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規定滅火器每三年需進行一次性能測試 - 集暉消防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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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取得合格證書之廠商,於102年1月1日後,不得再從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

· 2. 從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需由專任消防設備師(士)專技人員簽證。

· 3. 滅火器藥劑 ... 法規規定滅火器每三年需進行一次性能測試 HOME 消防申報 2013年新法規大綱: 1.未取得合格證書之廠商,於102年1月1日後,不得再從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

2.從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需由專任消防設備師(士)專技人員簽證。

3.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後,應加裝檢修環,並以黃色、藍色交替更換。

4.製造日期超過十年或無法辨識製造日期之鋼瓶,應予報廢,非經水壓測試合格,不得再行更換及充填藥劑。

5. 乾粉滅火器藥劑有效日期三年,自出廠日後每三年需進行一次性能測試。

6.滅火器性能測試須包含檢修環性能測試。

7. 檢查合格的乾粉滅火器瓶口均加裝「檢修環」,瓶身貼有「合格條碼標籤」。

集暉消防-合格乾粉滅火器換藥廠商認證 102年6月3日 正式取得合格乾粉滅火器換藥廠商資格 對於居家或公司提供更進一步的安全保障! ∧回上頁 «上一則 消防申報 消防檢修申報 法規規定滅火器每三年需進行一次性能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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