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是神 - 水流職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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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祂的成孕:耶穌是由聖靈成孕,具有神聖的素質(太一19~20)。
祂是那無限的神,於兩千年前成了一個有限的人。
這個為我們而生的嬰孩卻被稱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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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聲明
耶穌基督是神
對於憑著簡單的信心接受聖經所啟示的真理的正統信徒來說,『耶穌基督是神』是顯而易見之事。
但是在教會兩千年的歷史當中,對於『耶穌基督是神』的真理,在不同的時代,總有一些人冒出與眾不同的看法,這些看法造成對『耶穌基督是神』認識的混亂。
在初期教會時代,當教父們在摸索基督的身位與工作之真理時,因著這些異端論點的出現,使真理有機會得以辯明澄清。
尼西亞大會與迦克墩大會所決定的,為基督的身位與工作勾畫出一個輪廓,也使後世對於基督論教義之發展立了根基。
原則上,正統信仰承認耶穌基督是神,是那獨一的真神;同時祂也是人,是一完全而無罪的人;祂兼有神性與人性。
但是直到今日,總有一些借屍還魂的異端,仍在騷擾無知的信徒。
加上在啟蒙運動之後,許多旁門左道的論點,更是肆無忌憚,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今日於神學院中,所教導、研讀的材料也多少與他們的論點有關。
這些論點之猖狂,就連一些知名的聖經學者亦受其影響,對聖經是真理的絕對權威,似乎開始動搖;而於談吐講論之間,也顯得礙手礙腳。
本文乃就『耶穌基督是神』這個真理,略述自初世紀以來的發展,以及聖經裏所給的明確啟示;同時也略舉歷史上及現今所見之異端,指出這些異端如何歪曲真理,好叫信徒有所提防。
文中特別介紹在第四世紀與亞流異端抗爭的亞他那修,他如何證明『耶穌基督是神』的論點,並列舉今日一般信徒因受傳統信仰的影響,對『耶穌基督是神』的認識,有所欠缺不足之處;並引用聖經中的啟示,加以補全,好叫我們對『耶穌基督是神』這個真理,有全般的認識。
初世紀時,一般人對『神』與『神子』之定義
本世紀擅長研究基督論的著名英國神學家JamesDunn於其《基督論之形成》(ChristologyintheMaking)一書中指出,於主耶穌在世之前後時期,一般人對『神』與『神子』的定義可分成以下幾大類1:
第一,在希臘神話中,如宙斯(Zeus)和阿波羅(Apollos)等,皆被稱為『神』;另外一些英雄如Dionysus和Heracles則被稱為『神子』。
知名哲學家如柏拉圖(Plato)和Pythagoras亦被稱為『神子』。
保羅於雅典,對希臘人傳福音時,嘗試著解釋他們所拜的偶像,都不是真神,只有那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一位才是真神。
第二,東方的君王,特別是埃及人,在主前第四世紀時,就開始採用『神子』的稱呼。
第三,羅馬帝國,與耶穌同一時代的該撒亞古斯督(CaesarAugustus)就被稱為『神子』。
於主耶穌之時,羅馬帝國將希臘文中尊稱神為『主』的稱呼,用來稱呼羅馬的該撒皇帝,將他們視為神。
第四,在信奉單一神的猶太教裏,『神』是指那獨一的真神—耶和華,而神子(SonofGod)一辭,在舊約聖經中乃為廣泛的指『屬於神的』。
『神子』不但指以色列人(出四22),也指大 王和他的繼承人,來作以色列民之王者(撒下七14,詩八九27)。
另外『神子』亦指天使(伯一6,二1,三八7,詩二九1,八九6)2。
在兩約之間的一些猶太人的文件(即偽經),亦將正直虔誠之人稱為『神子』(智慧書二13,16,18,五5)。
因著當時有這麼一些對『神』與『神子』的不同定義與認識,所以,JamesDunn就說,當四福音書稱耶穌為『神子』時,在當時的時代背景裏,不論是對外邦人,或是對猶太人來說,這並不能作為『耶穌基督就是神』的明證3。
那麼,如何才能證明『耶穌基督就是神』?在此我們定義『耶穌基督是神』的『神』,與以上這些所謂的『神』有所不同。
我們在此所討論的『神』乃是那獨一的創造萬物者,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都存在的一位(按:『耶和華』之義,乃是『自有永有』者),祂是『首先和末後』(啟一17),是『初和終』(二二13),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是不變的,不死的(提前六16),不朽壞的(一17)。
祂有權柄管理宇宙萬有、斥責風浪、驅逐污鬼;而且是惟一有權柄赦罪的一位。
這樣一位神,與古代君王、天使、正直虔誠之人完全不在同一個水平上,更與那憑臆測出來的希臘神話中的神截然不同。
我們首先從真理的準則—聖經的記載,來看關於『耶穌基督是神』的真理,並且我們會特別指出這些經節的上下文,清楚的含有屬神的特徵,好與世俗裏將一些偉人所封之『神』有所區別。
聖經中所題之真理
明言『耶穌基督是神』之經節
新約聖經裏有以下幾處明言,特指耶穌的神性說的:使徒約翰的福音書一章一節直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接著在十四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使徒約翰指出,耶穌就是這『道(話)成了肉體的神』,將神解釋、說明、彰顯了出來(約一18)4。
在主耶穌死而復活的當天,耶穌向門徒顯現,但十二門徒之一的多馬不在,雖然其他門徒再三告訴他,他們看見主了,多馬卻是不信。
於是八日之後,當耶穌再次向門徒顯現時,叫多馬摸祂手上的釘痕,伸手探入祂的肋旁,多馬面對這一位復活的耶穌禁不住直呼:『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沒有一位自稱或別人尊稱是神的人,能從死亡裏復活,那能勝過死亡的,除了神自己之外,再無他人了。
