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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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101059481號令 ... 目前線上:732人,瀏覽人次:682372411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101059481號令修正 發布第3條條文 法規體系: /行政/環境保護/水質保護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10月1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0950079974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44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1月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000115675號令修正 發布第3條、第9條、第10條、第14條、第17條、第19條、第20條、第22 條、第23條、第28條、第29條;增訂第14條之1、第14條之2、第43條之 1;刪除第40條、第41條、第42條條文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5年1月1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050004626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53條,除另定施行日期外,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水污 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050086361號令修 正發布第3條、第5條至第7條、第10條、第14條至第16條、第18條、第 19條、第22條至第25條、第27條至第31條、第36條、第37條、第50條; 增訂第27條之1、第27條之2、第37條之1;刪除第20條條文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7年6月1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070046494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62條,自發布日施行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1101059481號令修正 發布第3條條文 立法總說明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九十 五年十月十六日訂定發布迄今,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於一百零七年六 月十九日修正發布,已奠定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廢(污)水排放地面水 體、貯留、稀釋之許可證(文件)申請、變更或展延之相關管制措施及審 核基準。

因應「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修正,整合地上、地下貯槽 及貯存容器為貯存系統業別,同時將貯油場業別納入貯存系統管理,爰修 正本辦法第三條,將「貯油場」修正為「貯存系統」。

附件下載 附表一-應申請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對象之分類 附表二-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申請許可證(文件)之種類及適用條件 附表三-事業申請水措計畫應檢附文件 附表四-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許可證(文件)應檢附文件 附表五-核發機關應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之情形 附表六-核發機關應現場勘察之情形及項目 附表七-核發機關核准廢(污)水每日最大量及生產或服務規模核定原則 附表八-核發機關受理各項申請審查期間規定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三條下列事業,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水措計畫及許可證(文件): 一、未附設洗車場之加油站。

二、營建工地。

三、飼養豬未滿二百頭之畜牧業。

四、貯存系統。

五、畜牧業及畜牧糞尿或生質能資源化處理中心(或沼氣再利用中心), 依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畜牧糞尿 水施灌農作個案再利用許可,或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 法,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准畜牧業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 ,全量作為農地肥分使用者。

六、設置洗腎治療(血液透析)床(台)之診所。

〔立法理由〕一、配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修正,將業別六十四( 二)貯油場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納入六十四(五)貯存系統管理,爰 修正第四款文字。

二、基於「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修正,業別六十四(五 )貯存系統不適用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 二十條規定,爰列為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水措計畫及許可證(文件) 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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