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比宗教大: 我熱愛耶穌, 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 誠品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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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真正信仰的宗教大概跟大多數美國青年一樣,是一種披上基督宗教外衣的道德感。
我相信遙遠的某處有個神,祂希望我們都做個好孩子,如果我們做到了,祂會說祂多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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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出版
人文史哲
宗教
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Jesus>Religion:WhyHeIsSoMuchBetterThanTryingHarder,DoingMore,andBeingGoodEnough
作者
傑弗森.貝斯齊
出版社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商品描述
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如果宗教這麼偉大,為什麼它引發了這麼多戰爭?它能蓋巨型教堂,為什麼卻無法餵養窮人?你追隨的是真實的耶穌,還是被發明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如果宗教這麼偉大,為什麼它引發了這麼多戰爭?它能蓋巨型教堂,為什麼卻無法餵養窮人?你追隨的是真實的耶穌,還是被發明出來的耶穌?如果你曾對宗教抱有懷疑、不解,甚至失望,把宗教說的先放一邊,聽聽耶穌是怎麼說的!二○一二年,當時二十三歲的傑夫寫了一首熱情而強烈的詩〈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他和朋友把這首詩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沒想到短短48小時之內竟然吸引了七百萬個人點閱,一年的點閱人數更高達兩千三百萬以上!影片引起的共鳴和回響不計其數,不分教徒和非教徒,從無神論者到各方宗教領袖都認真關注和討論,傑夫也從此一頭闖進文化交談與人生思辨的領域。
在本書中,傑夫再次重申他在詩中想傳達的概念:律法與慈愛的距離、強求與恩典的對比、外在表現與內心平安的差異,以及絕望與希望的分野。
書中所說的「宗教」並不是指人的信仰,而是錯誤僵化的教條、自以為義的宗教人士,以及那些以宗教之名傷害他人的行為。
他在書中對耶穌、宗教、人生提出許多疑問和詮釋,為讀者展現了年輕世代的精神探索方向。
本書不只有深刻的省思,也有溫暖的治癒。
傑夫說,他也曾經誤解宗教的意義,有過一段混亂糟糕的日子,他認為自己其實並不夠格來寫這本書,但是他說:「既然我嘗過了恩典的滋味,自然忍不住想告訴別人。
」因此,他決定分享自己的故事與想法,希望這樣的經驗與讀者的生命產生聯繫,一同領受神的恩典與救贖,最後進入愛與療癒的世界。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作者簡介傑弗森.貝斯齊(JeffersonBethke)小名傑夫,他不是牧師、神學家或諮商師,只是一個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美國年輕人。
生長於一個窮困的單親家庭,由身體殘障的媽媽獨力帶大,母子感情深厚。
但在高中時,媽媽對他出櫃、坦誠同性戀身分,也離開了教會,使他深感背叛與痛苦,不但生活陷入一團混亂,母子關係降到冰點,他的信仰觀也遭到各種挑戰。
這樣的經歷,使他年紀輕輕就對神與宗教有更加深刻的看法。
二○一二年,他把自己的想法寫成一首詩〈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並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支影片創下48小時內700萬個點閱、一年超過2300萬個點閱的驚人紀錄。
影片內容掀起廣而深的宗教文化討論,吸引了以年輕人為主的網路世代,不分教徒和非教徒,從無神論者到宗教界各方領袖都認真關注和回應。
喜愛寫作的他以此為主題,寫成本書。
目前與妻子、愛犬住在華盛頓州的塔科馬,擁有一家蠟燭工廠,希望藉由燭光照亮社會。
朱怡康台大政治學研究所畢,現為政大宗教所博士候選人。
譯有《治癒生命的創傷》、《開啟你的靈性力量》、《聖五傷畢奧神父傳》,合譯有《瑜伽之心》、《複製、基因與不朽》等作品。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前言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第一章有請真實的耶穌現身第二章為什麼我認為耶穌討厭宗教(而且你也應該如此)第三章基要派、偽君子,以及其他所謂的「基督徒」第四章宗教製造敵人/耶穌帶來友誼第五章對宗教來說,人有分好人和壞人/對耶穌來說,只有需要恩典的壞人第六章宗教是人向神討東西的工具/追隨耶穌能讓人得到神第七章宗教認為苦難是神對你的懲罰/神已為你的行為懲罰過耶穌了,所以苦難是祂的恩典第八章宗教說:如果你……神就愛你/耶穌說:神一直很愛你第九章宗教指向一個黯淡的未來/耶穌許你一個光明的未來第十章為什麼耶穌愛教會(而且你也應該愛)結語你認識耶穌嗎?
