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已於101年12月20日令准曾思儒等6人死刑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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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思儒等6名死刑犯,所犯分別是強盜殺人、殺人等剝奪他人生命法益之情節重大之罪,業經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最高法院檢察署於收受被告等人裁判書後,已依「審核死刑案件執行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首頁公告訊息 新聞發布 回上一頁 轉寄文章 友善列印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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