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大法官議決釋字第649號解釋 - 公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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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 解釋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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