商品規格
書名/
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作者/
傑弗森.貝斯齊
簡介/
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如果宗教這麼偉大,為什麼它引發了這麼多戰爭?它能蓋巨型教堂,為什麼卻無法餵養窮人?你追隨的是真實的耶穌,還是被發明
出版社/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ISBN13/
9789867470904
ISBN10/
9867470907
EAN/
9789867470904
誠品26碼/
2680865796003
裝訂/
平裝
頁數/
272
語言/
中文繁體
級別/
無
尺寸/
21X14.8CM
試閱文字
內文:【摘文段落1】
你信什麼教?
別隨口說說,我想問的是:你真正信仰的是什麼?我想問的不是你在臉書資訊欄填的東西,也不是你在申請表上勾的選項。
我想問的是:你將信心放在何處?是什麼東西給你動力?什麼是你所真正認同的?我相信我們每一個人對這些問題都有一套制式答案,但只要認真思考一下,就會發現裡面多的是謊言。
如果你我有共同之處,我想你大概也從小認為有神存在(無論「神」指的是什麼),對吧?但不久之後,你會發現現實似乎跟這個概念越來越不協調,「相信有神存在」的想法似乎也越來越遙遠。
雖然為了保持自我認同,我有段時間還是堅持自己是基督徒,但上中學之後,連我都覺得這很荒謬,因為現實世界似乎不需有神照看。
我還是會跟人家說我是基督徒—但只有在這樣講對我有利的時候。
除此之外,我真的不想理祂了。
我想,我真正信仰的宗教大概跟大多數美國青年一樣,是一種披上基督宗教外衣的道德感。
我相信遙遠的某處有個神,祂希望我們都做個好孩子,如果我們做到了,祂會說祂多愛我們,把我們的照片貼在冰箱上,然後給個獎品──這樣皆大歡喜,不是嗎?
我曾自認是基督徒:周遭每個人都說自己是基督徒、我媽帶我去教堂、家裡也擺著本聖經。
因為這些,我也以為自己是基督徒。
說自己是基督徒,似乎比否認更能拉近我跟朋友、家人、社會的距離。
對我來說,當個基督徒讓日子更好過,但我從沒有真的愛過、服事過耶穌。
對美國人來說,這樣的經歷不是很常見嗎?大多數美國人都自認是基督徒。
我們說自己是基督徒,因為這聽來似乎不賴,讓我們看起來有道德,可以讓父母不擔心、不來多管我們,而且還不會下地獄呢!──當然,前提是我們真的相信有地獄。
我媽跟我算是常去教會,至少懂得儀式、會唱聖詩,不過,我從不覺得自己是「教會模範生」。
沒錯,我是聽了不少講道,知道耶穌為我們死,可是我的生活過得很糟、很痛苦,糟到我根本不覺得耶穌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的父母從沒正式結婚,我由我媽獨力帶大。
她是個很好的人,盡她所能為我做了一切,讓我獲得可能獲得的每個機會。
然而,因為她身體殘障、精神狀況也不好,並不能常去工作。
這代表我們一直得住有房租津貼的廉價租屋,並依賴社會福利、救濟和食物券過活。
於是我們常常搬家(從幼兒園到中學,我總共轉了八次學),而且每次住的都不是什麼好地方。
我記得自己去教會的事,我很喜歡在那玩遊戲、做壁報、唱歌,但總覺得這些跟我的生命很疏離。
其他的孩子似乎都很愛一起做這做那,但我在人群中總覺得不太自在。
於是,我假裝我也樂在其中,想說我如果能比那些好孩子做得更好,那我大概就能融入了。
所以如果約翰得了個金牌,那我一定要得個白金牌。
