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結構說明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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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必修科目一覽表 · 一、本所總畢業學分數為50學分,包括: · 二、法律基礎課程(補修法律學系學士班課程20 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 Openlogin close 登入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Username Password 登入 忘記密碼? home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GoogleSearch Language 繁體中文 English 登入 Language 繁體中文 English 首頁 系所單位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課程結構說明 ::: 最新消息 法科所簡介 招生資訊 課程結構說明 課程資訊 相關資訊 聚會活動 畢業生出路 校園生活攝影 畢業生碩士論文 瀏覽人次: 2797 課程結構說明 專業必修科目一覽表 一、本所總畢業學分數為50學分,包括: (一)法學導論(2學分)、刑法(6學分)、行政法(3學分)、憲法(3學分):修習本所開設必修課程4科共14學分。

(二)進階法律課程(12學分):自本所開設之行政救濟法、民事法綜合研習、刑事法綜合研習、公法綜合研習、財經法綜合研習、刑事政策、國際私法、商事法總論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法律倫理、法律服務、法律文件寫作與資料蒐集、勞動法、社會法、刑事訴訟法(二)、民事訴訟法(二)、國際公法、智慧財產權法總論、公平交易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國際貿易法、非訟程序24科修習12學分。

進階法律課程超修部分,得列為選修學分。

(三)整合核心課程(8學分):自本所開設之整合核心課程中(如附表),修習8學分以上。

(四)選修學分(16學分):畢業學分採計法學院及其他學院選課總計不得超過16學分。

  二、法律基礎課程(補修法律學系學士班課程20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 第一年應修習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一)、身分法、勞動法與社會法導論共11學分;第二年應修習民法物權、民事訴訟法(一)、刑事訴訟法(一)共9學分。

                                                   整合核心課程 資訊科技與法律(一)~(三) 工程與法律(一)~(三) 醫療與法律(一)~(三) 臨終死亡的倫理與法律議題(一)~(三) 電子商務與網路法   國際貿易與法律(一)~(三) 金融與法律(一)~(三) 企業併購實例研習(一)~(三) 國際事務與法律(一)~(三) 智慧財產、數位平台與競爭法   文化與法律(一)~(三) 人文思想與法律(一)~(三) 政治與法律(一)~(三) 勞動與法律(一)~(三) 社會安全與法律(一)~(三) 傳播與法律(一)~(三) 海洋事務與法律(一)~(三) 土地、環境與法律(一)~(三)       Tweet 列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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