保羅在羅馬九章讚美基督是那『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5)。
這裏清楚的說到基督是神,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
腓立比二章六節的『祂(耶穌)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許多學者都同意這是保羅引用當時在信徒中間所流行的一首詩歌;所以初期的信徒都明確相信,這位耶穌就是那倒空自己的神。
還有希伯來一章八節引用詩篇四十五篇,亦稱呼子為神:『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
」』子就是那永遠坐寶座的神。
所以根據以上這幾處經節,新約聖經的作者的確承認『耶穌是神』。
提多二章十三節之解釋
提多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歷代以來,對於這節聖經的解釋可分兩種。
第一派將『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解釋為兩個不同的人位:一位是神,而另一位是基督。
第二派的解釋為:此處所說『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就是同一位,這裏所說的只有一個人位;換句話說,耶穌基督既是至大的神,也是我們的救主,因而這句經節明言基督就是神。
李常受在其《新約聖經恢復本》的這一節註解指明,他寧肯選擇第二種解釋,理由是這個選擇『符合基督出生時所啟示的兩個神聖名稱:耶穌—耶和華救主,和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我們的主不僅是我們的救主,也是神;並且不僅是神,還是至大的神,祂在性情、榮耀、權柄、能力、作為、愛、恩、以及一切神聖的屬性上,都是至大的。
提前二章五節啟示祂是人,這裏啟示祂是至大的神。
5』李氏還說:『神若不是基督,就無法作我們的救主;神若不是基督,也無法作我們的救贖主。
要作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神必須是基督。
這就是為甚麼新約啟示,神與基督都是救主和救贖主。
這不是說,我們有兩位救主或兩位救贖主。
反之,我們只有一位救主和一位救贖主…。
這事實指明神與基督乃是一。
我們的神若不是基督,就無法救贖我們。
祂若不是基督,就沒有路來拯救墮落的罪人。
』6
四福音書的記載
第一,祂的成孕:耶穌是由聖靈成孕,具有神聖的素質(太一19~20)。
祂是那無限的神,於兩千年前成了一個有限的人。
這個為我們而生的嬰孩卻被稱為『全能的神』,這賜給我們的子是『永遠的父』(賽九6)。
祂的名叫『耶穌』,意即『耶和華救主』,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因為祂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一位(太一21,23)。
第二,祂的受浸:當耶穌受了浸,從水裏上來時,天開了,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有聲音從天上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三16~17)。
父神在此宣告:『耶穌是祂的愛子』,這位『神子』耶穌鶴立雞 ,與其他所謂的『神子』截然不同。
第三,祂的職事:耶穌在祂三年半的職事裏,行了許多神蹟,若是一一都寫出來,約翰設想那要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納不下(約二一25)。
但是四福音書記載了一些事,就是要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我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裏得神聖永遠的生命(二十31)。
所以我們根據下面的記載,可以證明耶穌是神:祂在海上行走,止住風浪,船上的人都拜祂7,說,你真是神的兒子(太十四22~33)。
祂先赦免癱子的罪,之後為叫在座的知道祂就是那有赦罪權柄的神,就叫癱子起來行走(可二1~12)。
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得了天父的啟示,說,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太十六16)。
父神在變化山上向胡言亂語的彼得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十七5)。
在繳納殿稅一事上,祂是神的兒子,不需要繳稅(24~27)。
祂對那得醫治的瞎子說,祂就是神的兒子,那人就拜祂(約九35~38)。
第四,祂稱神為祂的父:當耶穌在安息日醫好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猶太人想殺祂,因為祂在安息日作了這事。
但是因著耶穌對他們說,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
猶太人就越發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還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與神當作平等(五5~17)。
那能稱神為父的,就是與神平等,就是真正的『神子』。
祂甚至還直言:我與父原是一(十30)。
第五,祂自稱『我是』:在幾處與猶太人的對話中,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八24)。
在他們舉起人子之後,必知道『我是』(28)。
在還沒有亞伯拉罕之先,『我就是』(58)。
當猶大領了一隊兵來捉拿耶穌時,耶穌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
祂一說『我是』,他們就嚇得倒在地上(十八3~8)。
