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分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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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可在證明書的有效期限內,可無限次數的下載該份資料,歡迎多加利用!(註:如申請土地有地籍或都市計畫變更等資料異動情形,將無法列印,請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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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分區申請
※系統公告因武漢肺炎防疫為配合市府實名制門禁管制,於109年04月01日起免下車領件暫停服務,開放時間將另行公告!
申請及付費須知
※為了避免後續無法新開繳費視窗,請參考【
解除快顯封鎖視窗
】教學。
好消息!自民國105年元月4日起,新增”線上列印”領件方式囉!
申請人選擇線上列印領件者,方可由線上下載證明書。
並可在證明書的有效期限內,可無限次數的下載該份資料,歡迎多加利用!(註:如申請土地有地籍或都市計畫變更等資料異動情形,將無法列印,請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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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本證明審核書核發之天數為繳費完成後,翌日起算三個工作天。
申請時請填寫正確之手機號碼(例:09xxxxxxxx),可於案件核發完成時收到領件通知簡訊。
或於頁面右上方「案件進度查詢」進行查詢。
本證明係依據已公告實施之都市計畫及地籍套繪圖核對僅供參考,若作為實施之依據應依現況指示建築線為準。
本證明書有效期間四個月,證明書核發後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辦理土地使用分區線上申請案件,免檢附地籍圖謄本,本府以免書證系統中所查詢地籍資料為核判土地使用分區之依據。
惟若資料庫中查無資料或於14天內新分割或地籍圖重測之地段號,將致電申請人查明後視情況請申請人提供地籍圖謄本以供核判。
如對分區申請紀錄有疑義,請攜帶最新地籍圖謄本,至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複查。
每次只允許申請同一地段之地號,可進行同一地段多筆地號查詢核發。
本系統建議使用瀏覽器為GoogleChrome或IE11以上,以利線上列印。
付費須知
辦理土地使用分區線上申請案件,申請者依繳款紀錄之付款證明,作為繳款收據,本府不另出具規費收據。
請將下列網址(http://landuse.tycg.gov.tw/Sys/CaseApply/Directions.aspx)加入信任的網站,否則無法正常列印交易明細表。
線上申請7-11iBon繳費、超商申請iBon繳費、街口支付、LINEPAY,皆無須另付代收手續費;線上付費應繳納之手續費,請參考線上繳費頁面之說明。
本系統須付費使用,每筆地號二十元。
收費後一概不退費。
線上或超商繳費後,需費時1-3小時入帳,如無法確認是否繳費成功,請聯繫02-21927111國發會線上繳費窗口或來電03-3322101-5105洽詢。
請勿重複繳費,本系統收費後一概不退費。
有關街口支付、LINEPAY操作方式請詳參操作手冊。
多元繳費操作手冊.pdf
申請人如果同意上述說明,請按下「同意」鍵後,進行線上申請程序。
申請人如果不同意上述說明,請按下「不同意」鍵,系統將自動導回桃園網路e指通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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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申請人,您好:
桃園市政府線上申辦整合系統之線上付款服務係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電子化政府服務平台」網站提供,在此特別提醒您,接下來您將離開桃園市政府網站,且您後續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將由「電子化政府服務平台」網站蒐集、處理與利用,如您拒絕提供個人資料予「電子化政府服務平台」網站,您亦可改以其他方式繳款。
桃園市政府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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