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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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履行國防職能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如人民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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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部長
魏鳳和 火箭軍上將
發言人(3)
吳 謙陸軍大校任國強陸軍大校譚克非陸軍大校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組織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部級
聯絡方式
八一大樓
實際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旁)
對外官網
www.mod.gov.cn
相關連結
中國軍網(解放軍報社主辦)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54年9月
影像資料
八一大樓,攝自中華世紀壇
景山前街「三座門」的國防部原辦公樓
對應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
最高軍事領導機構
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國家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
陸軍 海軍 空軍
火箭軍 戰略支援部隊
軍兵種·預備役·文職人員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 ·機動 ·海警)
中國民兵(海上民兵)
軍委機關職能部門
辦公廳
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裝備發展部訓練管理部·國防動員部紀委(監委)·政法委·科技委戰略規劃辦·改革編制辦·國際軍合辦審計署·機關事務管理總局
軍委直屬部隊
聯勤保障部隊
軍委直屬院校和科研機構
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軍事科學院
五大戰區
東部戰區(陸·海·空)南部戰區(陸·海·空)西部戰區(陸·空)北部戰區(陸·海·空)中部戰區(陸·空)
軍事制度
兵役制度·編制等級·戰備等級軍銜(陸·海·空)·武警警銜軍事將領·政治委員
國務院系統
國防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防動員委·邊海防委·空中交通管理委
地方人民武裝部
軍事思想
軍事戰略方針·發展戰略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人民戰爭·戰術(三三制)游擊戰·運動戰·超限戰
其他資料
中國戰爭史·解放軍軍事家
中國軍事史·中國水軍史
中國空軍史·中國航天史
解放軍軍史·解放軍軍服
院校·糾察·保衛·檢察·審判
香港軍事·澳門軍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履行國防職能的組成部門,主要負責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如人民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銜級、薪給等。
國防部於1954年9月成立,由國防部長領導,依慣例由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兼任。
國防部不負責統轄和指揮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軍事指揮職能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職能部門承擔。
一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
目次
1沿革
1.1中革軍委
1.2成立初期
1.3職權擴大
1.4機構「消失」
1.5文革結束後
2職責
3機構設置
3.1內設機構
3.2直屬機構
4歷任領導
5辦公場所
6參考文獻
7外部連結
8參見
沿革[編輯]
中革軍委[編輯]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作為國家最高軍事領導機關,統一管轄並指揮中國人民解放軍及其它武裝力量。
這時期,軍隊的最高領率機關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擔任。
副主席包括共產黨員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以及民主黨派人士程潛。
28名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包括共產黨員21人,民主人士7人。
此後,原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即停止工作,但是依然堅持了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
成立初期[編輯]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並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規定在國家體制中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作為諮詢議事機構。
根據全國人大通過的國務院機構設置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列入國務院序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相應撤銷。
鑑於國家體制中設立了國防委員會,中共中央政治局隨後決定,在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之下,成立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其他武裝力量。
中央政治局、書記處和軍事委員會有關軍事工作的決定,可用「軍事委員會」(簡稱軍委)的名義由內部系統下達,其須公開發布的命令和指示,則用國務院或國防部的名義下達。
國防部長由主持中共中央軍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懷擔任。
原冠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者,一律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字樣,如「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等。
1954年11月,任命黃克誠、譚政、蕭勁光、王樹聲、蕭克、李達、廖漢生為國防部副部長[1]。
參照蘇聯軍隊的模式,解放軍建立了八總部體制,包括總參謀部、訓練總監部、武裝力量監察部、總政治部、總幹部部、總後勤部、總財務部、總軍械部。
不過,由於蘇聯國防部為實體機構,與蘇軍各總部是上下級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因此,如此中國特色的「虛化」的國防部如何運作並無任何經驗可供借鑑。
雖然安排了多位解放軍總部領導擔任國防部副部長,但在如何協調總參謀部與國防部關係的問題上,時任總參謀長粟裕與彭德懷之間卻發生了諸多矛盾。
許多原來由軍委和總部頒發的命令、指示,要求改由國防部署名。
而哪些要以國防部的名義發佈,哪些不用,又沒有明確的規定。
雖然軍委於1955年3月責成總參起草國防部與總參職責條例,但一直未能獲得通過。
直到1958年10月,由軍委秘書長、國防部副部長黃克誠取代粟裕,出任總參謀長。
1958年7月,中共中央軍委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規定,中央軍委是中共中央的軍事工作部門,是統一領導全軍的統率機關,軍委主席是全軍統帥。
