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 - 北誠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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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舉辦之獎券(統一發票)獎金採分離課稅,中獎人如為個人,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2千元者免稅,獎額超過新臺幣2千元者,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全額扣取20%稅款後 ... Togglenavigation ::: 回首頁 關於北誠 服務項目 創業資訊 公司登記 設立行號 設立有限公司 設立股份公司 外商公司 台灣公司 台灣分公司 台灣辦事處 境外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規內容-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 財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免併入全月給 付總額扣繳: ... 七、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但政府舉辦
- 2[北市國稅局]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是指那些?
[北市國稅局]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是指那些?如何辦理扣繳?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最近常有民眾詢問,各機關團體、公司行號舉辦抽獎活動,中獎者所取得 ...
- 3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是指那些?如何辦理扣繳?
(三)個人取得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每聯(組、注)獎額超過2000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20%,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該獎金所得均不得再 ...
- 4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是指那些?如何辦理扣繳?
- 5各類所得扣繳標準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所得代號91). 1.各項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等值品), 10%. 2.年終餐敘摸彩、員工自強活動之獎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