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的函數(Function)vs方法(method) | 又LAG隨性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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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方法(method)vs定義函數(function) ※ 尚為去翻找文件,可能有錯誤。

... 相對來說f2()是C1類別的方法,但是內部函式_f2不是,因此就不需要 ... 前言※本段有些難度,略過並不影響後續理解。

在幾天前,我實現了一個可以傳入函數呼叫的類別(CallableClass),相關可以參考「用Python實現CallableClass」。

起初,我實現Meta-Class的方式,是在defineclz.__new__(clz,*args,**kwargs)實例(instance)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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