國防部是軍委對外的名稱。
軍委決定的事項,凡需經國務院批准,或需用行政名義下達的,由國防部長簽署。
中央軍委領導下的總部體制仍恢復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三總部體制。
此時國防部長仍由彭德懷擔任,副部長黃克誠、譚政、肖勁光、王樹聲、廖漢生、粟裕。
職權擴大[編輯]
1959年9月廬山會議後,林彪開始主持軍委日常工作,任軍委副主席和國防部長。
羅瑞卿擔任軍委秘書長、總參謀長,主持軍委辦公會議,負責軍委的日常工作。
國防部副部長擴大到11人:羅瑞卿、譚政、肖勁光、王樹聲、廖漢生、粟裕、陳賡、許光達、許世友、劉亞樓。
此時國防部副部長由總部、軍兵種及大軍區領導兼任,幾乎成為了軍委的「翻版」,而軍委秘書長的權力也日益「膨脹」。
1956年10月後,在國防部的名義下,先後成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六研究院、第七研究院、第十研究院等科研機構和國防科學委員會等科研領導部門。
1963年9月,中央軍委副主席賀龍主持軍委日常工作,但國防部長一職仍由林彪擔任,羅瑞卿繼續擔任軍委秘書長。
1965年11月後,羅瑞卿被解除一切職務,林彪重新主持中央軍委日常工作。
由軍委副秘書長、副總參謀長楊成武代理總參謀長,兼軍委辦公廳主任。
然而,楊成武未被任命為國防部副部長。
機構「消失」[編輯]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中央軍委的正常工作受到極大的影響。
這期間,軍委的日常工作先後由軍委辦公會議和軍委辦事組處理。
1958年7月軍委擴大會議通過的《關於改變組織體制的決議》不再被執行,軍隊對外直接使用「中央軍委」的名義,不再出現「國防部」。
文革結束後[編輯]
1975年和1978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國家未再設國防委員會。
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任命葉劍英為國防部長,副部長粟裕、許世友。
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任命徐向前為國防部長,未再任命國防部副部長。
1980年1月,楊得志、肖克被任命國防部副部長。
1981年3月,中央軍委秘書長耿飈被任命為國防部長(1981年7月,楊尚昆任中央軍委秘書長)。
這一時期內,在軍事外交活動中開始重新使用「國防部長」的名義。
1979年元旦,也是以國防部長徐向前名義發佈命令,福建前線部隊停止對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等島嶼的炮擊。
但更多情況下仍是直接使用中央軍委的名義,如對越自衛反擊戰時公開發表的各種文告、命令。
1982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的武裝力量。
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與此同時,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繼續存在,其職能和國家軍委完全相同。
這表明中央軍委同時有兩個名稱:一個是中共中央軍委,一個是國家的中央軍委。
從而確立了黨和國家高度集中統一的行使領導職權的國防領導體制。
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即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
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
需要國防部辦理的事宜,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國防動員部等組成部門分別辦理。
1996年,根據中央決定,組建國防部外事辦公室,不再保留國防部外事局。
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前,國防部的徵兵辦公室即為總參謀部動員部,維和事務辦公室隸屬總參謀部情報部,外事辦公室即總參謀部外事局。
2008年初,國防部開始設立發言人制度,並成立了國防部新聞事務局。
2016年1月,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中,撤銷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外事辦公室(國防部外事辦公室),調整組建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2]。
同時對外改稱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3][4]。
改革後,國防部相關職能由軍委對應職能部門承接,國防部新聞局設在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辦公廳。
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
職責[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行使下列職權:
編制國防建設的有關發展規劃和計劃;
制定國防建設方面的有關政策和行政法規;
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
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
領導和管理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和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等方面的建設和組織實施工作;
領導和管理擁軍優屬工作和退役軍人保障工作;
與中央軍事委員會共同領導民兵的建設,徵兵工作,邊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領域防衛的管理工作;
法律規定的與國防建設事業有關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編輯]
根據有關規定,國防部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編輯]
國防部新聞局
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
國防部國際傳播局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
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
(國防部新聞局設在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國防部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與中央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防部國際傳播局設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國防部徵兵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設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情報局。
)
直屬機構[編輯]
國防部維和事務中心
歷任領導[編輯]
主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部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副部長
部長
彭德懷元帥(1954年9月28日-1959年9月17日,國務院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兼)
林 彪元帥(1959年9月17日-1971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兼)