『我是』這個字,就是耶和華神的名字,希伯來文耶和華的字義就是『我是』。
所以耶穌自稱『我是』,就是啟示祂是耶和華神,擁有永遠的神性。
第六,祂受審時的見證:當祂被捕,被帶到長老、經學家和大祭司面前時,他們問祂說,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回答說,你們說的對,我是(路二二70)。
大祭司就極其憤怒,撕裂衣服,說,這人說了僭妄的話(太二六65)。
第七,祂釘死時的功效: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吐出了最後一口氣,交出祂的靈時,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大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百夫長和那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發生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二七50~54)。
行傳與書信中的啟示
第一,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裏面(西二9)。
李常受特別指出:神格的豐滿就是完全的神格,包括父、子、靈。
所以耶穌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父、子、靈都具體的化身在祂裏面。
8
第二,因著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羅一3~4)。
『藉著在復活裏的標出,那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兒子的基督,以新的方式成了神的兒子。
在成為肉體以前,祂只是具有神性之神的兒子。
但如今,藉著復活,祂已標出為具有神性與人性之神的兒子。
』9
第三,在升天裏,耶穌基督被立為主、為基督(徒二36)。
『基督在升天裏,不僅是萬人的主,也是萬物的主。
祂在升天裏是神聖行政中的管理者,祂一直在地上的萬人和萬物身上,執行神行政的活動。
祂一直在管理,目的在於使地上一切的情形適合於完成神聖的經綸。
』10
第四,基督作為在祂神性裏的神子,乃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質的印像(來一3)。
『神榮耀的光輝,如同日光的照耀;神本質的印像,如同圖章的印記。
子是父榮耀的照耀和光輝,也是父神的所是(神的本質)的彰顯。
』11
『耶穌基督是神』的一些其他證據
主
舊約聖經是以希伯來文寫成,凡題到『耶和華』名字時,即希伯來文裏的hvhy,以色列人都忌諱不讀『耶和華』,而讀成NOdx(adonai),此字意即『主』。
當舊約希伯來文聖經被七十譯士繙成希臘文譯本時,則使用了希臘文中的κυριο (kyrios),也就是『主』一辭,所以,不論是NOdx,或是κυριο ,都是特別用來尊稱神的。
與使徒保羅同一時期著名的猶太歷史學家Josephus就記載過,當羅馬帝國強制實行尊稱羅馬的該撒皇帝為κυριο 時,猶太人在當時因不願如此行,而受到羅馬帝國相當大的逼迫。
原先保羅在往大馬色路上遇到大光時,他問說,主阿,你是誰?行傳記載:『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5)。
在這事之後,保羅就確信耶穌是主,是神的兒子,是基督。
並在其書信裏,一再稱呼耶穌基督是『主』(羅十9~13,一3,林前一2,十二3),而信徒亦習慣稱呼耶穌為『主』或『主耶穌』(太八21,二五11,徒一21,七59)。
這證明那在舊約裏的主耶和華,現在就是主耶穌了;而且『耶穌』一名之義,即『耶和華救主』。
稱耶穌為『主』,就是承認祂是耶和華神。
二十世紀其他聖經學者舉證聖經
除此之外,二十世紀兩位知名聖經學者亦指出,『耶穌是神』還可從兩方面來證明。
首先,由耶穌在客西馬尼禱告時,稱父神為『阿爸』的事上可證(可十四36)。
在這裏,耶穌很明確的稱耶和華神為父。
J.Jeremias說,稱父神為『阿爸』,是一父子之間很親密的稱呼,耶穌對父如此暱稱,這是祂與父神之間一個特殊的關係,與常人不同。
這種父子之間的親密關係,在初世紀時是很特殊的,即使是非常虔誠的猶太人也沒有稱呼神為『阿爸』。
而保羅在羅馬八章十五節和加拉太四章四節說,當信徒得了『兒子的靈』之後,也能親密的稱父神為『阿爸』。
因著信入主耶穌,信徒就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叫父與子之間的親密關係,能成為信徒所共享。
其次,根據保羅在羅馬一章三至四節,『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和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保羅引用詩篇第二篇七節,『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JamesDunn認為耶穌自死人中的復活,乃是決定祂的神性最關鍵的點12。
但是如果只說耶穌在復活時才有神性,就容易陷入嗣子論的異端。
而JamesDunn在討論『神子』一辭時,特別說到雖然『神子』一辭有一些在當時的用法,但是耶穌並非因加上了『神子』的頭銜,才成為一個不同的人物;反而是因祂本人的特殊,才使『神子』這個通用的頭銜,因著用在祂身上,而有了獨特的意義,顯出祂和神之間有一獨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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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根據耶穌親密的稱父神為『阿爸』,並耶穌自死人中的復活,也能證明『耶穌是神』。
但在這些當代知名學者的著作裏,因著受到摩登派神學的影響,以致他們不太直接引證在神聖啟示的權威—聖經的話裏的記載,反而在一些枝節上作文章。
在他們的文章裏,不太容易見到如前面所引之聖經裏的明言。
一方面,可能是他們要刻意的找出一些新鮮的題材來討論;另一面,他們也可能是特意避開摩登派所攻擊之論點。
