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與健康促進(國情簡介-衛生醫療保健) - 行政院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為有效因應流感大流行,推動「四大策略、五道防線」,四大策略:及早偵測、傳染阻絕手段、流感抗病毒藥物及流感疫苗;五道防線:境外阻絕、邊境管制、社區防疫、醫療體系 ...
:::
社會
衛生醫療保健
居家及都市發展
社會福利
環境保護
宗教
:::
首頁
社會衛生醫療保健
傳染病防治與健康促進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日期:111/03/0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傳染病防治
面對各種傳染病的威脅,我國防疫體系不斷地精益求精,並配合世界潮流及防治所需,適時修正防疫法規,完備傳染病防治架構,同時藉由推動各項中長程計畫,建立高效能的防疫應變體系、精進疫病預防控制專業、完備新興傳染病因應準備,期建構國際一流且完善的防疫體系,保障全民防疫安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我國曾於民國92年經歷SARS疫情,寶貴的抗疫經驗促使政府全面檢討防疫工作準備的不足,藉由修法改革、調整組織編制、充實專業人力,強化整體防疫應變體系,因此當近二年全球飽受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際,我國所受疫情衝擊相對較低。
在109年臺灣有252天保持本土零確診個案;在110年5月至7月,則因為發生一波大規模的社區傳染,致使全國至110年12月31日累計確診人數達17,114例(含境外移入個案2,451例),死亡人數累計為851例,然而該次本土疫情在全國齊心努力下,終於在歷時108天後重新迎回本土零確診個案的日子。
其後我國社區疫情即持續保持在穩定可控狀況至今。
我國能夠在國際疫情持續嚴峻之際,維持國內防疫安全,係因已建立完善的應變機制,透過各項超前部署的防疫作為,善用科技實力,以民主治理及資訊透明的態度與原則,奠定「臺灣模式防疫」成功的關鍵。
108年12月31日中國武漢市傳出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政府即迅速擬定應變整備計畫,並於109年1月20日即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三級開設;下稱指揮中心),隨著疫情趨勢的變化,陸續提升指揮中心層級,至2月27日提升至一級開設,統籌調度各級政府資源,迅速進行各項防疫工作;再為因應日趨嚴峻的國際疫情,並維持國內經濟、民生之安定,於109年2月25日制定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並編列特別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為有效防治COVID-19,我國隨著國際疫情變化趨勢,迅速調整並擴大各項邊境管制措施,同時採取精準的監測與檢驗策略,嚴格實施入境者檢疫隔離措施,除因應過年返鄉人潮,推動109年底之「秋冬防疫專案」及110年底之「春節檢疫專案」等,並視風險採取如航班落地檢驗等特定對象之入境檢驗,或依入境來源國家風險實施旅客集中檢疫或專案回溯檢驗,以避免潛在感染源進入社區。
又為衡平疫情下國際交流與經濟發展需求,以及兼顧就學、依親、國際醫療等人道考量,相關專案入境、防疫泡泡與縮短檢疫天數之配套措施亦持續依國內外疫情狀況滾動開放與調整。
此外,我國在本次疫情中,更充分發揮資通科技的優勢進行智慧防疫,透過衛政、民政、警政及交通等系統整合,建置完善與人性化的關懷服務體系,追蹤管理各類具感染風險對象,大幅提升防檢疫效能。
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指揮中心持續嚴密監視國內外疫情,依據疫情控制需求調整疫情警戒等級,並研訂相對應防疫管制措施;整合防疫資源,強化與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的協調合作,執行精準疫調落實接觸者匡列與居家隔離措施,推動社區廣篩並強化主動監測機制。
在醫療應變方面,SARS疫情後,國內即建立起完整的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各縣市皆設有應變醫院;本次疫情更強化輕重症分級收治、病患分流、照護分艙、訪客管制與環境管理等作為,除使感染者能獲得良好的治療,並維持醫護體系正常運作。
在防疫物資方面,政府在短期內就與民間迅速成立口罩國家隊,大幅提升國內產能,除確保醫護人員使用量充足,對於民生口罩的需求,亦透過政府徵用、統籌分配與結合健保系統實施口罩實名制,力求資源配置公平及透明。
疫苗接種為後續必要且迫切的防治策略,為儘速取得安全有效的疫苗,指揮中心採取多元外購與國內研發雙軌並行,自109年9月起逐步採購COVID-19疫苗,包含全球疫苗供應平臺(COVAX)、國際疫苗廠簽約採購,以及國產疫苗,合計已採購2,581萬劑。
