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28-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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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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