但是對於研讀神學者,卻反而不容易得到使靈性與信仰有助益的作品,這是今日研讀神學者的悲哀。
歷代否認基督是神之異端
伊便尼主義
在第二世紀的猶太人當中,出現了伊便尼主義(Ebionism),否定基督的神性。
基本上這個主張,是將耶穌視為神在以色列人中所興起的一位如摩西一般的先知而已(參申十八15)。
他們認為耶穌不過是一個由約瑟和馬利亞所生的常人,因著祂僅守律法,當祂被約翰施浸時,被膏為彌賽亞。
伊便尼主義高舉雅各書,但不接受保羅所說的因信而有的救恩。
此一主張在主後七十年左右相當盛行,到了第四世紀時就衰微了。
但是到了二十世紀,卻又死灰復燃,化身於一些新派神學論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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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流異端
第四世紀初期,在北非亞歷山太城教會裏作執事的亞流(Arius),承襲了柏拉圖哲學裏神是絕對高超與獨一的觀念,認為神是遠超萬物之上,永不可及的那一位,所以他強調:『神是惟一自有的、永恆的、無始的、真實的、不朽的、智慧的、善良的、惟一的主宰、惟一的審判萬有者』15。
這是神所擁有的特性,不可與其他之物所共有。
亞流沒法接受子也是神的真理,他雖然認為神是萬有之創造者,是那獨一的源頭,但神卻不是從起初就是『父』。
他以為神成為『子的父』,有一特別講究:『神不一直就是父,曾有一時,神是只有祂自己單獨存在,在那時,祂還不能算是父,乃是在這之後的某一特定時間,祂才成為父。
所以子也不是一直存在的。
…曾有一時,祂(子)是不存在的。
在子尚未被造出之前,祂是不存在的。
祂的存在有一個特定的開始。
16』亞流和他的支持者,列舉了一長串洋洋大觀的經節,來證明他們的論點,主要的就是說子不是永恆的,乃是一與父有別的受造物,所以祂不能與父完全的交通,不能得知神一切的計畫(如:世代的末了會在甚麼時候來)。
他們強調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是一完美的受造物,與其他萬物不同。
於此,亞流沿襲了俄立根(Origen)理論中的階層看法,將子置於神所造的萬物之上,但還是一個與那獨一真神有別的受造物。
此一異端將耶穌基督從神的地位拉到受造的地位,就掀起軒然大波,帶進長達六、七十年的糾紛。
其所引起的衝突,和一連串的糾紛,不但導致教會嚴重的分裂,還影響了羅馬帝國的治安,逼得康士坦丁大帝親自出馬,在尼西亞召開第一次的大公會議。
尼西亞大會雖然斷定子與父擁有同一神性,但是並非所有教會人士都認同這樣的斷定。
加上不同在位之君王支持不同的論點,益加紛亂。
直到亞他那修與加帕多家三教父的多年努力之後,耶穌基督與父有同一神性之真理,才被接受。
而爭議之點便轉移到祂的神性與人性,如何能在同一人耶穌裏共存。
這些論點在《肯定與否定》前面數期及本期他文裏已有題及,於此不再贅述。
中世紀時,對耶穌基督是神的真理,除了蘇西尼派(見本刊《綜覽基督論異端》一文)之外,大致無何新的異端論點。
歷史耶穌與耶穌研究會
於十七世紀一連串科學上顯著的發現之後,帶進了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某些人便運用理性來審判一切事物的真偽,並強調需用科學方式來重新察看信仰的事。
於是從十八世紀末期,來馬魯斯(HermannReimarus,1694~1768)開始了對『歷史耶穌』(HistoricalJesus)之研究。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這號稱第一波之研究中,歐洲學者均以排除傳統信仰為前題,認為新約聖經裏所描繪的耶穌,乃其門徒與初期教會於其死後所臆測添加出來的。
他們希望能以所謂的科學辯證,重新在迷信之外,以理性塑造出那位曾經活在歷史裏的耶穌真正的生平。
這第一波研究的高峰出現在一八三五年,當D.F.Strauss出版《耶穌的生平》一書時,他以黑格爾的哲學觀,否認聖經中所記載之耶穌的歷史性、神性,和一切包括道成肉身、復活的神蹟。
他這個論點就展開了日後『自由神學』運動的狂瀾。
對『歷史耶穌』研究的第二波,為期不長,只有數十年。
因為布特曼(Rudolf
Bultmann)所出版的兩本書,此第二波被稱為『NoQuest』。
在布特曼的《TheHistoryoftheSynopticTradition》(1921)和《JesusandtheWord》(1926)書中,他承認今天不可能藉學術研究來認識歷史的耶穌。
布氏與其學生乃著重研究初期教會使徒們信仰的核心(Kerygma),而宣稱若要得知此一核心,就必須除去聖經裏的神話(demythologization)。
在一九五 中期,此運動在ErnstDasemann,G.Bornkamm, 和JamesRobinson的影響下,展開了第三波的研究,稱為『NewQuest』。
另有一批人在MartinHengel,E.P.Sanders,和BenWitherington等之帶領下,開始他們的『ThirdQuest』。
此一波專門注意耶穌的猶太人特色。
『ThirdQuest』視耶穌為一先知,傳揚神國將臨,著重祂對未來的豫知能力,並耶穌之死的重要性,他們想找出究竟為甚麼耶穌被釘死。
此一運動含括了天主教與更正教人士,不論是自由派或福音派都有人參與。
到了一九八五年,RobertFunk設立了『耶穌研究會』(JesusSeminar),其宗旨就是要重新發現歷史上之耶穌究竟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他們完全不承認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蹟,因為他們覺得,神蹟是無法以科學條件複製出的,而且神蹟也不合科學的定律。
他們質疑耶穌所說的話,想除掉那些他們所認為是門徒事後所杜撰之材料,而重新寫出他們自己的『福音書』,並將他們過濾後之耶穌說的話,印成紅字。
(註:目前有些聖經版本將耶穌所說的話印成紅字)。
耶穌研究會有龐大的財務支持,打著學術性研究的旗幟,在歐美的大眾媒體上經常散播其研究。
一些稍有水準的學者質疑他們的研究方法,覺得並不符合科學的定義17。