此外,我國亦承蒙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慈濟基金會三間企業和民間團體熱心奉獻,共同捐贈1,500萬劑疫苗,以及友好國家捐贈905萬劑疫苗。
另鑑於SARS-CoV-2病毒不斷變異,因應國人施打追加劑之需求,110年已再與國際疫苗廠簽署111年及112年共計4,000萬劑供應合約,並將持續洽購次世代疫苗。
綜合前述我國自行採購及企業團體與友邦捐贈疫苗情形,目前我國整體COVID-19疫苗可取得量已達8,986萬劑。
為穩健推動疫苗接種工作,指揮中心持續參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委員的接種建議,並視疫苗最新發展及國外疫苗施打狀況與因應作法,滾動制定接種政策,加速提升國人接種涵蓋率,截至110年12月31日,我國COVID-19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第1劑79.99%、第2劑69.07%。
國內疫情可持穩至今,有賴國人具備極高的防疫素養,為使民眾充分瞭解各項防疫政策目的,指揮中心持續召開記者會,公開疫情資訊及說明因應方式,以凝聚社會共識,提升國民對防疫措施的遵從度,並透過各項管道再加強宣導,提醒民眾每個人從自身做好防疫,就能切斷原本或許會發生的傳播鏈,不僅保護自己與家人,也保護社會中需要被保護的族群。
蟲媒傳染病(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
由於氣候變遷帶來的影響,103年登革熱本土病例數達1萬5,492例,104年本土登革熱病例數更高達4萬3,419例。
經檢討並精進防治作為,105年入夏僅9例本土病例,107年至109年全年分別為183、100及73例,另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加強邊境管控及檢疫措施,110年無本土病例。
109年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對民眾進行衛教宣導,推動社區動員並落實孳生源清除和容器減量工作,並落實高風險農園的管理;國際港埠實施入境旅客體溫篩檢措施;推廣登革熱NS1快速檢驗試劑,並藉由健保網域免帳號通報措施,加強病例監測。
另,為強化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之溝通協調,自105年4月起定期召開「行政院重要蚊媒傳染病防治聯繫會議」,定期檢視防治工作之進展,截至110年底已召開57次會議。
此外,「國家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持續與高風險縣市地方政府合作,辦理防疫人員訓練並發展新式病媒蚊調查工具,以跨領域科學研究支援第一線防治實務。
未來將持續推動國際合作交流,以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
為因應國際間茲卡病毒感染症疫情持續蔓延,以及巴西小頭畸形案例大幅增加,世界衛生組織(WHO)於105年2月1日宣布茲卡病毒感染症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關注事件(PHEIC),我國立即於次日(105年2月2日)成立「茲卡病毒感染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中央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齊心合作,防疫工作成效良好,105年僅13例境外移入病例,防治工作於106年1月26日回歸常態運作,並持續於每月召開之「行政院重要蚊媒傳染病防治聯繫會議」研商防治議題。
108年、109年及110年分別有4、2及0例境外移入病例,未發生本土傳播,成功阻絕病毒於境外。
疾管署將持續關注WHO與國際最新疫情資訊與技術性建議指引,加強國際港埠入境旅客發燒篩檢,同時強化旅客入出境衛教宣導,且視需要即時更新防治作為。
腸病毒
腸病毒於80年代晚期至90年代初期間奪走數百名兒童的性命,之後在政府衛生機關、教托育機構、家長與醫界的共同努力下,國內腸病毒監視、防治及醫療體系日趨完備,降低了此一流行病的重症發生與死亡風險。
然因腸病毒型別眾多,每年流行的病毒株不同,即使在腸病毒71型活躍度較低之年度,亦可能出現其他型別導致之重症疫情,且腸病毒所具之生物特性,使其傳播無法全面防堵,加上新生兒、嬰幼兒之免疫系統尚未發展完全,仍難完全避免死亡病例之發生。
105年計有33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其中23例為腸病毒71型,1例死亡。
106年則有24例重症個案,1例死亡,以感染腸病毒D68型為多;107年計有36例重症個案,以感染腸病毒伊科11型為多,並造成其中8例新生兒死亡;108年計有69例重症個案,以感染腸病毒71型為多,共4例死亡;109年計有6例,其中5例為腸病毒71型;110年無重症個案。
