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1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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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簽名或蓋章及加註執行年、月、日。

前項病歷,除應於首頁載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及住址等基本資料外,其內容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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