這些打著科學旗幟的新派人物,除了製造出一些噪音之外,對於吸引一些不信者,並無太大的能耐。
二十世紀其他否定耶穌的神性之異端
當代福音派神學家DonaldBloesch於他《EssentialsofEvangelicalTheology》一書中指出,目前一些否定耶穌神性的神學家,如:德國的當代知名神學家Pannenberg拋棄了基督兩性的教訓,只承認耶穌是一個真正的人,祂的生活完全是為了祂所期望的未來而活。
J.A.T.Robinson只承認耶穌有完全的人性,不認為祂有神性,他認為耶穌只不過是神向人類的一個代表。
荷蘭神學家EllenFlesseman也採類似的看法,他說,『子耶穌基督不是神,而是一個完全與神是一的人,在祂身上,我碰見了神。
』ThomasO'Meara認為,耶穌是『人類之頂尖』,是人類進化的頂峰,祂『不是救恩的創始者,而只是它的先知』。
對ErnstFuchs而言,耶穌只是『一個人,卻膽敢代表神』。
在Schoonenberg的基督論裏,耶穌只是一個讓神的同在具體化得彰顯的人,祂絕不是一個取了人性的神。
HansKung將耶穌稱為『神的辯護與代表』(AdvocateandDeputy),藉著祂的言行,證明神對人的愛18。
這些新派的神學家都否定基督的神性,將耶穌視為人而已,所以,他們都可說是『現代版伊便尼主義』。
亞他那修從救恩之目的證明基督是神
在第四世紀,不論是在教會中,或是在羅馬帝國的政治中,亞流異端所造成的混亂極大,還影響了多位掌權的帝王與地方首長。
亞他那修挺身而出,雖經支持亞流學說的統治者多次放逐,然其歷時數十載不屈不撓之奮戰,維護了正統信仰,實為古今中外基督徒所景仰。
亞他那修採用不同的角度闡明基督神聖的身位。
在他的作品裏,有兩個論點一再受到後世神學人士津津樂道:其一為,從救恩之目的將人作成神,以證明耶穌基督必須是神;另一論點為,從初世紀開始,信徒就敬拜耶穌基督,而惟一能接受人敬拜的就是神。
前者是基於聖經所啟示的救恩,後者是根據信徒的實行。
因著亞他那修對救恩之認識,闡明了基督與父神同享一個神聖的性情,終至尼西亞大會申告:基督與父『同質』(homoousios,或consubstantiality)。
亞氏著作中,最有效、也最一致的論點,就是將基督與父神『同質』之論點建立於人的救恩。
亞氏曾說過一句名言:『祂(基督)成為人,為要叫我們能成為神(deified)』19。
『人要成為神』在初期教會乃是眾所公認之真理,否則,亞他那修之論點必然站不住腳,必定遭其他 道之士圍剿,甚至被亞流派反駁。
然而,我們未曾看見反對亞他那修『人要成為神』之論點。
可見『人要成為神』之論點,在當時廣泛為基督徒所接受。
而且根據東正教及當前神學家,此論點是當時正統信徒所公認的看法20。
可惜的是,經過了十多世紀以後,因著東西方教會的分裂和教義的演變,這項眾所公認的真理,在西方基督教主流中,已少有人題及;甚至多數人,聽了還覺刺耳。
然而,此一『人要成為神』之論點,卻在希臘東正教中代代相傳,保留下來。
希臘文對此一『人要成為神』的論點,是以專有名詞θεοσι (theosis)來稱呼,意即『將人神化』或『將人作成神』,是指以神性來神化人,使人能同享神性裏的不死、不朽壞(參彼後一4,有分於神的性情,直譯),能與神有最親密的聯合、交通;但並不成為創造者,也不成為受人敬拜的對象。
換言之,亦即不在那獨一的神格裏。
照著亞他那修的說法,因為人的救恩,若非總結於『成為神』,則基督是不是神,就無關緊要;然而因著人的終極救恩就是要『成為神』,那麼基督就非得是神,並且還得是神的自己不可;否則,祂就不能以一個受造者的身分,將人作成神。
東正教二十世紀神學家VladimirLossky指出,初期教會都將救恩視為『將人作成神』。
二十世紀著名歷史學家哈納克(AdolfHarnack)在《教義史》(HistoryofDogma)裏題到,『將人作成神』這個觀念,不是到了近期才發現的,乃是在近期才受到它當有的重視。
在知名的初期教父裏,第二世紀的Theophilus、愛任紐(Irenaeus)、希坡律陀(Hippolytus),第三世紀的俄利根(Origen),都已題及『將人作成神』之觀點。
在第四世紀倡導或支持此一論點之教父,除了亞他那修之外,尚有與他並肩作戰的加帕多家教父巴西流(Basil),與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Nazianzus),傳道極有能力的金口屈所多模(JohnChrysostom),以及亞歷山太的區利羅(CyrilofAlexandria)等人。
21
初世紀教會對救贖之定義
根據一些學者的研究,在初世紀時,信徒相信耶穌基督是人類的『救贖主』(Redeemer),而對救贖(Redemption)一辭之定義為:『被帶進神的生命裏』,亦即『被神化』之意,救贖是與deification同義22。
所以,如果人要被神化,就必須與神聯合,讓神性滲透充滿於人性中,最終當人完全被神所充滿時,人就被作成神了。
而當神與人性聯合時,必須要聯合到一個地步,使人性能有分於、也同享於神的生命。
亞他那修所屬之亞歷山太學派著重救恩論,故此,他教導說:神與人的聯合就是發生在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一事上,道成肉身為神與人的聯合劈荊斬棘,開創了一條新路。
三一神中的子取了人性,成功了與人的聯合,叫祂的人性被神化了,將人作成神。
所以,亞他那修能說,『神成為人,為要叫人能成為神。
』
亞他那修著作之摘要
因著亞流視基督為一受造物,或一次等的神,祂不但不能完全的啟示神,也無法叫我們成為神。
亞他那修說:『如果道只憑分享而成為神聖,那麼在祂本身並無神性,而祂也不是父的真實形像,那麼祂就不能叫我們成為神了。
23』所以,基督(道)必須是神的自己,才能給與人真正的救恩,就是能叫人成為神。
在亞流開始教導其異端之前,亞他那修已經發表了他的名著《道成肉身》(IncarnationoftheWord)。
在此文第五十四段裏,亞氏闡明基督於道成肉身時,即負了叫人成為神的使命。
他說:『祂的道成肉身是叫神聖的事物能向我們彰顯,並且藉著死亡,叫那「不死」(immortality)能臨到眾人。
藉著道成了人,宇宙的神得了彰顯。
因祂成了人,使我們可以成為神(wemightbemadeGod)。
祂藉著肉身來彰顯祂自己,使我們對那看不見的父能有概念。
祂忍受了人的蠻橫無理,好叫我們能承受「不死」』24。
根據林前十五章五十三至五十四節與提前一章十七節,使徒與教父都認為,只有神自己才是那獨一不死的一位。