故落實各項防疫整備,密切監視疫情變化,並適時調整防治策略,全力降低腸病毒可能帶來的危害與衝擊。
持續運用多元化監測系統監測疫情,適時發布警訊,並持續補助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腸病毒防治計畫」,加強民眾對腸病毒預防、重症前兆及正確就醫之認知,並透過制訂臨床處置建議及辦理教育訓練,提升臨床醫師對病患診斷處置能力,以及建立完備之腸病毒重症醫療網,指定腸病毒重症責任醫院,加速重症個案之轉診與病床調度效率,確保醫療品質,同時加強醫療及產後護理機構感染管制,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未來亦將持續評估及檢討防治措施,以有效降低疫情擴散及重症死亡風險。
結核病
結核病一直是臺灣最重要的傳染病之一,95年起推動「結核病十年減半全民動員計畫」,自96年建立「抗藥性結核病醫療照護體系」,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照護,並配合世界衛生組織的「終止結核病策略」(EndTBStrategy),於105年起推動2035年消除結核計畫,結核病發生率從94年之73例/10萬人,逐年下降至110年的31例/10萬人(預估值),發生率降幅達57%,山地原鄉結核病發生率亦從94年之293例/10萬人,下降至110年的93例/10萬人(預估值),降幅達68%,108年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個案追蹤24個月之治療成功率(67%)更優於全球(59%),防治有成。
透過積極推動結核病衛教、主動發現與擴大高風險族群潛伏結核感染檢驗與治療計畫,以及強化結核病個案管理等策略,持續致力於國內結核病防治工作,此外,我國肩負全球防疫使命,近年來多次受邀參加鄰近國家結核病防治計畫之外部評核活動擔任評核委員,並透過新南向計畫等國際合作途徑,與全球夥伴分享交流我國結核病防治經驗與策略,增進國際能見度。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愛滋病
我國自73年發現第一個愛滋病例,截至110年底累積確診通報本國籍愛滋病毒感染者計4萬2,262人,整體疫情已連續4年呈下降趨勢,109年新增確診通報1,389人及110年新增確診通報1,246人,分別較前年同期減少359人及143人,降幅分別達21%及10%,防治有成。
為因應愛滋疫情,透過跨部會合作強化愛滋防治服務體系量能,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愛滋去歧視、反污名宣導,強化社會大眾對於愛滋防治之正確認知,並擴大多元化愛滋篩檢及諮詢服務,導入快速檢驗工具加速確診時效,促使感染者及早瞭解自身感染情形,及早連結醫療照護。
另推動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診斷即刻治療、個案管理與伴侶服務等政策,提升醫療服務品質,降低愛滋病毒社區傳播風險,維護全民健康。
聯合國愛滋規劃署(UNAIDS)所訂感染者知道自己感染比率、已知感染者服藥比率、服藥感染者達病毒量測不到比率,於110年我國分別達成90%、94%、95%成效,已超過全球達成值84%、87%、90%,並自111年起推動「2030年消除愛滋第一期計畫(2022-2026)」,致力達下一階段「95-95-95」目標。
我國於79年制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於96年更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穩定就醫且健康狀況良好的愛滋感染者,可捐贈器官給愛滋感染者,我國係繼英國、美國、西班牙、以色列等國家後,東亞第一個有條件放寬愛滋感染者可互捐器官的國家。
肝炎
我國係全球第一個全面實施嬰幼兒B型肝炎疫苗接種計畫(自75年7月起)的國家。
(圖/衛生福利部提供)
B型和C型肝炎病毒感染是造成我國肝硬化、肝癌之主要原因,在臺灣估計成人B型肝炎帶原者約計有250萬人,C型肝炎感染者約為40~70萬人。
為針對已感染對象進行治療,92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肝炎及C型肝炎治療計畫」,並自106年1月24日推動「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行計畫」,提供多元且具療效之治療方式選擇,以降低肝炎病患未來罹患肝癌或肝硬化之風險。
為阻斷母嬰垂直感染,有效預防B型肝炎的感染,我國係全球第一個全面實施嬰幼兒B型肝炎疫苗接種計畫(自75年7月起)的國家,我國6歲兒童之B型肝炎帶原率,由推行計畫前之10.5%大幅下降至0.8%,顯示疫苗接種降低感染的效益。
110年出生世代兒童之B型肝炎疫苗第3劑接種率達98%,超越國際水準。
另持續推動B型肝炎帶原者(HBeAg陽性)母親所生幼兒,於出生滿一歲時接受B型肝炎血清標誌檢驗,以瞭解抗體產生或帶原之狀況,並自108年7月起擴及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母親所生之幼兒;110年出生世代之母親於產檢e抗原陽性率(HBeAg)為0.47%,較109年減少14.5%,顯示疫苗接種世代母子垂直感染率持續下降。
