。

1963年9月,中央軍委副主席賀龍主持軍委日常工作,但國防部長一職仍由林彪擔任,羅瑞卿繼續擔任軍委秘書長。

1965年11月後,羅瑞卿被解除一切職務,林彪重新主持中央軍委日常工作。

由軍委副秘書長、副總參謀長楊成武代理總參謀長,兼軍委辦公廳主任。

然而,楊成武未被任命為國防部副部長。

機構「消失」[編輯]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中央軍委的正常工作受到極大的影響。

這期間,軍委的日常工作先後由軍委辦公會議和軍委辦事組處理。

1958年7月軍委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不再被執行,軍隊對外直接使用「中央軍委」的名義,不再出現「國防部」。

文革結束後[編輯] 1975年和1978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國家未再設國防委員會。

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任命葉劍英為國防部長,副部長粟裕、許世友。

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任命徐向前為國防部長,未再任命國防部副部長。

1980年1月,楊得志、肖克被任命國防部副部長。

1981年3月,中央軍委秘書長耿飈被任命為國防部長(1981年7月,楊尚昆任中央軍委秘書長)。

這一時期內,在軍事外交活動中開始重新使用「國防部長」的名義。

1979年元旦,也是以國防部長徐向前名義發佈命令,福建前線部隊停止對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等島嶼的炮擊。

但更多情況下仍是直接使用中央軍委的名義,如對越自衛反擊戰時公開發表的各種文告、命令。

1982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的武裝力量。

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與此同時,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繼續存在,其職能和國家軍委完全相同。

這表明中央軍委同時有兩個名稱:一個是中共中央軍委,一個是國家的中央軍委。

從而確立了黨和國家高度集中統一的行使領導職權的國防領導體制。

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即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

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

需要國防部辦理的事宜,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國防動員部等組成部門分別辦理。

1996年,根據中央決定,組建國防部外事辦公室,不再保留國防部外事局。

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前,國防部的徵兵辦公室即為總參謀部動員部,維和事務辦公室隸屬總參謀部情報部,外事辦公室即總參謀部外事局。

2008年初,國防部開始設立發言人制度,並成立了國防部新聞事務局。

2016年1月,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中,撤銷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外事辦公室(國防部外事辦公室),調整組建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2]。

同時對外改稱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3][4]。

改革後,國防部相關職能由軍委對應職能部門承接,國防部新聞局設在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辦公廳。

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

職責[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行使下列職權: 編制國防建設的有關發展規劃和計劃; 制定國防建設方面的有關政策和行政法規; 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 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 領導和管理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和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等方面的建設和組織實施工作; 領導和管理擁軍優屬工作和退役軍人保障工作; 與中央軍事委員會共同領導民兵的建設,徵兵工作,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的管理工作; 法律規定的與國防建設事業有關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編輯] 根據有關規定,國防部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編輯] 國防部新聞局 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 國防部國際傳播局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 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 (國防部新聞局設在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與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防部國際傳播局設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國防部徵兵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

) 直屬機構[編輯] 國防部維和事務中心 歷任領導[編輯] 主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部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副部長 部長 彭德懷元帥(1954年9月28日-1959年9月17日,國務院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兼) 林 彪元帥(1959年9月17日-1971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兼) 葉劍英(1975年1月17日-1978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徐向前(1978年2月26日-1981年3月6日,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耿 飈(1981年3月6日-1982年11月19日,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兼) 張愛萍(1982年11月19日-1988年4月12日,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秘書長、委員兼) 秦基偉上將(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遲浩田上將(1993年3月29日-2003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曹剛川上將(2003年3月17日-2008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梁光烈上將(2008年3月17日-2013年3月16日,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常萬全上將(2013年3月16日-2018年3月19日,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魏鳳和上將(2018年3月19日至今,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副部長 黃克誠大將(1954年11月-1959年9月)[1] 譚 政大將(1954年11月-1965年3月)[1] 蕭勁光海軍大將(1954年11月-1975年1月)[1] 王樹聲大將(1954年11月-1974年1月)[1] 蕭 克上將(1954年11月-1958年9月,1980年1月-1983年6月18日)[1] 李 達上將(1954年11月-1958年9月)[1] 廖漢生中將(1954年11月-1965年5月)[1] 粟 裕大將(1958年12月-1978年3月)[1] 羅瑞卿公安軍大將(1959年9月-1965年12月)[1] 陳 賡大將(1959年9月-1961年3月)[1] 許光達裝甲兵大將(1959年9月-1967年8月)[1] 許世友上將(1959年9月-1978年3月)[1] 劉亞樓空軍上將(1959年9月-1965年5月)[1] 楊得志(1980年1月-1983年6月18日)[1] 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於1955年設立,1965年廢止,1988年恢復。

