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金管會對於防疫保單之說明 - 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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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年5月15日傳出部分公司以複保險為由婉拒投保,本會當日隨即對外說明防疫險無複保險問題,一經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即依約負保險責任。

(三) 疫情 ... 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管會 銀行局 證期局 保險局 檢查局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雙語詞彙| | | 字級: 小 中 大 搜尋 搜尋 關鍵字 地震保險 | 強制車險 | 旅平險 | RBC 法規檢索 回首頁 機關介紹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首長言論集 沿革 機關聯絡資訊 影音平台 公告資訊 新聞稿與即時新聞澄清 重大政策 榮譽專區 招標資訊 國際活動 重要公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徵才資訊 裁罰案件 法規資訊 最新法令函釋 法規草案預告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行政規則 保險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金融資訊 保險業務資訊揭露維護 統計資料 資訊圖像化 出版品 消費者園地 金融智慧網 保險申訴及諮詢專區 定型化契約範本 消費者保護 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 人身保險商品Q&A問答集 便民服務 民意信箱 就業資訊 政風園地 申辦案件流程 服務聯繫 表單下載 雙語詞彙 金管會保險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專區說明 壽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產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保險公司因應(COVID-19)疫情保戶服務相關便民措施、防疫相關保險商品網址及服務專線彙總表 金管會新聞稿及重要函文 壽險業辦理保單借款優惠利率紓困方案資訊專區 防疫保險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MOU 法規及行政規則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研究報告 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訴願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委員會議紀錄 遊說法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專區 內部控制聲明書 性別主流化專區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施政個案計畫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業務主題專區 保險輔助人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 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 保險商品審查 保險核心原則ICPs 微型保險 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區 致敬山海保險挺您 OIU專區 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統計資料 新南向政策專區 IFRS17&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接軌專區 清理專區 保險犯罪防制 相關單位連結 保險公司 保險相關網站 外國保險相關網站 其他政府網站及相關活動專區 政府相關連結 English 機關介紹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首長言論集 沿革 機關聯絡資訊 影音平台 公告資訊 新聞稿與即時新聞澄清 重大政策 榮譽專區 招標資訊 國際活動 重要公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徵才資訊 裁罰案件 法規資訊 最新法令函釋 法規草案預告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行政規則 保險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金融資訊 保險業務資訊揭露維護 統計資料 資訊圖像化 出版品 消費者園地 金融智慧網 保險申訴及諮詢專區 定型化契約範本 消費者保護 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 人身保險商品Q&A問答集 便民服務 民意信箱 就業資訊 政風園地 申辦案件流程 服務聯繫 表單下載 雙語詞彙 金管會保險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專區說明 壽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產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保險公司因應(COVID-19)疫情保戶服務相關便民措施、防疫相關保險商品網址及服務專線彙總表 金管會新聞稿及重要函文 壽險業辦理保單借款優惠利率紓困方案資訊專區 防疫保險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MOU 法規及行政規則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研究報告 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訴願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委員會議紀錄 遊說法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專區 內部控制聲明書 性別主流化專區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施政個案計畫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業務主題專區 保險輔助人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 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 保險商品審查 保險核心原則ICPs 微型保險 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區 致敬山海保險挺您 OIU專區 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統計資料 新南向政策專區 IFRS17&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接軌專區 清理專區 保險犯罪防制 相關單位連結 保險公司 保險相關網站 外國保險相關網站 其他政府網站及相關活動專區 政府相關連結 ::: 公告資訊 新聞稿與即時新聞澄清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重大政策 榮譽專區 招標資訊 國際活動 重要公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徵才資訊 裁罰案件 重大裁罰(金管會網站超連結) 非重大裁罰 ::: 回首頁 公告資訊 新聞稿與即時新聞澄清 新聞稿 新聞稿 _ fb g+ line Twitter 友善列印 回上頁 中央內容區塊 金管會對於防疫保單之說明 2022-05-24 有關媒體今日刊載防疫保單金管會應扛責止血之評論,金管會感謝各界之關心指正,惟該篇評論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說明如下: 一、   關於「核保、理賠五大原則姍姍來遲」一節:本會於本(111)年5月23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之專題報告,係彙整「核保及理賠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該等處理情形本會皆於第一時間即對外回應,並無姍姍來遲之情事,包括: (一)   本會於本年4月29日即函請保險公司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等事宜。

(二)   本年5月15日傳出部分公司以複保險為由婉拒投保,本會當日隨即對外說明防疫險無複保險問題,一經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即依約負保險責任。

(三)   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5月7日說明數位健康證明載明確診者相關資料並提供驗證機制,本會於隔日即5月8日邀集業者研商據以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

(四)   本會於本年5月4日即函請保險公會研訂理賠實質審查指引。

(五)   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5月16日宣布增列0+7以篩代隔措施,本會於本年5月17日即對外說明,民眾如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受有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保險公司應予理賠。

二、   關於「如果保單上就是說『確診即理賠』,業者現在卻要搞出『投藥重症』才理賠,明顯站不住腳」一節:   防疫保單給付內容包括「確診」、「確診住院日額給付」等,媒體評論將兩者混為一談,顯有誤會。

依契約條款之約定,確診住院日額給付應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且接受診療為前提,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於本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考量醫院醫療量能,爰本會協調業者同意原應入住醫院經改為居家照護並接受治療者,得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給付,並已於4月19日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

三、   關於「金管會任由業者推賣防疫保單」一節:   保險商品在銷售前或銷售後之風險控管均有一定之監理要求,且本會保險局在本年初,鑑於疫情變化及風險屬性之改變,已函請保險公司檢討風險控管機制。

防疫保單的初衷,是讓民眾在面對染疫可能造成的支出增加或收入減少時,能多一層保障。

對於風險管理上須檢討改進之處,本會亦將參考各界建議,督導保險公司強化相關機制。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8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48844   更新日期: 2022-05-24 回到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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