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 ... - 檢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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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日發布 ... 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管會 銀行局 證期局 保險局 檢查局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雙語詞彙| 字級: 小 中 大 至搜尋 搜尋 搜尋 熱門:熱門 檢查手冊 | 稽核計畫 | 檢查缺失 法規檢索 回首頁 機關介紹 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影音平台 人力資源及訓練 機關聯絡資訊 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 重大政策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裁罰案件 招標資訊 徵才資訊 法規資訊 金管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 金融相關法規網站 金融檢查相關法令及函釋資料 法規草案預告 檢查業務 稽核專區 金融檢查制度 檢查作業流程 年度金融檢查重點 金融檢查手冊 檢查資料清單及其附表 金檢研究報告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區 金融資訊 金檢業務資訊揭露 統計資料 兩岸金融政策宣導 消費者園地 金融智慧網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相關組織 便民服務 申報/下載 金融小百科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政風園地 就業資訊 民意信箱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MOU 法規及行政規則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業務統計 研究報告 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訴願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委員會議紀錄 性別主流化專區 遊說法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專區 內部控制聲明書 業務宣導廣告 年報 金融展望月刊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相關單位連結 國內金融監理機關 國外金融監理機關 國際性組織 金融資訊網站 本國公(協)會 合法金融業網站連結 上市(櫃)發行公司網站連結 其他政府網站及相關活動專區 政府相關連結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專區 專區說明 金融檢查執行方式之調整 金融機構申報資料作業之調整 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查核作業之調整 金管會新聞稿及重要函文 English 機關介紹 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影音平台 人力資源及訓練 機關聯絡資訊 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 重大政策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裁罰案件 招標資訊 徵才資訊 法規資訊 金管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 金融相關法規網站 金融檢查相關法令及函釋資料 法規草案預告 檢查業務 稽核專區 金融檢查制度 檢查作業流程 年度金融檢查重點 金融檢查手冊 檢查資料清單及其附表 金檢研究報告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區 金融資訊 金檢業務資訊揭露 統計資料 兩岸金融政策宣導 消費者園地 金融智慧網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相關組織 便民服務 申報/下載 金融小百科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政風園地 就業資訊 民意信箱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MOU 法規及行政規則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業務統計 研究報告 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訴願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委員會議紀錄 性別主流化專區 遊說法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專區 內部控制聲明書 業務宣導廣告 年報 金融展望月刊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相關單位連結 國內金融監理機關 國外金融監理機關 國際性組織 金融資訊網站 本國公(協)會 合法金融業網站連結 上市(櫃)發行公司網站連結 其他政府網站及相關活動專區 政府相關連結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專區 專區說明 金融檢查執行方式之調整 金融機構申報資料作業之調整 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查核作業之調整 金管會新聞稿及重要函文 ::: 公告資訊 重要公告 重大政策 新聞稿 即時新聞澄清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檢查局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開項目彙整表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國家發展委員會) 個資保護事項主要檢查缺失(自102年度起) 裁罰案件 招標資訊 徵才資訊 ::: 回首頁 公告資訊 新聞稿 新聞稿 _ fb g+ LINE Twitter 友善列印 回上頁 中央內容區塊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2021-09-0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日發布施行。

   金管會表示,為進一步推動「金融資安行動方案」,提升銀行業統籌資安政策、協調資源調度及執行資安議題之能力;簡化銀行業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作業程序;以及修訂銀行業內部稽核制度之規定,以符業者實際運作需要,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銀行業國外營業單位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應具備之資格 條件,以及放寬銀行業派駐國外或國外營業單位自當地聘任之內部稽核人員充任前及在職期間應參加之訓練規定。

(修正條文第十二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 二、擴增子公司得納入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之範圍,增訂本國銀行經採行該制度者,排除適用第十六條第二項子公司查核頻率之規定。

(修正條文第十五條之一) 三、簡化銀行業出具聲明書之作業程序,將銀行業資訊安全整體執行聲明書及資訊安全及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整體執行情形等,併入銀行業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應聲明事項。

(修正條文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 四、增訂銀行業應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兼任資訊安全長,並給予六個月之緩衝期,俾利業者因應調整;另因調整期間已過刪除法令遵循主管之專任與兼任、應具備資格條件之調整期規定。

(修正條文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六條)    檢附「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聯絡電話:(02)8968-9675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相關附件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瀏覽人次: 4967   更新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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