藉著基督的道成肉身,不但將『不死』帶給了人,也叫所有信祂的人都能承受『不死』。
會死的人可以不死,就是叫人成為神了。
在其《為尼西亞定義之辯護》(DefenceoftheNiceneDefinition)裏,亞氏說:『在時期滿足之時,祂成了人;雖然祂是神子,祂也是人子。
…若是我們想要知道祂為甚麼要成為肉體,為要替眾人(或萬物,all)獻上這身體,好叫我們因有分於祂的靈,而成為神(deified)。
為了叫我們能得到這個恩賜,祂自己必須要穿上我們的受造身體。
…但是正如我們雖承受了聖靈,卻沒有失去我們的特有性質,所以主為我們成了人,並且擁有一個身體,祂也沒有不是神。
祂沒有因著身體所處之環境而衰微,反而將其神化了(deifiedit),將「不死」賦與它。
』25
在他的《與亞流派對話之一》(DiscourseI)裏,亞氏宣告:『祂是榮耀之主,也是至高者,從天降下,是永遠受敬拜的一位,祂並不是從祂的降下被升高,而是祂將那需要升高的事物升高了。
所以,若祂的降低使他們得以升高,祂並不因此而得到兒子之名或神之名作獎賞,反而祂自己將我們作成父的眾子,並且因著祂自己成為人,而將人作成神(deifiedmen)。
』26
亞他那修認為不僅基督的道成肉身是為著我們的救恩,祂的降低,成為卑微,祂的死與升高也都是為著我們。
亞氏在與亞流派辯論時說:『當道取了一個身體時,祂並沒有受虧損,…反而祂將祂所取的神化了(deified),並且更甚於此,祂將這「神化」給了人(HedeifiedthatwhichHeputon,andmorethanthat,“gave”itgraciouslytotheraceofman.)』27。
『祂所取的人性被高舉,這高舉就是它的(人性)被作成神(deified)』。
28
針對亞流的主張—基督是被造物,亞氏指出基督是取了受造的身體,但祂的道成肉身就是為了將我們作成神。
亞氏說,『我們不能設想道在其本性是一被造物,而是祂穿上了一個被造的身體,神造了它是為了我們,為祂準備了一個受造的身體,就如經上所記,是為了我們,為了在祂裏面我們可以被更新,並且被作成神(deified)。
』29
『因為人如果與一受造物聯合,是不能被作成神的(beendeified),人要被作成神,子就必須是神的自己。
…人不能被作成神,除非那成肉身的道在性情上就是從父來的。
因著這聯合是這麼獨特,祂要聯合那是人性的,與那是神性的,好叫祂的救恩和祂的將人作成神(deification)得以穩固。
』30
亞氏解釋約翰十七章二十三節,主耶穌向父的禱告:『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被成全成為一。
』其中的『成全』,就是要被作成神。
他說:『為了他們的成全,就顯出你的道(話)已在他們中間寄居,世界看到他們的被成全,並充滿了神,就會相信是你差了我來,並且在此寄居。
所以為了他們的成全,我,就是你的道,穿了他們的身體,成為人,成就了你的工作,父阿,就是你所賜給我的工作。
現在工作已經成就,因為人已從罪惡裏救贖了,不再留在死亡裏;已被作成神(deified)了』31。
亞他那修說:『有誰對此不驚訝?有誰對此一神聖事物會反對?若是道之神格的工作沒有藉身體而發生,人就沒有被作成神。
並且若是肉體的性質沒有歸於道,人也就沒有完全從其中得到釋放。
…從亞當到摩西,死作了王,連那些不照亞當過犯樣式犯罪的,也在牠的權下。
因此,人就如從前一樣,仍然是必死的,也是會朽壞的,這是他們的天性所使。
然而現今道已成為人,也取了那屬乎肉體的,這些事物就不再對身體有權勢了,因為道已經進入了肉體,這些事物已被祂摧毀了。
從此以後,人不再根據他們的天性,仍舊是罪人;也不再死,反而照著道的能力被興起,他們要永存不死,也不朽壞。
…祂的出生給了人一個起頭,就是將我們眾人的源頭轉換到祂裏面,好叫我們不再從土而出,再歸於土;乃是聯於那從天而來的道,被祂帶到天上。
…我們不再只是人了,而是如同道一樣,可以有分於永遠的生命。
我們不再因我們在亞當裏的源頭而會死;自此之後,我們的源頭和所有肉體裏的軟弱,都被遷移到道裏。
我們自地興起,那從罪而來的咒詛被除去了,因為那在我們裏面的祂,為我們成了咒詛。
…我們都是屬於地,也在亞當裏死了,因著從水和聖靈,自上頭而生,在基督裏,我們都活了。
肉體也不再屬地,而是被作成道,這就是神的道為我們成了肉體之理』32。
『就如同主,穿上了身體,成了人,我們人也就被道作成神…承受了永遠的生命』33。
『道並沒有因著成了人,而不再是神;也不因著祂是神,而不再是人;這些都是沉淪的思想。
事實上是,因著是神,祂為自己取了肉體,在肉體裏,將肉體神化了』34。
『道為了要救贖人,來到我們中間,好叫祂能聖別並神化我們;就是為了這個原因,道成了肉體』35。
亞他那修解釋為甚麼當主在肉體裏時,祂似乎不再是那無所不知的神。
當門徒問到祂關於世代終結一事時,祂以人子的身分說不知道,祂不願意以祂的神性說祂知道,這也是為了門徒的緣故,免得當祂說知道,門徒會繼續問祂。
祂若不講,會叫他們痛苦;若祂講了,又會叫他們有了成見,所以祂就乾脆不講。
不論主所作的是甚麼,都是為了我們的緣故。
因為祂是為了我們,才道成肉身。
36亞他那修特別用participation這個觀念來說明基督的神性。
participation這個字可被繙譯為『有分』或『參與』,就是講到彼得後書一章四節裏的『有分』於神的性情。
亞氏說:『雖然所造的萬物都有分於神的恩典,子卻不是因著這樣的有分,而得有父的性質;祂乃是本來就與父同質。
祂是父的智慧和道,萬有是因著祂而被神化、點活。
我們因著有分於祂,我們也就有分於父,因為道就是父的所有(TheWordistheFather'sown.)。
如果祂自己也和我們一樣因著參與被作成神,而祂的自己卻不是父的神格和形象,那麼祂就不能將人作成神了。
因為祂若是僅僅藉著參與而擁有神性,那麼祂絕不能將神性分賜給人,因為祂所有的不是祂自己的,而是那賜給祂的,而祂所得的恩典也僅夠祂自己用,沒法再給人了。
』37
再者,亞他那修也用『敬拜』的觀念來指明基督的神性。
他說:『受造之物不敬拜另一受造物。
信徒並不因為聽見了一個人的聲音,就以為道就是一個受造之物,相反的,他們認出這聲音是從神的聖殿所發出的。
他們瞻仰在一人身體裏的造物者,並且在耶穌的名裏,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祂所取的肉體並不減低那道的榮耀,相反的,祂所取的肉體被祂榮化了。