葉劍英(1975年1月17日-1978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徐向前(1978年2月26日-1981年3月6日,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耿 飈(1981年3月6日-1982年11月19日,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兼)
張愛萍(1982年11月19日-1988年4月12日,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秘書長、委員兼)
秦基偉上將(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遲浩田上將(1993年3月29日-2003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曹剛川上將(2003年3月17日-2008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兼)
梁光烈上將(2008年3月17日-2013年3月16日,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常萬全上將(2013年3月16日-2018年3月19日,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魏鳳和上將(2018年3月19日至今,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兼)
副部長
黃克誠大將(1954年11月-1959年9月)[1]
譚 政大將(1954年11月-1965年3月)[1]
蕭勁光海軍大將(1954年11月-1975年1月)[1]
王樹聲大將(1954年11月-1974年1月)[1]
蕭 克上將(1954年11月-1958年9月,1980年1月-1983年6月18日)[1]
李 達上將(1954年11月-1958年9月)[1]
廖漢生中將(1954年11月-1965年5月)[1]
粟 裕大將(1958年12月-1978年3月)[1]
羅瑞卿公安軍大將(1959年9月-1965年12月)[1]
陳 賡大將(1959年9月-1961年3月)[1]
許光達裝甲兵大將(1959年9月-1967年8月)[1]
許世友上將(1959年9月-1978年3月)[1]
劉亞樓空軍上將(1959年9月-1965年5月)[1]
楊得志(1980年1月-1983年6月18日)[1]
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於1955年設立,1965年廢止,1988年恢復。
僅在軍銜制廢止期間任職者一概不註明其軍銜。
辦公場所[編輯]
1954年11月,成立國防部辦公廳,由位於北海公園西側廠橋的軍委辦公廳兼任,對外稱為「國防部大樓」。
1965年11月起,軍委辦公廳又兼總參謀部辦公廳。
1979年4月,軍委辦公廳與總參謀部辦公廳分開辦公,遷入景山前街20號。
此後,為了滿足軍委領導和機關辦公、會議與活動的需要,也作為外事接待和軍事外交活動的場所,在西長安街軍事博物館東側新建「八一大樓」(844工程)。
「八一大樓」於1997年3月2日動土起建,2000年後正式啟用,俗稱「國防部大樓」,目前主要也只承擔軍事外事活動。
官方沒有公佈國防部的名義上的地址。
實際上,國防部的辦公地點即中央軍委機關的辦公地點。
原來的中央軍委辦公廳大院在北京市西城區北海公園東側的景山前街20號(俗稱「三座門」——附近的大高玄殿原有三座牌樓),現在是「中央軍委辦公廳三座門接待處」,其禮堂的門廳現為中央軍委辦公廳文化活動中心「三座門藝術館」。
中央軍委在北京西山和玉泉山也有辦公地。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旁的八一大樓現在是中國軍方舉辦軍事外交會議、歡迎外國軍方領導人儀式、高級將領晉升授銜儀式等一些外事接待活動及禮儀活動的場所。
參考文獻[編輯]
^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編審委員會.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附卷一).北京.1998(中文(中國大陸)). 使用|accessdate=需要含有|url=(幫助)
^解放军四总部改组15部门联合参谋部是指挥关键.大公網.2016-01-12[2016-01-12].(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国防部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挂牌.環球網.2016-01-11[2016-01-11].(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国防部介绍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能.人民網.2016-02-25[2019-04-20].(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外部連結[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官方網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的新浪微博
參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題
軍事主題
國際關係主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家邊海防委員會
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國務院軍事工作部門1954年9月28日至今
現任
前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研究主管部門1958年9月至1960年1月5日
繼任:(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
前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空工業部門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航天工業部門1959年10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
前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電子工業部門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機械工業部
國務院船舶工業部門1962年1月至1965年1月4日
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機械工業部
閱論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本屆(第十三屆)組成人員(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組成人員:總理(代總理、辦公室、國務院令、政府工作報告(2020年·2021年)、記者會)、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各組成部門負責人: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署審計長國務院辦公廳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總理辦公室
組成部門
外交部
國防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外國專家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航天局、原子能機構)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海洋局)
生態環境部(核安全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退役軍人事務部
應急管理部
中國人民銀行
審計署
