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食品如每一份量與份數相乘大於淨重是否符合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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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每包裝所含之份數,應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1位標示;每一份量之重量(或容量),應考量國民飲食習慣及市售包裝食品型態之一般每次 ... 首頁(current) 法規及公告查詢 常用問答查詢 影片專區 其他相關資料 活動報名 登入 食品標示常用問答區 友善列印 關閉頁面 瀏覽人次 000000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5版權所有|系統維護:融易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延伸文章資訊
- 1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修正草案 - 衛生福利部
(一) 每一份量、份數、每日參考值百分比、熱量、蛋白質、胺基. 酸、脂肪、脂肪酸、膽固醇、碳水化合物、糖、鈉、膳食纖. 維及其他自願標示項目,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一位 ...
- 2包裝食品如每一份量與份數相乘大於淨重是否符合法規規定
二、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每包裝所含之份數,應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1位標示;每一份量之重量(或容量),應考量國民飲食習慣及市售包裝食品型態之一般每次 ...
- 3登入 - 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
食品標示常用問答區. ♧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問答集]♧請問營養標示數據修整之方式是如何進位? ... 例:修整至小數1位. 1.24、1.23 、1.22、1.21修整成1.2.
- 4法規草案-衛生福利部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第6
(四)熱量、蛋白質、胺基酸、脂肪、脂肪酸、膽固醇、碳水化合物、糖、錮、膳食纖維及其他自願標示項目,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一位標示,或得以如實標示。
- 5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產品之份量值較小,其熱量、蛋白質、脂肪、脂肪酸、碳水. 化合物、糖含量,標示至小數點後一位,仍無法符合以「0」. 標示之條件時,得以至小數點後二位標示。 (三) 維生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