我變得既驕傲又「虔誠」,而且這種態度在我青少年時期越來越嚴重。
我上中學時,覺得自己實在太優秀了,因為我不抽煙、不喝酒,也沒有發生性行為,我一直覺得我比那些人來得好。
我夠常去教會,所以我覺得對神來說我夠好了;我夠常看耶穌的故事,所以我根本不需要祂了。
有趣的地方就在這:我以為我是個好孩子,但實際上根本不是。
從國中開始,我就是個問題人物,對學校、對我媽、對自己的人生,全都漠不關心。
我成績很爛,因為打架、偷竊被退學,而且耽溺色情八年之久。
升上高中後,我變得更加頑劣,作業從來不寫,高一留級。
去學校的目的只是為了跟朋友打混、跟女生聊天。
我媽知道我的朋友會帶來壞影響,於是再次搬家,跑到大約半小時路程的鎮上去住。
從某方面來說,這是很棒的新開始。
我很快就跟那裡的「乖孩子」打成一片,他們既不抽煙也不喝酒,而且我很喜歡他們。
我也愛上棒球,還加入校隊。
我的生活在這個階段就是棒球跟朋友,一切看來不錯。
不過也就是在那年,我媽跟我講了一個就當時來說很糟的消息。
她默默走進我房間,叫我坐下,然後跟我說她是同性戀。
她跟我說她一輩子都在抗拒這件事,而幾個月前她邀來我家住了幾個月、說是臨時有困難的那個朋友,其實就是她的情人(因為她們大吵了一架,所以她才決定明說)。
我覺得被我媽背叛了,對自己從沒想過「為什麼另一個女人會突然跑來我家住」也覺得尷尬不已,我媽是同志的事實,更讓我覺得十分丟臉。
我朋友要是知道會怎麼想啊!我當時非常自我中心,成天想的都是我、我、我。
我可是個好基督徒孩子啊,怎麼可以有個同志媽媽?沒錯吧?
那天之後,我媽放棄了傳統基督信仰。
保守基督徒怎麼對待同志,現在也怎麼對待她。
我那時的想法是:好吧,既然耶穌對她沒幫助,那對我大概也沒什麼幫助,於是我也放棄了神。
我覺得很痛苦、很孤獨,想逃避一切卻又無能為力。
我離開宗教、變得叛逆,我想叛逆如果能讓我感覺良好,那我就叛逆好啦。
我崇拜的對象成了女生、朋友、名聲,想說只要得到更多女生、喝更多啤酒,那我就更「酷」,難道不是這樣嗎?不過,我馬上發現這種生活就像喝鹽水。
如果你真的渴到不行,當然會想喝它,但喝了之後只會變得更渴。
每次跟女生交往沒多久我就煩了,然後再換一個。
最重要的是,我開始討厭我媽、瞧不起她。
家裡的氣氛越來越沉重、痛苦,我們住__在一起卻很少說話。
我更常去派對,也變得更冷漠,不再尋找好女孩,轉而尋找隨便的女孩。
我玩世不恭、縱情享樂,但內心深處依舊揣揣不安。
我玩得很瘋,瘋到常常忽略這種感覺,但夜深人靜、躺在床上快睡著的那幾分鐘,還是足夠讓我的靈魂安靜下來,告訴我這樣下去絕對不行。
我聽很多人說,我這代人最怕的兩件事一是死亡,二是公開說話,但我不認為如此,我覺得我們最怕的是靜默才對:我們不關電腦、不關手機、不登出臉書、也不安安靜靜坐著。
為什麼呢?因為不這樣的話,我們就非得面對真實的自己。
對我們來說,靜默就像一隻隱形的怪物,令人恐懼不已,它咬我們、撕裂我們,把我們所有的不滿足赤裸裸地攤開。
靜默可怕極了。
然後我畢業了,過了個愉快的暑假,進了聖地牙哥的一所基督教大學──完全靠自己。
之所以去念那所大學,並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學校,而是因為他們棒球隊很強,而且運動場很好。
校園和棒球場就在海邊,一棒敲出全壘打,幾乎能把球打到海裡去。
毫不讓人意外的是:我第一學期就被留校察看、踢出棒球隊、被我第一個認真交往的女友甩了。
由於棒球和女生是我的生活重心,如此一來我覺得重要的東西都沒了。
