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237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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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重婚非告訴乃論之罪,某氏之告訴,縱在上訴人結婚後之一年,然與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六條所定六個月之告訴期間無關,不得指其告訴為非適法。

列印時間:110/07/0821:5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刑事訴訟法 相關判例 友善列印 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第237條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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