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自111年1月1日開始申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110年第2期(7月〜12月)水污染防治費將於111年1月1日開始報繳,期限至111年2月7日止(1月31日因適逢農曆春節,故順延之),提醒徵收對象應於規定期間內 ... 消息特區 首頁 消息特區 最新訊息 ::: 消息特區 最新訊息法規公告 諮詢窗口 電話:(02)2707-5158 傳真:(02)2704-2985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09號12樓 服務時間:非例假日週一至週五09:00~12:3013:30~18:00 水污費諮詢及審理單位: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110年第2期(7月~12月)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自111年1月1日開始申報 發佈日期:2021-12-17瀏覽人次:957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110年第2期(7月〜12月)水污染防治費將於111年1月1日開始報繳,期限至111年2月7日止(1月31日因適逢農曆春節,故順延之),提醒徵收對象應於規定期間內上網申報及繳費。

回前一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