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 司法院量刑趨勢建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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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 · 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 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 攜帶兇器而犯之者(例如:兇器危險性愈大 ... 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 法定刑: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 法定刑: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照您所輸入資訊,量刑結果如下: 建議刑度 建議量刑區間 以上量刑結果乃依據您所輸入的選項: 點閱人次: 建議刑度 建議量刑區間
延伸文章資訊
- 1分不清搶奪罪/強盜罪構成要件?兩罪刑度差很大
刑法第328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 不算。
- 2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 司法院量刑趨勢建議系統
【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 · 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 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 攜帶兇器而犯之者(例如:兇器危險性愈大 ...
- 3中華民國刑法§328 相關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4強盜罪之研究__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第二章先說明強盜罪所欲保護之法益為何,並經由立法沿革與比較法的觀察,瞭解強盜罪的立法過程及與他國法制的差異,此外並探討懲治盜匪條例廢止後,相關強盜行為的法律 ...
- 5【第二章強盜、搶奪犯罪預防】 - 宜蘭分局
普通強盜罪(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二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未遂犯及預備犯(第三百二十八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處罰之,未遂犯按既遂犯之刑減輕,預備犯處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