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土壤及水污染防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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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辦理本市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審查、河川水體水質維護與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管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飲用水及加水站水源供應許可等相關 ... 高雄市河川污染指數RPI 請下拉選單選擇測站 二仁溪 阿公店溪 高屏溪 二層橋 古亭橋 石安橋 南雄橋 崇德橋 檢測日期: 嚴重 中度 輕度 未(稍)受 搜尋 水污染防治 首頁 ~ 業務職掌 ~ 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 本市為南台灣地區之工、商、港埠重鎮,轄內高污染性工廠(石化業、鋼鐵業、電鍍業)林立,各類工廠、指定事業及專用下水道散布市區各處,大量工業廢水加上家庭污水,使本市地面承受水體(包括河川、區域排水、湖潭等)飽受污染之威脅。

高雄市從南至北,分別有二仁溪、阿公店溪、典寶溪、後勁溪、愛河、鳳山溪(含前鎮河)、鹽水港溪、高屏溪等計有8大流域。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為使轄內河川水質答本市整治目標及回應民眾期望,爰透過稽查管制、許可管理、水污費徵收管理、污染總量管制、畜牧糞尿資源化等策略,提升本市整體河川水質整治成效。

各項措施說明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計畫之規劃及執行:為加強河川復育與整治,高雄市針對境內重點河川(二仁溪、阿公店溪、高屏溪)、都會型河川(愛河、前鎮河),總量管制河川(後勁溪)、及其他河川(典寶溪、鹽水港溪)等,持續進行背景掌握與更新,並依各別河川負荷情形提出改善願景,及為達成願景目標所需之策略研擬與行動計畫採取,據以達成水體水質改善之最終目標。

二、地面水體定期監測及應變管理:每月主動針對本市河川流域水質測站進行人工採樣送驗水質,並彙整水質監測成果、水質變化檢討、污染量來源推估及結論與建議等,且本市河川水質或水色等異常時進行必要之採樣分析樣品,即時分析水質項目。

三、水污染列管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管理與管制:有系統地更新轄境內水污染源資料,加強列管事業廢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及深度查核工作,徹底查處事業污水處理設備功能不彰,清查不明管線,杜絕污染排入改善流域水體水質。

四、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審查及核換發:執行轄境內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文件(含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定期檢測申報資料審查及查核作業,並負責資料建檔及管理。

五、水污費徵收管理:辦理高雄市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之管理事宜,完成水污染防治費徵收、申報建檔、查核、審查結算及相關行政作業,提升申報審查品質,提高水污費計算正常性、公平性。

六、重點流域及阿公店水庫污染總量管制:持續推動境內重要河川阿公店溪與二仁溪污染整治與總量管制,並針對阿公店水庫進行總量削減與總量管制,更新環境資料,完成所需分析模式及點污染源排放量資料庫等前置作業與預告法制作業,分析整治措施陸續推動下對水質改善變化趨勢。

七、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業務:評估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對水質改善及農地農作之效益,107年度預計完成協助媒合畜牧業及農地主並撰寫沼液沼渣做為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書19件,購置沼液沼渣集運車輛2輛、施肥處理機5台及購置貯存桶數量至少10桶。

八、經營水環境巡守及濕地維護工作:辦理水環境巡守隊伍間意見交流會議及經營輔導會議,增加各隊伍間的經營分享及經驗成長,提升水環境巡守隊員之水環境專業知識、推廣解說能力、深化河川守護任務,達全面淨化水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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