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與同居伴侶法推動 - 臺灣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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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31日,在臺中舉辦之女同志婚禮,首見雙方家長主婚,但其婚姻及伴侶關係,卻仍未受到法律之實質保障。

同居伴侶法與同性婚姻法之共同推動,並不衝突,因同志婚姻為 ... 跳至內文 跳至索引列 1986年初,男同志祁家威向臺北地院公證處,請求與一名同志公證結婚,遭到公證人拒絕,理由是違反善良風俗。

1998年11月,他再度到臺北地院公證處,請求與林建中公證結婚,結果還是遭到拒絕。

其聲明異議,臺北地院與高院仍以同性婚姻未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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