子本是神的形狀,並不因取了奴僕的形狀而叫祂的神格被剝奪了,不是的,祂反而因此而成了所有肉體和萬物的拯救者。
神從一個女子,差了祂的愛子來的事實並不叫我們羞愧,反而令我們覺得榮耀和恩典的浩瀚。
因為祂成了人,就是要在祂裏面將我們作成神。
祂由一童女懷孕,從一女子而生,就是要將我們這失喪的世代遷入祂裏面,叫我們從此之後可以成為一個聖別的族類,可以成為神聖性情的分享者(partakersofthedivinenature)。
律法因肉體而 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那些不願敬拜那成了肉體的道,對祂的成為人,一點都不感恩。
那些將道與肉體劃分開來的人,不相信從罪得救已經成就,也不相信死亡已被勦滅。
…若是肉體與道是不可分割的,這些人若不撇棄他們的錯謬,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裏來敬拜父,就是不敬拜那在肉體裏來的道,他們就要被趕出去,不能算是基督徒,只能算是異教徒了』38。
『普世教會所信的,神的道是造物者,萬物乃為祂所造;並且我們知道,一面「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如今祂為了我們的救恩成了人,我們敬拜祂,因祂是我們的主,取了奴僕的形狀,祂是那造物者進到一個受造物裏,為在祂裏面,拯救萬物,為要將世人帶到父跟前,將天上的,地上的,都引進和平。
乃是因此,我們承認祂的神格,甚至父的神格,我們敬拜祂在肉體裏的親臨。
』39
安瑟倫以法理證明耶穌基督是神
在中世紀被稱為『經院哲學之父』與『奧古斯丁第二』的英國主教安瑟倫(AnselmofCanterbury,1033~1109),曾寫過一篇為後世研究基督救贖必讀的CurDeushomo(為甚麼神成為人),此為歷代神學著作裏的經典之作。
在這篇文章裏,安瑟倫主要講:在亞當犯罪時,整個人類就像欠債一樣,虧欠了神的公義。
但他對人被造的目的,則只題到要被帶到一個蒙神祝福的情況(astateofeternalblessedness),在這個情況裏,人除了可與神交通之外,安瑟倫並沒有加以詳細定義。
他教導說,這個被神祝福的情況,是根據人對神的順服,這順服就像當時封建社會裏,佃農對保護他的地主的順服一樣。
人犯了罪,就失去了對神的順服,而神也就失去了作為『道德統治者』的聲望,使祂該有的尊嚴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只有對人所犯的罪,有一個能讓神的公義和尊嚴都能得到完全滿足的償還,才能恢復神與人的交通。
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夠作到這樣的償還,只有神自己才有這樣的能力,來為悖逆的人類作成。
也只有那完全公義的神,能作到完全的順服。
但祂還需要成為人,因為罪是人所犯的,這償還必須由人來付清。
所以那是神的基督就來成為人,付上了所虧欠的償還,人就被贖回到先前可與神交通的福氣裏。
安瑟倫的理論是基於當時的封建制度之社會情形,所以他對人犯罪與贖回的理論是偏重客觀法理一面,僅注意到神的公義必須被滿足。
這與亞他那修用『人被作成神』的救恩目的為出發點,大有不同。
雖然兩者都證明了耶穌基督是神,但前者注重法理,後者注重生機。
而前者屬西方教會,也為天主教與更正教所接受傳揚,奉為救贖真理之圭臬。
因為今日一般的基督教都是從西方教會發展出來的,對神與救恩的認識也多偏重於法理的一面,反而對『人要成為神』的生機救恩沒有聽過,還覺得刺耳不解,甚至以為是異端了。
過分引申真理之危險
第五世紀,爭論基督的神性與人性如何在耶穌裏存在之亞歷山太的區利羅,與亞他那修出於同一學派。
他非常注重神性與人性的聯合,認為耶穌的人位就是神,所以他說:神渴了,神餓了,神在肉體裏受苦,神死在十字架上。
區利羅的論點將堅持耶穌的神性與人性分開並列的涅斯多留(Nestorius)打成異端,雖然因此耶穌的神性與人性有完美聯合的真理得到陳明,但是因著亞歷山太學派將聖經裏所沒有題到的事過分引申,就堅持馬利亞生了那是神的耶穌,她就是那生神的一位,所以她要被尊稱為『神之母』,受人的敬拜。
就連亞他那修也落在這個過分引申真理的危險之中,教導馬利亞為『神之母』。
直到如今,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都還陷在這個異端裏,主對那代表背道教會的推雅推喇教會說,祂是那眼目如火焰,腳像明亮之銅的『神子』,指責他們容讓那自稱是女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主的奴僕,引誘他們行淫亂,並吃祭偶像之物,就是指拜馬利亞的像並其他許多所謂聖人的像。
評 論
在本刊第一卷第一期,我們首先題到『真理的準則』一事,作為我們日後對信仰的幾個重要題目的準則。
基督徒的信仰必須根據聖經,就是根據神的話,並且所根據者必須是整本聖經。
啟蒙運動之後否認『耶穌基督是神』的摩登派理論,因不信聖經,妄圖以所謂科學方式為準則,不但他們自己失去了信心,也影響了許多人,奪去了他們的信心。
那以聖經中片面經節作準則,以其他哲學理論作分析之根據的亞流,只看到基督是人的一面,而貶低了祂的神性,也失去了救恩。
亞他那修認清神對人救恩的終極目標,不但證明耶穌基督是神,就連祂的道成肉身、受死、復活、升天,都是為了要將人作成神,的確是神學上的一大創舉。
因受當時封建時代背景影響,安瑟倫對神的救贖安排作法理的解釋,雖然對神學發展之貢獻極大,但沒有題到生機救恩及救恩的終極目的,使後世受其影響的信徒忽略了神生機一面的工作,因此安瑟倫的貢獻就不及亞他那修的輝煌了。
另外,若只強調基督的神性,而忽略了祂的人性,就會落到另一面的異端裏,如:幻影論,這是使徒約翰所定罪的『敵基督』(約壹四2~3)。
我們必須完全的認識真理,這是我們的神所願意的(提前二4)。
在闡明真理時,願神保守我們回到祂所啟示的聖經,以聖經為我們解說的準則,不偏失、也不超越神所啟示的,以免落於產生『神之母』的異端裏。
在此我們肯定亞他那修『神成為人,為要叫人成為神』之救恩目的論,但也否定他與其他教父所引申出來的異端教訓。
李常受在《新約總論》裏,根據聖經列舉關於『基督是神』的真理。
茲簡列於下:
第一,在神格裏:祂是完整的神、是神的兒子、道與生命的話。
祂與父是一,與父互相內在、同時共存。
祂是主。