一切只能用「悽慘」來形容,我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不夠好」,我崩潰了。
一開始時,我責怪上帝讓我生命中有痛苦,但慢慢地,我開始聽見祂恩典的低語。
我當時並不知道,神之所以要擊垮我,是因為祂愛我、想修復我。
作家路易斯(C.S.Lewis)說過:「神在我們的喜悅中低語,在我們的良心裡說話,在我們的苦痛裡大吼:苦痛是祂的擴音器,要喚醒這耳背的世界。
」
因為這樣,我終於開始傾聽。
但老實說,那過程真是一團糟。
回頭想想,我想不起是哪天腦中靈光一閃,突然發現了這些事的意義。
那段日子大概持續了三、四個月,我彷彿一直站在耶穌伸手可及之處,但祂的恩典並未讓我清醒一點,我老是覺得自己一無所有了。
我媽說我小時候很聒噪,不管看到什麼東西都要問「為什麼」(我祈求耶穌:這項特質可別遺傳給我小孩!),事實上,我到今天還是老樣子,而當我終於被恩典吸引時,這項特質也起了很大作用。
因為在那時,我確實需要探究,需要找出答案,更需要知道恩典是真實的。
我還記得我有天走進圖書館,問館員學生一次能借幾本書,他跟我說十五本,於是我扛了十五本跟耶穌、基督宗教、護教有關的書回宿舍。
透過其中幾位作者,神的恩典漸漸融化了我心中的瘡痂,我原以為自己夠瞭解宗教、夠瞭解新約了,但這個時候,我開始認識了一個很不一樣的基督宗教。
比方說我終於發現:
聖經不是本規定,而是封情書。
我不是個雇工,而是個孩子。
聖經想談的不是我的表現如何,而是耶穌為我們做了什麼。
恩典並非在遠處等待未來的我,而是現在就給了真實的我:艱苦掙扎的我、一團混亂的我、耽溺色情的我、對一切毫無所知的我、沒安全感的我。
神在我的泥沼中愛我,沒等我洗淨自己就愛我。
這個真理改變了我的人生,我也深信這一定能改變你的人生。
在我持續與恩典碰撞之後,我再也不覺得自己夠認識耶穌了。
我的困難並未憑空消失,但我覺得在痛苦的漩渦之中找到了錨。
然而,即使成了全新的基督徒,我還是不知道該做什麼?言行舉止該怎麼樣?該參加哪個查經班?甚至該聽哪張CD都不知道。
我朋友很多,但認真的基督徒少之又少。
剛開始試著跟隨耶穌的那半年,我其實覺得很孤獨,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實踐」基督信仰。
但無論如何,至少我很多晚上都靜靜地待在宿舍讀聖經,這比我上學期成天混派對好多了。
雖然我基督徒朋友不多,但我念的好歹是所基督教大學。
所以我決定觀察別人怎麼「做基督徒」,原封不動學下來。
我取下耳環、不再穿籃球衫、竭盡所能學會最流行的福音歌曲,也開始聽宗教電台。
我覺得只要做夠多基督徒會做的事,我的人生就能重獲平安。
可是這招行不通。
在那半年裡,我做了每一件我認為基督徒該做的事,但那些我以為會隨之消失的欲望(如情欲、驕傲、愛享樂),卻還是沒有消失。
耶穌不是會讓我的人生更好嗎?我開始覺得被耍了。
但事實上,我的「基督教」其實只是再次複製美式宗教:努力工作、多做好事,然後你就會感覺良好,神也會認為你很「好」。
我明白我跟錯了耶穌—這並不是說有個「假」耶穌,而是說我所追隨的「耶穌」,其實只是那位真耶穌的假象。
之所以發現這點,是因為有天我聽宗教電台的時候,廣告時間他們播了段十五秒的電台介紹,裡面有孩子的笑聲、喜樂的音樂,還有一句廣告詞:「您可信賴本台音樂,適合全家聆聽,獲得平安!」
我還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讓全家平安?耶穌真的會讓全家平安嗎?
