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費用認列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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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裝潢費用(1)若支出金額不超過新台幣八萬元者,且耐用年限不超過二年者,應列作修繕費當期認列;(2)若支出金額超過新台幣八萬元者,應 ... >簡易會計制度>裝潢費用認列標題裝潢費用認列(2019-04-25)姓名名先生/小姐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區域台北市問題公司的裝潢費用直接以當期費用認列或是未攤銷費用逐期攤銷,哪個比較建議?或如何判斷? 回覆財會專業顧問回覆內容您好!1.台北市國稅局曾對營利事業因租用營業場所所發生之裝潢費用,依規定應以未攤銷費用列帳,並逐年攤銷,並且營利事業因故意或遷址營業,得檢具提前解除租約或他遷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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