第二,在神聖的經綸裏:祂是在萬有中居首位者,是萬有的頭與中心,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是那首先的,也是末後的;祂是初與終;也是阿拉法與俄梅嘎。
祂是那獨一的創造者,用祂大能的話維持、載著並推動萬有,萬有在祂裏面得以維繫,祂承受萬有,祂是神顯現於肉體,人稱呼祂為『以馬內利』。
在祂的為人生活裏,祂是那聖別公義者。
在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時,那被釘死的是神,也是人(徒二十28題到神的血)。
在祂的復活裏,祂是那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
在祂的升天裏、在祂的再來時與國度裏、一直到在永世裏,祂都是神。
40
結 論
『耶穌基督是神』不僅為一口號,或僅為神學史上爭辯之論題,亦或學術性研究的好題材,乃是與基督的身位有關,與祂的工作有關,更與我們的救恩有關。
因為祂是神,祂能償還人所虧欠神的一切,祂能成就永遠的救贖,將人從律法的咒詛下拯救出來,祂親自有分於人的血肉之體,敗壞、廢除那在人身上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
因為祂是神,祂更能與所拯救的人聯合,使他們有分於祂的神性,並祂所成功的一切作在他們身上,叫他們與祂同死同活,同得榮耀,同被模成一個形像,就是那長子的形像,將他們都作成神。
這是神救恩的永遠目標,也是極大的福音。
我們今日一面身處琳瑯滿目的各種異端邪說,有的似是而非,有的以偏蓋全,叫人不可不小心提防;但另一方面卻也相當有福,藉著這些前輩的摸索探討,為我們勾畫出真理的輪廓,當我們將彼等所看見之真理擺在一起,就叫我們能對真理的全貌有所認識及享受。
安瑟倫的法理救贖,亞他那修的生機拯救,合在一起,就讓我們能確知神的完整救恩。
對於那些用簡單的信心,珍愛神話語的信徒來說,『耶穌基督是神』的真理在聖經中幾乎到處都是。
例如;當耶穌面對那被抬到祂面前來的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時,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除了神一位之外,誰能赦罪?若他們能簡單的接受並相信,那能說這話在眼前的耶穌就是神,該多有福?耶穌還特別問他們,是說罪赦免了容易,還是叫癱子起來行走容易?但要叫他們知道祂有赦罪的權柄,證明祂是神,祂就吩咐癱子起來行走,那癱子就照著耶穌所吩咐的作了,眾人看見這個神蹟就榮耀神(路五18~26)。
但那些看見這些神蹟的法利賽人與經學家,還是硬著心不信。
這裏是耶穌行神蹟醫好人,眾人歸榮耀給神,所以耶穌與神就是一。
又有一處聖經,在格拉森,耶穌碰見了一個被 鬼所附的人,當祂趕出了那 鬼之後,對那人說,你回家去,述說神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
那人就去滿城的傳揚耶穌為他所作的事(路八26~39)。
在這一段記載裏,耶穌趕了鬼,要那人述說神為他所作的事;那人卻到處傳揚耶穌為他所作的事,所以耶穌就是神。
其他類似此等記載比比皆是,需要我們用信心,就能享受到耶穌基督,這位寶貝的救主,的的確確就是神。
«王生台»
**本文新約經節全引自新約聖經恢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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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Berkhof,SystematicTheology,GrandRapids,Eerdmans,1996,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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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註1,p.22
4.李常受,新約聖經恢復本,臺灣福音書房,1997,第八版,約一1註2,頁345
5.同註4,多二13註3,頁994
6.李常受,新約總論,第二冊,臺灣福音書房,1993,第一版,頁2
7.在猶太人中間,只有神才能接受別人的敬拜(參啟二二9,徒十四8~18)
8.同註6,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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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同註15,p.51
24.同註19,p.65
25.Athanasius,“DefenceoftheNiceneDefinition.”NAPNFathers,p.1
26.Athanasius,“DiscourseI,”NAPAFathers,p.329
27.同註26,p.330. 亞氏還說:『道是父的形像,是不死的,取了奴僕的形狀,作為人,在祂的肉體裏為我們經過死,因此祂可以為我們藉著死將祂自己獻給父。
所以,作為人,祂是因著我們,也是為著我們被高舉,以致藉著祂的死,我們都在基督裏死了,並且在基督裏我們也都自死裏復活,得以高升,升入天上。
那先鋒耶穌為我們進入了天的本身,現在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
28.同註26,p.333
29.同註26,p.374
30.同註26,p.386
31.同註26,p.406
32.同註26,“DiscourseIII,”pp.411-412
33.同註32,p.413
34.同註32,p.414
35.同註32,p.415
36.同註32,p.420
37.同註15,p.477
38.同註15,p.576
39.同註15,p.578
40.李常受,新約總論,第二冊,頁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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