我剎時明白:是我們創造了這個「會讓全家平安」的耶穌。
但只要我們誠實一點,我們應該會問:一個無家可歸、最後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傢伙,怎麼會是能讓全家平安的神呢?而且保羅不是說了嗎?如果我們要以他為榜樣追隨耶穌,我們會受到跟他一樣的待遇。
我們失去了真正的耶穌,至少,我們用他換了個更新潮、更安全、更體面,但也毫無作用的耶穌。
我們自己創造出一種基督宗教的次文化,而其中的習俗、規矩、儀式、典範、產物,卻都與聖經中那個簡樸、具革命性的基督信仰無關。
這樣的「耶穌」要是活在我們的次文化裡,絕不會被釘上十字架—他人太好了嘛!
我們總說自己是和耶穌站在一起,但有些時候,我們反倒更像耶穌斥責的人。
他怎麼斥責當時的宗教領袖(文士、法利賽人),也就會怎麼斥責今日許多美國宗教領袖。
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是因為愛耶穌而受迫,而是因為驕傲、傲慢、不愛真正的耶穌而惹人嫌。
我們愛論斷人、愛吹毛求疵,而且拘泥小節、墨守成規,但在此同時,我們卻又宣稱自己跟隨的耶穌好寬恕、可靠而充滿愛—無怪乎很多人討厭我們。
有時我們因為傳揚耶穌宣講的福音而惹人嫌,但另一些時候,人家討厭我們純粹是因為我們是渾球。
拜託大家不要一邊當渾球,一邊還以為自己是因為傳福音而受迫。
如果我們誠實地想想聖經是怎麼說的,再看看今日美國的基督宗教是什麼樣子,我們應該不得不承認: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
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一年去當一次食物銀行志工,然後自我感覺良好;也不是讓我們一個月只看一次色情刊物,就得意洋洋地說自己「得勝」;更不是讓我們蠻不在乎地從一個乞討的遊民身邊走過,心裡想著:討了錢還不是去買酒喝。
神創造我們,並不是要我們需要祂時才找祂,把祂當成廿四小時待命的牙醫。
聖經裡的耶穌是個激進的人,他傳布激進的信息,也以激進的方式改變人們的生命。
在聖經裡,耶穌可不是位帶來平安的人,沒人知道該拿他怎麼辦。
自由派說他太保守,保守派又說他太自由。
你想想:他的第一個神蹟是將水變成酒;後來又把那些將他父親的殿變成賊窩的人趕出去,勇猛得跟職業摔角手有得拼;當時社會的規範以及性別、種族藩籬,他全都不放在眼裡;他自稱是上帝之子,自稱將審判每一個人,決定他們該上天堂或下地獄;他還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們不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你們就沒有真生命。
」總之,他是個危險人物,而且是個怪人。
我不知道你是在哪間教會長大的,但這句話聽起來實在不像我們認識的耶穌說的,反倒更像出於食人魔之口。
耶穌也赦罪,這很危險,因為只有神能赦罪,而宗教人士說他只是凡人。
我們不喜歡這種危險的耶穌,因為這樣的耶穌不能帶來什麼好處。
於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一個平安的耶穌:
聖誕節時,我們不為耶穌所賜的禮物慶祝,只為自己拿到的禮物慶祝。
復活節時,我們不慶祝耶穌復活,戰勝魔鬼、罪惡與死亡,只關心早午餐要吃什麼。
我們不稱耶穌為神,只說他是個善良的好人。
我們不跟人說他們是罪人、需要救主,免得他們不來教會、不給奉獻。
很多方面,基督宗教變得好像只跟印著去世總統的綠紙有關。
二○一○年時,美國人在聖誕節花掉一千三百五十億元,復活節則花了一百三十億元。
誰想得到一個兩千年前在馬槽出生的小孩,現在會變成我們放縱物欲的藉口呢?
