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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有效期限之撫卹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學校初審通過送教育局複審核定撥款至校轉發學生。

10-15天. 補助本市私立國中學生雜費.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回中文版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意見反應 【顯示全部圖片鏈結】 日期:110年07月07日 今日人次:4639 總人次:32230518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地址: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總機:07-799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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