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部分中央企業)直屬機構正部級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國家認監委、國家標準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總會)
國務院參事室
副部級
國家統計局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直機關加掛牌子
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
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事務局
辦事機構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研究室
中直機關加掛牌子
中央統戰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直屬事業單位正部級
新華社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部級中國氣象局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辦國家信訪局
發改委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工信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工信部國家煙草專賣局
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
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
交通部國家鐵路局
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局
交通部國家郵政局
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
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
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衛生健康委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
應急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直機關加掛牌子
中組部國家公務員局
中直機關下屬機構
中辦中央檔案館(國家檔案局)
中辦中央保密辦(國家保密局)
中辦中央密碼辦(國家密碼管理局)
議事協調機構(括注承擔具體工作的機構)
國防動員(發改委、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國防動員部)
邊海防(軍委聯合參謀部)
西部開發(發改委)
振興老工業基地(發改委)
京津冀協同發展(發改委)
一帶一路(發改委)
綠化(林草局)
學位(教育部)
婦女兒童(全國婦聯)
雙擁(退役軍人部)
殘疾人(中國殘聯)
關稅稅則(財政部)
科技(科技部)
科技體制改革(科技部)
軍轉安置(退役軍人部)
退役士兵安置(退役軍人部)
禁毒(公安部)
愛國衛生運動(衛生健康委)
老齡(衛生健康委)
愛滋病(衛生健康委)
安全生產(應急部)
防汛抗旱(應急部)
減災(應急部)
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部)
抗震救災(應急部)
節能減排(生態環境部、發改委)
能源(能源局)
中小企業(工信部)
反壟斷(市場監管總局)
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總局)
打擊侵權假冒(市場監管總局)
教育督導(教育部)
農民工(人社部)
國企改革(國資委)
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發改委)
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國辦)
製造強國建設(工信部)
新材料產業(工信部)
教材(教育部)
金融穩定發展(央行)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生態環境部)
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發改委)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改委)
政務公開(國辦)
就業(人社部)
健康中國行動(衛生健康委)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部)
未成年人保護(民政部)
物流保通保暢(交通部)
打擊藥品違法犯罪(藥監局)
撤銷後保留辦事機構:安置印支難民(民政部)
派出機構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中央香港工委駐港聯絡辦
中央澳門工委駐澳聯絡辦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
其他機構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中央編辦
機構索引
時間線
各領域職能部門沿革
歷次機構改革
已撤銷機構
法規與文件
國務院組織法
國務院令
行政法規
部門規章
出版與信息公開
國務院公報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客戶端)
中宣部經濟日報
相關政策
國務院調查組
審批部分城市總體規劃
政府特殊津貼
國務院黨組(國務院機關黨組)
歷屆:周(0→1→2→3→4)→5(華→趙)→6(趙→李)→李(7→8)→朱(9)→溫(10→11)→李(12→13)
閱論編中央軍事委員會 上級組織中共中央軍委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國家中央軍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常委會) 組成人員
主席(黨、國)
習近平(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軍委深改組組長、軍委聯指總指揮、軍民融合發展委主任)
副主席(黨、國)
許其亮(政治局委員、軍委深改組常務副組長)
張又俠(政治局委員、軍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委員(黨、國)
魏鳳和(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部長)
李作成(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
苗華(軍委政治工作部主任)
張升民(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監察委員會主任)
軍委機關第一級職能部門領導辦公廳主任鍾紹軍(中將)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上將)副參謀長
徐起零(上將)
張振中(火箭軍中將)
李 軍(火箭軍中將)
景建峰(空軍中將)
吳興豐(海軍中將)
政治工作部主任苗 華(海軍上將)副主任
何宏軍(中將)
王成男(空軍中將)
後勤保障部部長張 林(中將)裝備發展部部長李尚福(上將)訓練管理部部長王 鵬(中將)政治委員馬哲文(空軍中將)國防動員部部長劉發慶(中將)政治委員王東海(中將)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書記(主任)張升民(火箭軍上將)副書記(副主任)
凌煥新(中將)
陳國強(空軍中將)
政法委員會書記王仁華(海軍中將)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趙曉哲(海軍中將)戰略規劃辦公室主任沈方吾(少將)改革和編制辦公室主任李鵬翼(少將)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主任李 斌(空軍少將)審計署審計長孫 斌(少將)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局長高大光(海軍少將)政治委員韓國啟(空軍少將) 軍委機關第一級職能部門下屬單位軍委辦公廳
秘書局
警衛局
政治工作局
綜合保障局
保密和檔案局(檔案館)(解放軍保密辦?)
