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早期療育補助受理因應疫情調整事宜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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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季及第4季早期療育補助受理時間如下: (1)第3季(7月至9月)補助受理至10月8日截止,撥款日期為11月10日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10年早期療育補助受理因應疫情調整事宜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社會福利總覽 >兒少 >兒童及少年福利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考量疫情影響,110年早期療育補助受理調整如下:1.為使民眾能分流申請,第2季申請時間延長至7月20日(於8月30日撥付補助款),並鼓勵以郵寄方式將申請文件備妥寄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另弱勢兒少療育費補助受理期限亦同,詳如連結: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238/post2.為減少民眾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申請早期療育補助需檢附綜合評估報告書或發展遲緩診斷證明之有效期限,若於110年5月14日至年底效期屆滿者,統一延長認定至110年12月31日。

3.第3季及第4季早期療育補助受理時間如下:(1)第3季(7月至9月)補助受理至10月8日截止,撥款日期為11月10日。

(2)第4季(10月至11月)補助受理至12月8日截止,撥款日期為111年1月10日。

4.本年度第2季(4月至6月)因疫情3級警戒申請不及之案件,得併第3季受理期間向區公所提出申請,請依不同季別送交申請資料,以免疏漏。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28 發布日期: 2021-06-10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點閱次數: 7927 至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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