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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正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4條第4項及教師法第8條規定。

三、「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 臺教高(五)字第1090097544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4條第4項及教師法第8條規定。

三、「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6748。

(四) 傳真:(02)2397694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服務專線:02-23924146/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AM8:30~12:30PM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版權所有/本站建議使用IE7以上瀏覽,800x600或1024x768螢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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