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計畫(台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1964年,全面推行家庭計畫,宣導口號為「實施家庭計畫,促進家庭幸福」、「實施家庭計畫,保持青春健康」。

· 1967年,提出「五三口號」,呼籲民眾婚後「3」年才生育、間隔 ... 家庭計畫(台灣) 語言 監視 編輯 家庭計畫是中華民國政府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推行的一系列計畫生育政策。

因國共內戰後中國國民黨帶了100多萬的軍民來台,再加上醫療進步、死亡率降低等因素,讓台灣人口迅速增加。

政府出於減緩人口膨脹的目的,提出了家庭計畫。

此計畫促使台灣人口自然增加率的下降,改變了「多子多孫」、「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增進了生育相關知識。

[1] 目次 1背景 2口號演變 3參考來源 4外部連結 背景編輯 1949年,國民黨政府遷至台灣,帶來約150萬的移民,使台灣人口迅速增加,達到約750萬。

由於當時政府計畫「反攻大陸」,因此並未將此事視為問題。

但隨政局變化,國民黨回到中國大陸的可能性逐漸降低,再加上當時家庭普遍有著「多子多孫多福氣」的觀念,人口問題開始受到重視,便開始於1960年代後期推動節育[2]。

在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主力推動下,於1953年成立中國家庭計畫協會,專責指導婚姻、生育、家庭生活及衛生之普及教育。

1964年,衛生處提出「擴大進行台灣省家庭計畫五年方案」,計畫在五年內協助60萬名介於生育年齡、有配偶的女性裝置樂普避孕器(雙S型,塑膠製),預計在10年內降低20%的生育率。

[1] 口號演變編輯 1964年,全面推行家庭計畫,宣導口號為「實施家庭計畫,促進家庭幸福」、「實施家庭計畫,保持青春健康」。

1967年,提出「五三口號」,呼籲民眾婚後「3」年才生育、間隔「3」年再生育、最多不超過「3」個孩子、「33」歲以前全部生完。

1971年,提出「兩個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樣好」以及「三三二一」口號。

「三三二一」係指婚後三年才生第一個孩子,過了三年再生一個,兩個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樣好。

[3]參考來源編輯 ^1.01.1於宗先、王金利.台灣人口變動與經濟發展.台灣:聯經出版公司.2009-01-23.ISBN 9789570833775. 使用|accessdate=需要含有|url=(幫助)引文格式1維護:日期與年(link) ^【那一年的這一天】1968年5月2日政院通過《台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正式推動家庭計畫.民報.2017-05-02[2020-03-09].(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6)(中文(臺灣)).  ^宏政,蔡.台灣人口政策的歷史形構(PDF).[2020-03-09].  外部連結編輯 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家庭計畫_(台灣)&oldid=72257802」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