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請問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之傳繳通知(交通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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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攜帶傳繳通知單及應繳納款項,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或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楠梓(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3樓)、鳳山(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題 聯絡電話 表單下載 局長信箱 分享到facebook[另開視窗] RSS 顏色選擇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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