僅在軍銜制廢止期間任職者一概不註明其軍銜。

辦公場所[編輯] 1954年11月,成立國防部辦公廳,由位於北海公園西側廠橋的軍委辦公廳兼任,對外稱為「國防部大樓」。

1965年11月起,軍委辦公廳又兼總參謀部辦公廳。

1979年4月,軍委辦公廳與總參謀部辦公廳分開辦公,遷入景山前街20號。

此後,為了滿足軍委領導和機關辦公、會議與活動的需要,也作為外事接待和軍事外交活動的場所,在西長安街軍事博物館東側新建「八一大樓」(844工程)。

「八一大樓」於1997年3月2日動土起建,2000年後正式啟用,俗稱「國防部大樓」,目前主要也只承擔軍事外事活動。

官方沒有公佈國防部的名義上的地址。

實際上,國防部的辦公地點即中央軍委機關的辦公地點。

原來的中央軍委辦公廳大院在北京市西城區北海公園東側的景山前街20號(俗稱「三座門」——附近的大高玄殿原有三座牌樓),現在是「中央軍委辦公廳三座門接待處」,其禮堂的門廳現為中央軍委辦公廳文化活動中心「三座門藝術館」。

中央軍委在北京西山和玉泉山也有辦公地。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旁的八一大樓現在是中國軍方舉辦軍事外交會議、歡迎外國軍方領導人儀式、高級將領晉升授銜儀式等一些外事接待活動及禮儀活動的場所。

參考文獻[編輯]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編審委員會.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附卷一).北京.1998(中文(中國大陸)). 使用|accessdate=需要含有|url=(幫助) ^解放军四总部改组15部门联合参谋部是指挥关键.大公網.2016-01-12[2016-01-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国防部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挂牌.環球網.2016-01-11[2016-01-11].(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国防部介绍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能.人民網.2016-02-25[2019-04-20].(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外部連結[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官方網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的新浪微博 參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軍事主題 國際關係主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家邊海防委員會 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國務院軍事工作部門1954年9月28日至今 現任 前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研究主管部門1958年9月至1960年1月5日 繼任:(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 前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空工業部門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天工業部門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 前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電子工業部門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船舶工業部門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機械工業部 閱論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本屆(第十三屆)組成人員(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組成人員:總理(代總理、辦公室、國務院令、政府工作報告(2020年·2021年)、記者會)、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各組成部門負責人: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署審計長國務院辦公廳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總理辦公室 組成部門 外交部 國防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外國專家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航天局、原子能機構)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海洋局) 生態環境部(核安全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退役軍人事務部 應急管理部 中國人民銀行 審計署 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部分中央企業)直屬機構正部級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國家認監委、國家標準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總會) 國務院參事室 副部級 國家統計局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直機關加掛牌子 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 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事務局 辦事機構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研究室 中直機關加掛牌子 中央統戰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直屬事業單位正部級 新華社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部級中國氣象局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辦國家信訪局 發改委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工信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工信部國家煙草專賣局 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 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 交通部國家鐵路局 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局 交通部國家郵政局 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 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 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衛生健康委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 應急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直機關加掛牌子 中組部國家公務員局 中直機關下屬機構 中辦中央檔案館(國家檔案局) 中辦中央保密辦(國家保密局) 中辦中央密碼辦(國家密碼管理局) 議事協調機構(括注承擔具體工作的機構) 國防動員(發改委、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國防動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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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國家目前除已消亡者外,均與中華民國保持外交關係。

斜體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實際統治的區域。

關於中華民國的外交,另見模板:中華民國外交。

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的關係,另見模板:台灣海峽兩岸主題。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oldid=73091898" 分類:​正部級單位國防部門軍事外交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外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第1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2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3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4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5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6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7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8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9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10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11屆國務院組成部門第12屆國務院組成部門隱藏分類:​含有訪問日期但無網址的引用的頁面使用過時圖像語法的頁面與維基數據相同的新浪微博用戶名含有內容需登入查看的頁面 導覽菜單 個人工具 尚未登入討論貢獻建立賬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澳門繁體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最近修改隨機頁面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載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ČeštinaDeutschEnglishEspañolFrançaisBahasaIndonesia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МакедонскиBahasaMelayuNederlandsNorskbokmålPortuguêsРусскийSvenskaУкраїнськаTiếngViệt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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