我們已經把耶穌弄得面目全非,教會也已變成一門生意。
耶穌成為一種行銷方式,我們以他之名開書店、做T恤、做手鐲、做汽車貼紙、做桌上遊戲。
二○○七年時,有個女人還做了印上耶穌圖像的鬆餅在eBay上賣,上了全國新聞。
別誤會我,我不是說這都不對,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東西沒什麼問題。
比方說,你現在手上就拿了一本這樣的書。
我自己也買了一大堆有關宗教的書──老實說,我太太還嫌我買得太多,說這樣下去我們會破產。
但即便如此,有個問題還是不斷糾纏著我:我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嗎?我們是不是把這些東西看得比耶穌還重要?為什麼美國基督宗教的樣貌,跟聖經裡那個充滿活力、不受控制、不可預測的基督宗教那麼不同?
我想,我們之所以會對這種樣貌的基督宗教感到不滿,正是因為它不是。
我們有宗教,卻沒有耶穌。
我們有好榜樣,卻沒有上主。
我們有神學論辯,卻沒有活生生的道。
我們有善行,卻沒有善的根源。
我們有愛,卻沒有本身就是愛的神。
我們把「恩典」變得平庸(以為恩典就是「做好事上天堂」),讓神變成一條數學算式(如果表現良好,神就愛我),把耶穌當成鄰家大哥(「嗨,你好!」)。
可是耶穌從不打扮得整整齊齊輕聲細語,他是個會咆哮的猛獅。
在路易斯的經典小說《獅子,女巫,魔衣櫥》中,那幾個孩子問海狸先生:獅子亞斯藍(代表耶穌)安全嗎?海狸先生回答:「安全?你們沒聽海狸太太怎麼說嗎?誰有說過『安全』?他可不安全,但我告訴你們:他很善良,他是王。
」
真正的耶穌也是這樣,並不安全。
他的話、他的人生、他的十架,在在說明他完全不是個安全人物。
他的恩典既危險又猛烈、狂暴、不受控制也不乖巧。
可是,很多踏上傳教之旅的人卻往往祈禱「一路平安」,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很弔詭嗎?
在聖經裡找到真正的耶穌十分重要。
一旦找到了,我相信你會跟我當初一樣吃驚。
【摘文段落2】
高年級時,我成了宿舍助理──這代表我成了照顧宿舍同學的「爹」。
要是你忘了帶鑰匙,我得幫你開門;要是你違反規定,我得記你點(還好這種情況不多);如果你有情感或課業問題,我得輔導你。
每天處理同學的事,讓我慢慢瞭解他們對神、對耶穌、對宗教、對基督徒的看法是什麼。
在此同時,令我不斷感到訝異的是:大多數大學生都很不了解耶穌。
我常聽人說「我才不跟隨耶穌,我還想繼續喝啤酒咧!」、「我幹嘛要愛耶穌,他恨同志!」,每當我聽到這些,我總會愣一下,心想:這怎麼回事?我愛耶穌,但我還是照喝啤酒,也不恨同志啊!我常問人家對耶穌的看法,其中最妙的一個是我棒球隊隊友說的:「我喜歡耶穌,也喜歡佛陀,我算是基督佛教徒吧。
」聽到時我得費盡全力才不笑出來。
基督佛教徒是怎樣?那不就像對乳糖過敏的起司愛好者嗎?
