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專科醫師甄審」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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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得中華民國耳鼻喉科,口腔顎面外科,整形外科,眼科及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滿(含)一年以上。

五、曾在本專科外其他四科(每科至少三個月) 接受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臨床 ... 最新消息 所有資訊 秘書處公告 會務動態 01Oct.2021 秘書處公告 第十四屆「專科醫師甄審」考試公告 第十四屆「專科醫師甄審」考試公告 第十四屆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線上報名」 110年11月1至110年11月30日前止 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第十四屆「專科醫師甄審」 壹、甄審資格: 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辦法 http://www.tafprs.org.tw/member/about_specialist.php 第三章申請甄審之資格 第六條申請本會專科醫師甄審者需具備下列資格: 一、持有教育部立案或承認之國內外醫學院醫學系畢業證書者。

二、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

三、為本會正式會員(無欠繳學會相關費用),且正式會員年資滿二年以上。

四、取得中華民國耳鼻喉科,口腔顎面外科,整形外科,眼科及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滿(含)一年以上。

五、曾在本專科外其他四科(每科至少三個月)接受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臨床訓練合計滿一年以上且接受本醫學會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滿五十學分以上者;或接受本醫學會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滿九十學分以上。

(詳網頁http://www.tafprs.org.tw/會員專區/會員積分查詢) 六、符合上述第一至第五項資格者,可報名參加專科醫師甄審。

於民國106年11月30日前經本會檢核通過者可取得專科醫師資格。

自民國106年12月1日起,符合上述第一至第五項資格者,尚須通過專科醫師筆試始可取得專科醫師資格,專科醫師筆試施行細則另訂定之。

貳、報名:採線上報名連結網址:11月開放報名。

叁、筆試日期/地點: 110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09:30-10:00 地點:台北榮民總醫院第二門診大樓五樓耳鼻喉部會議室   分享 twitter facebook LINE 返回前頁 社團法人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醫學會,台灣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顏面整形重建外科,顏面整形,整形重建,重建外科,879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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