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發布時間表-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 行政院主計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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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定義: 1. 調查項目包括家庭戶口組成、家庭設備及住宅概況、所得收支(收入、非消費支出與消費支出),據以計算家庭設備普及率、 自有住宅率及平均每戶 ... 統計資料背景說明[回上一頁] 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家庭所得及支出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 資料項目名稱: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平均每戶收支、家庭消費支出結構、家庭設備普及率及自有住宅率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地方統計推展中心 *編製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地方統計推展中心家庭收支科 *聯絡電話:049-2394010 *傳
延伸文章資訊
- 1一零六年臺灣地區個人所得分配概況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6 ...
家庭規模別之可支配所得與最終消費支出一樣,隨戶內人口數的增加而提高,一個人之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428,207元,平均每戶消費支出為359,514元,至 ...
- 2個人消費支出- MBA智库百科
個人消費支出(Personal Consumption Expenditures)個人消費支出是指個人和家庭為了滿足自己生活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包括個人購買商品和勞務兩方面的支出, ...
- 3臺北市政府主計處-臺北市重要統計指標名詞定義
- 4家庭所得及支出統計資料項目 - 台南市政府
統計項目定義:. (一)所得 ... 為家庭可支配所得,可由家庭自由支配使用於消費或儲蓄。 (三)經常性支出:經常性支出可分為消費支出及非消費支出。消費支出係指購.
- 5可支配收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灣行政院主計處定義可支配所得係為所有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性支出(例:利息、社會保險保費、稅金、罰款、捐款及禮金等)之後,剩餘可以用來支應日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