大學校園是個很歡樂的地方,學生們大多沒什麼壓力,對任何事都提出質疑,成天跟朋友膩在一起。
不過,大多數學校也都有陰暗面,身為宿舍助理,我常會看到同輩的人有多少煩惱。
學生常做出錯誤決定、受到情感傷害,或是遭遇其他痛苦。
這些痛苦都被隱藏起來了,大一就被強暴的女生,或是厭惡自我、深陷憂鬱的男
生,在大堂討論課時,全都把傷痛隱藏起來,表現得若無其事。
這也難怪,人想證明自己的能力時,才不會露出脆弱的一面。
可是,等他們受了一天挫折,遍體鱗傷地回到宿舍,他們的痛苦便清清楚楚地呈現出來。
這時,他們願意坦承自己過得並不好、覺得很空虛,更迫切地期待、渴望、追尋著什麼。
有個朋友的姊姊只因為告訴家人她是同性戀,全家人就疏遠她,因為老爸「不想要個同性戀女兒」;另一個朋友說她討厭自己,因為她把處子之身給了前男友,而她甚至從沒跟人說過她交過這個男友;還有一個朋友是課業、家庭兩頭燒,因為她父親棄家而去,母親又得工作,年幼的妹妹只能由她負責照顧。
我親眼看到許多同輩喝個爛醉,甚至自殺--要不是救護車及時趕到,他們真的就這樣沒命了。
我不禁在想:我跟他們有什麼不一樣嗎?不過兩年以前,我也曾與憂鬱奮鬥,也曾想過要自殺,對自己浮濫約會感到罪惡、羞恥。
我大一那年狂喝啤酒、成天跟女生廝混,彷彿整個世界是為了取悅我而存在,我自我中心,只想到自己,從沒想過要逃離這些情緒、心理、靈性上的傷害,任由靈魂被它們摧殘。
然而在內心深處,我其實只是個嚇壞了的小男孩,對生命充滿不安全感,只期盼有人能對我說「我夠好」就可以了。
當然,我們沒人願意坦白承認自己就是這樣,在我十九年的生涯中,我也從沒承認過,可是實情難道不是如此嗎?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為了尋求肯定?我這代人是最孤單、最沒安全感的一代,為了知道自己被愛,我們甚至願意犧牲一切。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我們其實都被深深愛著。
身為一個追隨耶穌的人,我知道他多仁慈,多努力修復我、治療我、找尋我,因此,我也深深希望能與這些同學分享他的愛。
不過,我幾乎每次都碰壁,每當我跟他們談起耶穌,他們的回應都像一個模子印出來的。
在我這些朋友心中,耶穌形象全毀,幾乎等同於髒字。
他們常拿一些耶穌幾乎沒談過的議題回應我,把這當成排斥耶穌的最大理由。
更諷刺的是,他們反對耶穌的理由,往往也正是耶穌反對當時宗教人士的理由。
有時他們排斥的不是耶穌,反而正是耶穌所排斥的那些東西!
