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類別屬性和方法 - I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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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類別外部,應該使用類別的實例限定所有對實例變數的參照;例如 x.text 。

上層主題: 面向物件的程式設計. 相關資訊. 面向物件的程式設計 · 定義類別 ... 定義類別屬性和方法 任何鏈結在類別中的變數都是類別屬性。

任何在類別中定義的函數都是方法。

方法接收類別的實例(通常稱為self)作為第一個引數。

例如,要定義一些類別屬性和方法,您可以輸入下列代碼: classMyClass attr1=10#classattributes attr2="hello" defmethod1(self): printMyClass.attr1#referencetheclassattribute defmethod2(self): printMyClass.attr2#referencetheclassattribute defmethod3(self,text): self.text=text#instanceattribute printtext,self.text#printmyargumentandmyattribute method4=method3#makeanaliasformethod3 在類別中,您應該使用類別名稱限定所有對類別屬性的參照,例如MyClass.attr1。

應該使用self變數限定所有對實例屬性的參照;例如self.text。

在類別外部,您應該使用類別名稱(例如MyClass.attr1)或使用類別的實例(例如x.attr1,其中x是類別的實例)限定所有對類別屬性的參照。

在類別外部,應該使用類別的實例限定所有對實例變數的參照;例如x.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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