另自107年2月起將Telbivudine及Tenofovir等抗病毒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可使用於治療高傳染性B型肝炎孕婦,期盼藉由各項策略與防治措施,更有效阻斷B型肝炎病毒透過母嬰垂直感染之途徑。
因應流感大流行
為有效因應流感大流行,推動「四大策略、五道防線」,四大策略:及早偵測、傳染阻絕手段、流感抗病毒藥物及流感疫苗;五道防線:境外阻絕、邊境管制、社區防疫、醫療體系保全及個人與家庭防護,並有效運用於多項重大新興及再浮現傳染病。
另持續依行政院核定「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執行期程111年至116年),推動各項整備工作,包括建立流感疫情監視與預警系統、確保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安全儲備量,以及規劃年度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與流感大流行前疫苗預購協議。
另因應季節性流感疫情高峰期防治之需要,適時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提升藥物儲備效益。
110年之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維持與109年相同,截至110年底全人口接種涵蓋率達23.8%。
因應國內養禽場發生禽流感疫情,依「動物流感疫情人員防治指引」所訂標準作業程序,密切監測禽場人員及防疫人員(含國軍)的健康情形。
對於發生禽流感疫情之養禽場相關工作人員,要求自主健康管理10天,一旦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必須立即戴上口罩,主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以協助就醫。
有關撲殺、清場作業相關人員之健康監測,110年共計監測678人次,均未發現人類禽流感病例。
健康促進
婦幼健康
從生命早期開始,提供預防保健服務以確保孕產婦及兒童健康。
為滿足不孕夫妻生育期待,自110年7月1日起擴大不孕症治療補助對象至不孕夫妻一方具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45歲者,110年補助資格審查通過共25,499件,其中9,872件提出申請並通過補助費用審查。
在孕產婦關懷部分,提供產前檢查109年約147萬4,902人次,產檢平均利用率96.1%,至少產檢1次利用率99%。
為周全孕期照護,自110年7月1日起擴大產檢服務,將原提供10次產前檢查增加至14次,110年預估約154.8萬人次。
全面補助新生兒聽力篩檢,110年截至12月底計篩檢15萬4,723人,篩檢率約97.6%。
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110年計補助篩檢15萬7,143案,篩檢率達99.5%。
至110年有163家通過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出生涵蓋率73.4%,109年調查結果出生六個月以下純母乳哺育率37.9%。
自103年11月1日起,針對孕期重要健康議題,分別於妊娠第一孕期及第三孕期,額外補助提供2次產前衛教評估與指導。
110年預估約服務24萬6,086人次。
提供7歲以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110年預估服務98萬613人次,7次平均利用率預估78.5%。
於103年11月1日起推動7歲以下兒童「兒童衛教指導服務補助方案」,110年預估服務87萬6,111人次,7次平均利用率預估70.1%。
輔導全國52家醫院設置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110年完成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評估數計1萬8,268人。
針對兒童及青少年近視防治分別從衛教宣導、篩檢及跨部會結合,採有實證基礎之方法共同推動學童視力保健工作,提供全國學齡前兒童斜弱視及視力篩檢,109年計篩檢41萬7,490人,篩檢率達100%。
(註:110年統計資料預計9月更新)。
防止性別失衡
自99年起建立出生性別比監測機制,結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掃蕩違規網路廣告、持續加強兩性平等平權及醫療人員醫學倫理教育與相關法令宣導,辦理縮小出生性別差距之醫事人員教育訓練及民眾宣導,並成立全國查報專線0800-870-870,刊登相關資訊於《孕婦衛教手冊》,一旦接獲民眾舉報,經查證屬實,依相關規定處分。