有天晚上我坐在床上想: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同志」、「不喝啤酒」、「不刺青」這些東西,竟然變成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了?我突然靈光一閃,發現朋友們會有這種偏見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之所以會張冠李戴、產生混淆,是因為身邊的人這樣說,小時候去的教會這樣教,電視上的牧師也這樣講。
他們會以為基督宗教就是如此,根本是教會的錯。
我就讀過這樣一句話:「一百個沒得救的人裡,可能有一個是因為讀聖經,其他九十九個則是因為看到基督徒的表現」。
唉。
我很肯定的是:如果看看現代基督徒的樣子來寫一本聖經,那內容一定大不相同。
我的朋友之所以沒辦法把耶穌和宗教分開,是因為他們並不是從聖經裡認識耶穌,而是從基督宗教來認識他。
也就是說,他們排斥的其實是宗教。
有人抱怨他們試過信基督教,可是根本沒用。
但依我說,無論你的心有沒有被耶穌轉化,都別試基督宗教。
這種試法,只會讓你更快對宗教失望。
這行不通的,從來沒成功過。
也是在那時,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如果我在言談中把宗教和耶穌做個對比,他們的態度就不一樣了。
這樣做之後,他們會稍稍改變立場,用不一樣的方式看耶穌,不再斷然排斥他,反而開始認真尋找、思考、探究那名叫「耶穌」的人。
也就在那時,我開始寫〈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
【摘文段落3】
就定義來說,「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m,簡稱基要派)指的是「遵循基礎真理,或依基礎真理而活」,在這種意義下,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基本教義派。
然而,這個詞在當代美國文化裡卻有負面意涵,也曲解了「基督徒」的真義。
為明確起見,我在這節裡提到「基要派」時,採用的是今日常見的負面意義。
那麼依我們現在的文化標準來看,基本教義派是怎麼樣的人呢?基本上只要你碰上就一定會知道。
大家對他們的刻板印象就是穿得整整齊齊的、彈管風琴、在森林小屋裡猛讀《末日迷蹤》(LeftBehind)系列小說。
基要派就是在「賴瑞金脫口秀」(LarryKing)裡自稱代表「基督徒」意見,卻讓大家聽得戰戰兢兢的那種人,看起來卑劣、頑固、充滿恨意,有時還很蠢。
基要派很愛在聖經之上附加許多規則。
雖然只要好好詮釋聖經,就會知道裡面極少、或根本沒有段落說喝酒、刺青等等有罪,但某些基要派就是堅持這些是罪。
他們扭曲經文,讓人以為能不能與神同在,僅僅取決於你皮膚裡有沒有墨水、有沒有喝發酵過的葡萄汁,而且還講得振振有詞,好像很有道理似地。
那麼關於關懷窮人、幫助被迫害者呢?只要你不發誓,誰在乎啊?
嗯,在耶穌行第一個奇蹟、把水變成酒之前,他們實在應該提醒耶穌一下酒對信仰有害。
有些基督徒確實真心愛耶穌,但也深信基督徒不能刺青、喝酒,我的一些朋友、家人,還有我認識的一些牧師都是如此,我無意嘲笑這樣的人。
我想點出的是:有些人似乎把個人信念看得比生死救贖大事還重。
「基要派」從負面意義來說,就是自我中心,光用外在表現來論斷人,以一個人的作為來判斷他是好是壞。
他們自己建構了一套道德觀,然後成了這套價值觀的奴隸,最後變得不快樂又虛偽。
聖經裡有些段落讓我不禁好奇:耶穌當初說這些話時,是不是已經預見今日文化了呢?例如馬太福音(瑪竇福音)裡有一段,是耶穌譴責當時的猶太教基要派:「你們這班偽善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連調味的香料,如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等物都獻上十分之一給上帝,但是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教訓,如正義、仁慈、信實,你們反而不遵守。
」
竟然有人以為獻上一點香料就能討神歡心,有時想想覺得挺好笑的。
問題是:我們跟他們有什麼不同嗎?也許很多人是典型的基本教義派,只是自己沒發現而已。
我們美國基督徒所做的事,難道不會讓別的文化的人當笑話嗎?
我們向神獻上所謂良好的基督徒言行,卻忽略了更重要的正義與仁慈。
我們全力立法規範同志社群該怎麼過活,卻沒帶給他們恩典、仁慈與尊重。
我們成天在談十一奉獻,但隔壁的單親媽媽卻連房租都付不出來。
我們每天早上嚴守靜默,卻幾乎沒有與耶穌好好對話。
我們不罵髒話,但也沒為附近無家可歸的遊民祈禱。
這全是基本教義派會做的事!事實上,這根本就是基督宗教的恐怖扭曲。
死守這些規則的人沒有喜樂,也無法吸引任何人走向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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