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間接正犯之相關國考考試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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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教唆者成立犯罪行為,被教唆者知情,被教唆者因教唆者之促使產生犯意;被教唆者居支配主導地位(正犯),教唆者則否(共犯)。
二、舉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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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27Tue201819:36
刑法間接正犯之相關國考考試重點
刑法間接正犯之相關考試重點
一、定義:
間接正犯和教唆犯之區別
間接正犯:
被利用者不成立犯罪,利用者居於支配主導地位(正犯),錯誤評價依工具理論。
教唆犯:
被教唆者成立犯罪行為;被教唆者居於支配主導地位(正犯),錯誤評價依共犯從屬理論。
間接正犯和正犯後正犯之區別
間接正犯:
屬犯罪支配理論,被利用者不成立犯罪;利用者居於支配主導地位(正犯),被利用者可能知情或不知情。
正犯後正犯:
屬犯罪支配理論;被利用者成立犯罪,利用者對自己犯意部分屬支配主導地位(正犯);被利用者對自己犯意部分亦然(正犯);被利用者不知情。
正犯後正犯和教唆犯之區別
正犯後正犯:
被利用這成立犯罪行為,被教唆者不知情;被利用者自行產生犯意,兩者居於支配主導地位(正犯)。
教唆犯:
被教唆者成立犯罪行為,被教唆者知情,被教唆者因教唆者之促使產生犯意;被教唆者居支配主導地位(正犯),教唆者則否(共犯)。
二、舉例:
1.間接正犯:獨裁政權叫情報局人員刺殺政敵
2.教唆犯:教唆沒有罪責的小孩偷東西
3.正犯後正犯:獨裁政權叫情報局人員刺殺政敵也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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