由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國民健康署(以下稱健康署)及食品藥物管理署等單位,共同組成出生性別比工作小組及召開跨司署會議,完備法治,共同加強源頭管理,國內出生性別比由99年的1.090,降至109年的1.080,仍需持續加強宣導,透過多元化媒體管道,對民眾傳播性別平等、女孩男孩都是寶,及尊重生命等相關訊息,強化社會氛圍,改變觀念並落實源頭管制,防杜科技濫用,以防止國內性別失衡。
(註:110年統計資料預計111年9月更新)
罕見疾病防治與照護
長期以來致力於罕見疾病防治及協助罕見疾病病人照護,於89年公布施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為世界第5個制訂與罕見疾病相關法令之國家,且為全世界唯一將防治及藥物列於同一法律之國家。
對於罕見疾病病人所需之罕見疾病用藥,提供了雙重的安全網,包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與罕見疾病醫療補助,並設置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審議認定罕見疾病及罕見疾病藥物相關事宜。
至110年底,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已認定通過計232項罕見疾病以及相關的122種藥物和40項特殊營養食品及80項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通報罹患公告罕病個案1萬9,187人。
另,補助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未能給付之罕見疾病診斷、治療、藥物、支持性與緩和性照護與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品及居家醫療照護器材費用,並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醫療費用及罕見遺傳疾病病人維持生命所需之緊急醫療有關之費用,以落實照護罕見疾病病人。
配合《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補助辦法》公開甄選110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共計補助計畫11件。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8條及《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委託專業服務機構以個案管理模式,依據前開照護服務辦法所定服務範圍及方法,提供病人及家屬心理支持、生育關懷、照護諮詢等服務,委託14家承作單位辦理。
菸害防制
菸害防制法自86年起開始實施,訂定禁菸場所、菸業與販賣者管理、戒菸、教育、廣告等規範,至91年《菸酒稅法》實施,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始有經費「專款專用」挹注菸害防制工作推動。
為與國際接軌,94年於政府與民間反菸團體共同努力下,由總統完成批准「菸草控制框架公約(TheFrameworkConventiononTobaccoControl,簡稱FCTC」,依循該公約精神修正《菸害防制法》,自98年開始施行,重大改革措施包括調高菸捐20元、擴大禁菸範圍、增加菸品標示警示圖文、規範菸品陳列展示、限制菸品廣告促銷與贊助,以及申報菸品成分和毒性資料,這是臺灣《菸害防制法》的重大變革,與世界同步,也是立法管制菸害之重要里程碑。
近年來,國際上陸續出現電子煙、加熱菸等新產品,為保護國民健康,並使菸害防制政策符合國際趨勢,持續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5月29日至7月28日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預告,並於109年10月20日送行政院審查,草案於111年1月13日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同年月14日送立法院審議。
修正草案包括:增訂類菸品定義,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作為新類型菸草產品上市前之風險管制機制;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禁止加味菸;禁止吸菸之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及加重罰則等7大重點。
經逐年推動菸害防制工作,18歲以上吸菸率從97年21.9%降至109年的13.1%,吸菸率下降達四成(40.2%)。
青少年吸菸率亦獲控制,國中學生吸菸率由97年的7.8%降至108年的3.0%,降幅達六成(61.5%);另,高中職學生吸菸率由96年的14.8%降至108年的8.4%,降幅達四成(43.2%),已逐步邁向WHO所訂定2025年減少30%吸菸率之目標。
