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356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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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事訴訟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第3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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