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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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61200468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及第4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目前線上:614人,瀏覽人次:657062858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歷史法規資訊(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61200468號令修正發布第 1點及第4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行政/衛生/食品衛生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1300002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250977號令修正發布第1 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5年6月17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51201580號令修正發布第 4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61200468號令修正發布第 1點及第4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81201834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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