為避免民眾在公共場所遭受二手菸危害,除藉由執法消除公共場所二手菸,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已自97年23.7%明顯下降至109年的5.0%,維持高達9成以上之無菸環境保護率,更致力於從根本做起,改造民眾對菸品的觀念;推動校園周邊無菸人行道,已有超過2,500家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校園周邊環境等公告為禁菸場所,亦營造軍隊、社區與職場等各種場域的無菸環境。
為幫助吸菸者戒菸,遠離菸害,辦理戒菸服務補助計畫,由門診、住院、急診及社區藥局提供藥物治療或衛教服務,費用由菸捐支應。
每次藥費部分負擔自付額不超過200元,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可再減免20%,低收入戶、原住民暨離島地區藥費全免。
截至110年12月,計3,479家合約機構提供戒菸服務,涵蓋全臺鄉鎮達99.4%。
累計至110年10月止計服務9億1,647萬人(計32億3,059萬人次),6個月點戒菸成功率達31%,推估幫助約2.8萬人成功戒菸,短期可節省超過1.6億元的健保醫療費用支出,長期可創造超過119億元的經濟效益。
推動臺灣無菸醫院國際認證,全臺已有217家醫院通過認證,除為亞太地區第一個及第一大無菸醫院網絡,我國已有29家醫院榮獲該網絡之國際金獎殊榮,得獎醫院家數為全球第一。
營造健康環境
為營造讓民眾更健康的環境,強化非傳染病防治,健康署運用世界衛生組織「渥太華健康促進憲章」所提出之5大健康促進行動綱領,包括:建立健康的公共政策、創造支持性的環境、強化社區行動、發展個人技巧,以及調整健康服務的取向,推動各種場域之健康促進,包括健康城市、健康社區、健康促進學校、健康促進職場及健康促進醫院,全方位守護與提升民眾健康。
截至110年止,已於全臺22縣市推動健康城市,並有13個縣市、8個地區,以非政府組織名義獲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區署所支持之健康城市聯盟(AllianceForHealthyCities,AFHC)成為副會員;共計137家機構(136家醫院,1家長期照護機構)通過世界衛生組織健康促進醫院國際網絡認證,臺灣網絡並為全球第一大健康促進醫院網絡。
106年整合健康促進醫院、無菸醫院、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與低碳醫院為「健康醫院認證」,110年底計有203家醫院通過認證。
營養及肥胖防治
推動營養促進及肥胖防治策略包括:
制訂健康的公共政策:推動《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落實《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推動健康飲食,《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範「營養標示」增加「糖含量」項目,制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規範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全糖之添加糖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及透過專家會議研訂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食品之認定基準,推動制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107年起施行「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不完全氫化油不得使用於食品,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提升食鹽中碘添加濃度限量自原12–20毫克碘/公斤鹽至20–33毫克碘/公斤鹽,及公告《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
將《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納入使用加碘鹽。
營造健康城市及健康促進醫院、職場、學校及社區,107年公布新版「每日飲食指南」、「國民飲食指標」、生命期營養建議與我國「我的餐盤」均衡飲食圖像及口訣,協助民眾落實均衡飲食之健康生活型態,108年為照顧高齡者營養,讓長者們都能「吃得下」,發展「高齡營養飲食質地衛教手冊」,教導民眾如何製備適合多數牙口不好的長者合適之餐食。
建構健康的支持性環境:鼓勵餐廳、職場、醫院提供健康餐飲,並標示熱量;建構安全舒適的人行道、自行車車道、健走步道及登山步道,並標示運動所消耗熱量,鼓勵職場規劃運動時間及成立運動社團。
另健康署結合餐飲連鎖業者,共同推動6大類食物自主性標示,以營造全國健康飲食支持性環境。
