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執行業務在醫學倫理規範上之意義與範疇 - 台灣內科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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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醫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二、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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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民國105年01月01日至105年04月30日止
CaseDiscussion
醫師執行業務在醫學倫理規範上之意義與範疇
壹、案例事實
甲是執業醫師,同時擔任某市診所協會理事長。
乙同為執業醫師,為某社社長。
某日,乙邀請甲與其他三位執業
延伸文章資訊
- 1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次查醫師法第25條規定之懲戒罰,係以具特定身分之醫師為對象,著重於專門職業者本身紀律性之要求,與刑事罰及行政罰之法律依據、規範目的、處分之構成 ...
- 294年10月28日衛署藥字第0940330789號
二、執行國內藥品臨床試驗主持人至少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 須為專科醫師。 (二) 三年內未受醫師法第25條醫師懲戒之確定處分。 (三) 三年內未曾於擔任試驗 ...
- 3醫師法
第5條(醫師資格).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充醫師;其已充醫師者,撤銷或廢止其醫師證書: 一 ...
- 4名稱:醫師法
第24-1 條 醫師對醫學研究與醫療有重大貢獻者,主管機關應予獎勵,其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25 條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 ...
- 5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醫師移付懲戒事件,由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理之。 醫師懲戒委員會應將移付懲戒事件,通知被付懲戒之醫師,並限其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