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 i-fare 福利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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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資格. ▫發展遲緩:持有經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連江縣認可之醫療院所開具之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間依報告書有效期限認定之)或(疑似)發展 ... i-fare福利好幫手line@ i-fare福利好幫手line@ 首頁福利搜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搜尋條件 福利導覽 輔助簡介 輔助對象 洽辦單位 【基隆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發布日期:2020.10.19 修改日:2021.03.31 福利對象 未滿6歲,低收入戶,經濟一般 身心障礙,發展遲緩 收合資訊 具備資格 ▪發展遲緩:持有經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連江縣認可之醫療院所開具之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間依報告書有效期限認定之)或(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書(有效期間為一年)之兒童▪身心障礙: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兒童設籍基隆市且經通報至基隆市兒童發展通報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並符合下列之一:1.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2.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福利內容 一、補助項目/標準: 1.療育費:至療育單位接受健保不給付之療育項目,非低收入戶每人每次最高300元,每月最多10次,最高補助3,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次最高500元,每月最多10次,最高補助5,000元。

2.交通費:每人每日最高補助150元,每月最多10次,最高補助1,500元。

二、每月最高補助: 經濟狀況 一般民眾 低收入戶 金額 3,000 5,000 三、申請時限:每3個月為一申請單位,按季於次月10日前提出申請(第4季請於12月31日前申請)。

四、申請單位:向兒童之戶籍地公所申請。

★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相同性質福利: 1.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2.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

應備證件資料(一)申請表、領據及支出證明單。

(二)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人及兒童戶籍證明文件。

(三)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影本、綜合報告書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

(四)早期療育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早期療育特約醫療單位開立之繳費收據正本。

(五)具低收入戶資格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六)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持有暫緩入學通知書者,應檢附暫緩入學通知書影本。

(七)申請人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洽辦單位 戶籍地區公所 資料來源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檔案下載 基隆市政府109年度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延伸閱讀 分享至: 分享到fb 分享到twitter 分享到Line 分享到Google+ 回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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