調整醫療服務的方向:輔導醫療院所提供健康促進與預防醫學服務,設立提示系統對病患及民眾提供預防保健、鼓勵哺育母乳、開設減重班及運動及健康飲食講座。
另自107年起辦理「肥胖防治實證指引輔導及推廣計畫」,運用「臺灣肥胖防治策略」、「兒童肥胖防治實證指引」及「成人肥胖防治實證指引」導入健康醫院認證標準,並於15家醫院進行試辦推廣,以提升國人健康體位。
調整醫療服務的方向:輔導醫療院所提供健康促進與預防醫學服務,設立提示系統對病患及民眾提供預防保健、鼓勵哺育母乳、開設減重班及運動及健康飲食講座。
另自107年起運用「臺灣肥胖防治策略」、「兒童肥胖防治實證指引」及「成人肥胖防治實證指引」導入健康醫院認證標準,並於15家醫院進行試辦推廣,以提升國人健康體位。
強化社區行動力:自107年起至110年,已全面倡議各地方政府設置共37處「社區營養推廣中心」,結合轄內跨單位資源,辦理不同場域之營養師、醫事人員、志工、餐飲製備者之培訓課程,提供長者個人及團體營養教育、營養風險篩檢與評估、社區餐飲業者及共餐據點輔導等營養照護服務,建構完善社區營養照護體系。
發展民眾落實健康生活的技能:製作「高齡者健康操」、「上班族健康操」、「動動生活手冊及影片」、「成人肥胖防治指引手冊」及「肥胖100問+」等,提供民眾日常可動的身體活動工具肥胖防治策略。
依據我國「105-108年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成人過重及肥胖盛行率分別從82-85年的32.6%,增加至94-97年的43.4%,105-108年結果為47.97%,成人過重及肥胖情形呈趨緩。
癌症防治
自71年起,癌症是臺灣人民死亡原因的第一位。
根據健康署公布的《108年癌症登記報告》顯示,108年共診斷出12萬1,254人罹患癌症(不包括原位癌),標準化發生率為每十萬人口315.9人(男性345.4人,女性292.7人)。
在109年,造成男性死亡的主要癌症為肺癌、肝癌、大腸直腸癌、口腔癌和食道癌,女性則是肺癌、大腸直腸癌、乳癌、肝癌及胰臟癌。
為降低癌症對國人之威脅,於92年公布實施《癌症防治法》,健康署並於94至107年間陸續推動第1期(94-98年)、第2期(99-102年)、第3期(103-107年)國家癌症防治計畫,從過去的治療、早期發現,向上力溯至源頭之預防。
108年起啟動第4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及公私部門協力,強化民眾促進健康的責任、發展個人化癌症精準預防醫學,並重視分析數據及運用實證的能力,以提升癌症防治成效聚焦作法,重點包括:
強化民眾與癌症防治人員的健康識能,從健康的生活型態、參與篩檢、及時就醫診治,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選擇安寧緩和療護等醫病共享決策的全方位推廣,倡議民眾負起促進自身健康的責任。
持續推動癌症篩檢,建構以生命歷程為基礎之個人化精準預防保健服務模式,並依據民眾各項危險因子(如健康行為、家族史等)提供不同個人化篩檢方案。
於110年提供四癌(子宮頸癌、乳癌、大腸癌、口腔癌)篩檢計約389萬人次,發現8,088位癌症、4.5萬位癌前病變(含原位癌)。
運用癌症實證研究及數據,強化AI及大數據等數位科技應用,提升癌症防治品質與成效。
癌症五年存活率由94年至98之50.2%提升至104年至108年之60.6%。
活躍老化
為強化社區初級預防功能,降低長者失能風險,健康署透過地方政府衛生局鼓勵轄區醫療院所及衛生所,結合社區關懷據點等社區資源,辦理社區長者健康促進課程,課程議題包括身體活動、認知/情緒支持、均衡飲食、口腔衛生及慢性病預防等,開設「長者健康促進站」270站,服務達1萬4千人;補助地方政府活化低度使用空間設置「銀髮健身俱樂部」25處據點,提供長者多元運動健康促進服務,增加長者身體活動的可近性,預防及延緩失能。
尤其關注偏鄉、部落長者健康促進,以資訊科技作為照顧長者的載具,克服區域與時間的限制,110年於全臺14個縣市、62個社區關懷據點、部落文化健康站或日間照護中心,利用長者群聚的機會,突破偏遠地區健康促進資源不足的問題,專家也免於路途遙遠及交通不便,直接在線上教學或諮詢,將健康促進定時與社區連結。
另因應COVID-19疫情,更將遠距社區據點連線課程改為透過Line群組方式,公開提供衛教課程,讓各社區長者在家就能上課或是跟線上專家做健康促進諮詢,消弭區域健康促進資源落差,不僅維護健康平權,更達到陪伴及關懷偏鄉、部落長者之目的,共觸及45,673人次。
自99年參採「世界衛生組織」(WHO)揭示高齡友善城市之八大面向-敬老與社會融入、社會參與、無障礙與安全的公共空間、交通運輸、住宅、通訊與資訊、社區及健康服務、工作與志願服務,協助地方政府檢視對老年生活不利的條件,並提出有效改善城市的軟硬體構面之方案與建議,各地方政府均積極響應此計畫,並逐步擴散到貼近長者生活圈的社區,102年起全國22縣市及166個社區推動,成為推動高齡友善城市涵蓋率最高的國家。
同時亦推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綜整WHO高齡友善照護三大原則以及WHO之健康促進醫院標準,訂出涵蓋管理政策、溝通與服務、照護流程、物理環境等面向之臺灣高齡友善照護指標,供健康照護機構自我評量參考。