信訪局
法制局
軍委主席辦公室
北戴河辦事處
聯合參謀部
辦公廳
政治工作局
作戰局(國家空管委辦公室)
戰略戰役訓練局
情報局(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
導航局
信息通信局
戰場環境保障局
軍事需求局
警衛局(61889部隊)
聯合作戰指揮中心
信息保障基地
305醫院
政治工作部
辦公廳
組織局
幹部局
兵員和文職人員局
宣傳局
網絡輿論局
直屬工作局
群眾工作局
聯絡局
老幹部局
新聞傳播中心
文化藝術中心
軍事博物館
沙河培訓基地
後勤保障部
辦公廳
政治工作局
綜合計劃局
財務局
衛生局
軍需能源局
運輸投送局(國家交通戰備辦公室)
軍事設施建設局
直屬供應保障局
採購管理局
財務結算中心
裝備發展部
辦公廳
政治工作局
綜合計劃局
合同監管局
科研訂購局
信息系統局
試驗鑑定局
國防知識產權局
裝備技術合作局
軍事代表局
載人航天工程辦公室
航天員科研訓練中心
核試驗基地(21基地)
國防專利審查中心
訓練管理部
辦公廳
政治工作局
訓練局
院校局
職業教育局
訓練監察局
部隊管理局
軍事體育訓練中心
國防動員部
辦公廳(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國家人民武裝動員辦公室?、國防部徵兵辦公室?)
政治工作局(國家國防教育辦公室)
動員徵集局
民兵預備役局
人防局(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
邊防局(國家邊海防委員會辦公室?)
河北省軍區
山西省軍區
內蒙古軍區
遼寧省軍區
吉林省軍區
黑龍江省軍區
山東省軍區
江蘇省軍區
安徽省軍區
浙江省軍區
江西省軍區
福建省軍區
河南省軍區
湖北省軍區
湖南省軍區
廣東省軍區
廣西軍區
海南省軍區
陝西省軍區
寧夏軍區
甘肅省軍區
青海省軍區
四川省軍區
貴州省軍區
雲南省軍區
上海警備區
天津警備區
重慶警備區
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
辦公廳
政治工作局
紀檢監察局
案件審理局
政法委員會
綜合局
政治工作局
保衛局
解放軍軍事法院
解放軍軍事檢察院
總直屬軍事法院
總直屬軍事檢察院
軍事監獄
科學技術委員會
綜合局
科技戰略局
科技創新局
國防科技信息中心
戰略規劃辦公室
綜合局
網絡信息統籌局
軍民融合局
統計評估局
改革和編制辦公室
綜合局
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
綜合局
亞洲局
歐亞局
美大局
履約事務局
審計署
綜合局
駐東部戰區審計局
駐南部戰區審計局
駐西部戰區第一審計局
駐西部戰區第二審計局
駐北部戰區審計局
駐中部戰區審計局
機關事務管理總局
綜合局
財務局
營房局
服務局
衛生局
招待局
財務結算中心
疾控中心
京西賓館管理局
軍委直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聯勤保障部隊
武漢基地
無錫中心
桂林中心
西寧中心
瀋陽中心
鄭州中心
解放軍總醫院
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
軍事院校和研究機構
國防大學
軍事科學院
國防科技大學
已撤銷的總部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
總後勤部
總裝備部
總幹部部
武裝力量監察部
訓練總監部
總軍械部
總財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預備役、文職人員)
軍種:陸軍 海軍 空軍 火箭軍 戰略支援部隊
戰區:東部(陸·海·空)|南部(陸·海·空)|西部(陸·空)|北部(陸·海·空)|中部(陸·空)
軍委直屬部隊:聯勤保障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警種:內衛部隊 機動部隊 海警部隊
中國民兵
(國務院與中央軍委共同領導管理民兵、徵兵、邊海防和空防等工作)
導航:戰區及軍區
陸軍
集團軍
海軍
空軍
火箭軍
戰略支援部隊
武警
海警
中國維和部隊
軍校
軍銜(現役上將、現役中將)
閱論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部長彭德懷→林彪→葉劍英→徐向前→耿飆→張愛萍→秦基偉→遲浩田→曹剛川→梁光烈→常萬全→魏鳳和
閱論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組織機構中方
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
中央外事辦
外交部
外長
駐外機構
大使
發言人
國防部
國際軍事合作辦
維和辦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國務院新聞辦
中國外文局
國務院僑辦
國際發展合作署
國家外國專家局
國家移民局
全國人大
外事委
外事局
華僑委
全國政協
外事委
外事局
港澳台僑委
中央追逃辦
外交學會
對外友協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
中國環球電視網
中國國際廣播電台
國家漢辦
孔子學院
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駐華
