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費已不鎖卡,健保署呼籲弱勢民眾主動尋求協助 - 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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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高雄市驚傳有民眾擔心積欠健保費遭鎖卡而未就醫,最終因病亡故。

健保署對此表示,2016年6月健保卡已全面解卡,欠費者, Togglenavigation 註冊 登入 電子期刊 月旦醫事法網 月旦醫事法網 醫法新知 醫事新知 醫事綜探 醫法品評 學協會新訊 法規命令動態 醫法判解 醫法裁判 判決快遞 全球裁判案例 閱讀判決 影音直播 研討會 專題企劃 免費/試聽 會員專屬影音 圖書/雜誌 雜誌 醫事法書訊 論著 教學資源 博碩士論文 培訓 證照 公職 升學 繼續教育 電子期刊 註冊 登入 月旦醫事法粉絲團 Home 醫法新知 醫事新知 醫療制度 欠費已不鎖卡,健保署呼籲弱勢民眾主動尋求協助 訂閱《月旦醫事法報告》,贈《下世代醫療的法制新視野》1本;續訂戶加贈一期 A+ A- 欠費已不鎖卡,健保署呼籲弱勢民眾主動尋求協助 文章發表:2018/03/30 醫事新聞摘要 日前高雄市驚傳有民眾擔心積欠健保費遭鎖卡而未就醫,最終因病亡故。

健保署對此表示,2016年6月健保卡已全面解卡,欠費者均能順利就醫。

健保署承保組專員表示,為避免憾事發生,健保目前已將保費積欠與就醫權脫鉤處理,民眾就醫權利已不再受限,且僅就有經濟能力者比對財稅資料,對於少數非弱勢欠費者,並有法定追償機制。

健保署提醒民眾,欠費協助措施包含分期繳納、紓困基金貸款、轉介公益團體及緊急醫療保障措施等,弱勢民眾可主動尋求協助。

法條便利貼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7條:「保險人於投保單位或保險對象未繳清保險費及滯納金前,經查證及輔導後,得對有能力繳納,拒不繳納之保險對象暫行停止保險給付。

但被保險人應繳部分之保險費已由投保單位扣繳、已繳納於投保單位、經依前條規定經保險人核定其得分期繳納,或保險對象於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受保護期間時,不在此限。

(第一項)前項暫行停止保險給付期間內之保險費仍應予計收。

(第二項)」 參考文獻 朱澤民,讓「健保鎖卡」成為歷史名詞,聯合報,2012年11月6日,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635/362659 孫友聯,讓健保鎖卡走入歷史,蘋果日報,2014年11月12日,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41112/504446/ 健全醫療人權普世價值,健保全面解卡,加強欠費追償,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頁,2016年6月7日,https://www.nhi.gov.tw/News_Content.aspx?n=FC05EB85BD57C709&sms=587F1A3D9A03E2AD&s=8517381ABAD2E8A3 推薦文章 德國新式電子健保卡改革最新發展,月旦醫事法報告,201811(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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