於100年起推動醫院認證工作,後續推動衛生所、長期照護機構認證,106年發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衛生所版和長照機構版本,截至110年底,646家健康照護機構通過認證(含208家醫院、358家衛生所、1家診所及79家長期照護機構)
慢性疾病防治
為能及早發現國人重要慢性病及其危險因子,以利早期進行介入與治療,健康署免費提供40至64歲民眾3年1次,55歲以上原住民及65歲以上民眾每年1次成人預防保健服務,100年起提供45歲以上民眾搭配成人預防保健終身接受1次B、C型肝炎篩檢,108年放寬原住民40至60歲即可參加,並於109年9月開放條件,提供45至79歲民眾(原住民提前至40歲)終身1次B、C型肝炎檢查,縣市可整合轄區醫療保健資源,結合成人預防保健、癌症篩檢等篩檢項目,推展社區整合篩檢服務,109年約193萬人接受成健服務,截至110年逾200萬人接受BC型肝炎檢查。
另深入社區進行慢性病防治宣導工作,全國22縣市結合鄉鎮公所、里辦公室、社區關懷據點、社區健康營造中心等單位,辦理三高及腎臟病衛教宣導。
配合國際慢性病節日,如世界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腎臟病、氣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節日,結合衛生局、民間團體及社區資源,辦理記者會、大型宣導活動;並透過學校、社區、網際網路、雜誌、電臺、電視、車體廣告及便利商店等管道宣導,並與相關學會跨域整合,建置全國血壓測量網絡,初步設置在社區藥局等,截至110年約有3,300家血壓測量站,協助民眾有效的進行血壓管理。
長期結合公共衛生部門、臨床醫療團隊與專業組織等發展慢性病人照護管理,如全面推動糖尿病共同照護網及醫師、護理、營養等專業人員認證制度(至110年底認證超過1.3萬人);發展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提供優質團隊照護(計有300家醫療院所參加),提供民眾安心的就醫選擇;另,進行全國糖尿病支持團體盤點及輔導,建構整體支持網絡。
全國亦成立227家慢性腎臟病健康促進機構,針對慢性腎臟病個案進行收案管理,強化腎臟病人之前端預防保健及健康促進,將逐步增進基層慢性病照護量能。
補助地方衛生局招募所轄醫療院所,提供長者身體功能評估服務,110年服務長者近8萬人,透過衛生局盤點轄區內資源,就近轉介異常個案並提供營養、運動等介入;另亦提供醫院就醫之長者上述整合性照護服務,預防其於照護過程中衰弱、失能,並協助其轉銜至長照服務,或回到社區後得到持續性照護服務,以維持功能。
健康監測與健康傳播
為建立制度化國民健康及非傳染性監測系統,以持續蒐集、分析與發布健康監測相關資訊,健康署依政策擬訂與計畫評價需要,推動辦理全人口及各生命週期人口群健康監測調查,建置健康指標監測調查資料庫,並提升加強監測資料分析與落實施政參考應用,為針對國民健康指標加以追蹤比較並對外發布,編製我國《健康促進統計年報》。
此外,並持續研發以資通訊技術導入監測調查應用,以提升非傳染病監測資料之蒐集品質與效能。
為使國人能隨時隨地獲得健康促進及服務資訊,建置「健康九九+」網站:https://health99.hpa.gov.tw/,提供各界正確與即時的衛生教育資訊與知識,並發行國民健康署健康九九+電子報,經營Facebook官方粉絲團、LINE@生活圈及YouTube影片專區等社群網頁及平臺,運用多元管道傳播健康資訊及鼓勵民眾參與互動。
相關圖片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聯絡我們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2021©行政院版權所有通訊地址:100009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總機電話:(02)3356-6500更新日期:108-08-26
回頂端
延伸文章資訊
- 1因應疫病全球化全方位推動傳染病防治 - 行政院
一、前言 · 受到全球化與國際化影響,疫病已無遠弗屆,面對國內外各種傳染病的威脅,我國防疫體系亦不斷精益求精,除建置完備的傳染病防治法源及架構,並順應國際防疫趨勢及 ...
- 2學校傳染病防治 - 健康中心
故無論何時發生傳染性疫情,學校皆應遵循傳染病管制規定落實執行各項相關業務。 傳染病管制原則,主要有消滅傳染源、切斷傳染 ...
- 3傳染病防治與健康促進(國情簡介-衛生醫療保健) - 行政院
為有效因應流感大流行,推動「四大策略、五道防線」,四大策略:及早偵測、傳染阻絕手段、流感抗病毒藥物及流感疫苗;五道防線:境外阻絕、邊境管制、社區防疫、醫療體系 ...
- 4健康中心| 傳染病防治法 - 南崁高中
傳染病防治 / 傳染病防治法 · 一 國民應維持良好之個人衛生習慣,維持家戶及社區環境衛生,以預防傳染病發生;如有疫情發生,應即配合接受檢查、治療,共同改善社區衛生狀況 ...
- 5傳染病防治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