外交代表機構
領事機構
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
聯合國駐華系統
記者協會
國際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
外交禮儀相關
外交部禮賓司
解放軍儀仗大隊
禮炮中隊
解放軍軍樂團
武警國賓護衛隊
人民大會堂
國賓館
國宴菜
外交史
中國對外關係史
建交史
對外援助
援建劇場列表
援建體育館列表(英語:Stadiumdiplomacy)
參加的國際公約
制裁
建國初期
冷戰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萬隆會議
三大外交政策
一邊倒
另起爐灶
打掃乾淨屋子再請客
人民外交
毛澤東訪問蘇聯
中蘇交惡後
文革時期外交及國際形勢
革命外交路線
反帝反修
積極備戰
輸出革命
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一條線、一大片
深挖洞、廣積糧、不稱霸
乒乓外交
熊貓外交
三個世界
中阿決裂
鄧小平1978年出訪
改革開放後
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南南合作
南北對話
國際新秩序
國際關係民主化
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
和平崛起→和諧世界
新型國際關係
大國外交
周邊外交
釣魚島問題
東海油氣田問題
南海問題
沙長城
人類命運共同體
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戰狼外交
領導人訪問列表
最高領導人
鄧小平
江澤民
胡錦濤
習近平
中共中央總書記
國家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國務院總理
周恩來
李鵬
朱鎔基
溫家寶
李克強
全國政協主席
外國國家元首訪華
外國政府首腦訪華
術語
一個中國
中國人民的老朋友
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
反華
境外敵對勢力
亡我之心不死
是可忍孰不可忍→勿謂言之不預也
綜合國力
三股勢力
核心利益
網絡主權
中國一點都不能少
多邊關係聯合國
聯大2758號決議
安理會
常任理事國
否決權
維和
常駐紐約代表團
代表
常駐日內瓦代表團
常駐維也納代表團
代表
常駐亞太經社會代表處
常駐國際海底管理局代表處
區域政治
上海五國→上海合作組織
六方會談
中日韓領導人會議
三國合作秘書處
東亞共同體(構想)
東南亞國家聯盟
10+1
10+3
東亞峰會
東亞全面經濟夥伴關係
亞信峰會
亞歐會議
非洲聯盟
中非合作論壇
中阿合作論壇
中拉論壇
歐盟
駐歐盟大使
領導人會晤
人權對話
戰略對話
珍珠鏈戰略
阿富汗鄰國外長會議
區域經濟
一帶一路
高峰論壇
絲路基金
中巴經濟走廊
孟中印緬經濟走廊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瀾湄合作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亞太自貿區
博鰲亞洲論壇
亞歐會議
中非合作論壇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
中阿合作論壇
中拉論壇
17+1合作
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
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
中國-阿拉伯國家經貿論壇
中國-太平洋島國經濟發展合作論壇
歐盟
中國歐盟商會
中歐全面投資協定(擱置)
經貿高層對話
漢堡峰會
全球經濟
世界貿易組織
世界銀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二十國集團
世界互聯網大會
世界經濟論壇
夏季達沃斯論壇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發展中國家
七十七國集團
不結盟運動
金磚國家
銀行
雙邊外交關係亞洲(分類)
阿富汗
阿聯酋
阿曼
阿塞拜疆
巴基斯坦
巴勒斯坦
巴林
北韓
東帝汶
菲律賓
格魯吉亞
哈薩克斯坦
南韓
吉爾吉斯斯坦
柬埔寨
卡塔爾
科威特
老撾
黎巴嫩
馬爾代夫
馬來西亞
蒙古國
孟加拉國
緬甸
尼泊爾
日本
沙地阿拉伯
斯里蘭卡
塔吉克斯坦
泰國
土耳其
土庫曼斯坦
汶萊
烏茲別克斯坦
新加坡
敘利亞
亞美尼亞
也門
伊拉克
伊朗
以色列
印度
印度尼西亞
約旦
越南
非洲(分類)
阿爾及利亞
埃及
埃塞俄比亞
安哥拉
貝寧
博茨瓦納
布基納法索
布隆迪
赤道幾內亞
多哥
厄立特里亞
佛得角
岡比亞
剛果共和國
剛果民主共和國
吉布提
幾內亞
幾內亞比紹
加納
加蓬
津巴布韋
喀麥隆
科摩羅
科特迪瓦
肯雅
萊索托
利比里亞
利比亞
盧旺達
馬達加斯加
馬拉維
馬里
毛里裘斯
毛里塔尼亞
摩洛哥
莫桑比克
納米比亞
南非
南蘇丹
尼日爾
尼日利亞
塞拉利昂
塞內加爾
塞舌爾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蘇丹
索馬里
坦桑尼亞
突尼斯
烏干達
贊比亞
乍得
中非
歐洲(分類)
阿爾巴尼亞
愛爾蘭
愛沙尼亞
安道爾
奧地利
白俄羅斯
保加利亞
北馬其頓
比利時
冰島
波蘭
波黑
丹麥
德國
俄羅斯
法國
芬蘭
荷蘭
黑山
捷克
克羅地亞
拉脫維亞
立陶宛
列支敦士登
盧森堡
羅馬尼亞
馬耳他
摩爾多瓦
摩納哥
挪威
葡萄牙
瑞典
瑞士
塞爾維亞
塞浦路斯
聖馬力諾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亞
烏克蘭
西班牙
希臘
匈牙利
意大利
英國
美洲(分類)(拉丁美洲)
阿根廷
安提瓜和巴布達
巴巴多斯
巴哈馬
巴拿馬
巴西
秘魯
玻利維亞
多米尼加
多米尼克
厄瓜多爾
格林納達
哥倫比亞
哥斯達黎加
古巴
圭亞那
加拿大
美國
墨西哥
尼加拉瓜
薩爾瓦多
蘇利南
千里達和多巴哥
委內瑞拉
烏拉圭
牙買加
智利
大洋洲(分類)
澳洲
巴布亞新幾內亞
斐濟
基里巴斯
庫克群島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紐埃
薩摩亞
所羅門群島
湯加
瓦努阿圖
新西蘭
與非建交國關係見備註亞洲
不丹
非洲
斯威士蘭
歐洲
梵蒂岡
大洋洲
馬紹爾群島
瑙魯
帕勞
圖瓦盧
美洲
巴拉圭
伯利茲
海地
洪都拉斯
聖基茨和尼維斯
聖盧西亞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危地馬拉
未承認的國家或地區
科索沃
阿布哈茲
阿爾察赫
北塞浦路斯
德涅斯特河沿岸
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
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馬耳他騎士團
南奧塞梯
索馬里蘭
西撒哈拉
已消亡的國家見備註
蘇聯
南越
南斯拉夫
捷克斯洛伐克
東德
南也門
錫金
坦噶尼喀
桑給巴爾
阿拉伯聯合共和國
各地方省際關係和對外事務
海峽兩岸
福建-台灣
上海
山東
韓
天津
湖南
西藏
台灣
琉
日
美
韓
印尼
菲
英
西
荷
法
德
俄
瑞典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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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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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廣東
深圳
上海
福建
四川
澳門
台灣
其他國家
澳洲
加拿大
法國(英語:France–HongKongrelations)
格魯吉亞
德國(英語:Germany–HongKongrelations)
印度(英語:HongKong–Indiarelations)
印尼(英語:HongKong–Indonesiare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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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英語:HongKong–Liechtensteinrelations)
馬來西亞(英語:HongKong–Malaysiarelations)
馬爾代夫(英語:HongKong–Maldivesre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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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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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爾(英語:HongKong–Qatarrelations)
新加坡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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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加蓬
註釋:@暫停運作
備註:粗體表示曾經建立外交關係,但現時斷交的國家。
這些國家目前除已消亡者外,均與中華民國保持外交關係。
斜體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實際統治的區域。
關於中華民國的外交,另見模板:中華民國外交。
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的關係,另見模板:台灣海峽兩岸主題。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oldid=7309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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