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處防疫措施(111/03/09更新)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游泳池應依「游泳池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110年12月17日修正)規定,落實實聯制、量測體溫、執行環境設施消毒、保持空氣流通、密切監測水質餘氯量,並除游泳及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體育處防疫措施(111/03/09更新)
體育場館及配合課程相關防疫措施
111.03.09
體育、游泳課程依111年2月25日修正之「大專校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學校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從事運動時,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
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仍需佩戴口罩。
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
室內外運動場館應落實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加強環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潔工作,並依「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規定辦理。
上述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游泳池應依「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0年12月17日修正)規定,落實實聯制、量測體溫、執行環境設施消毒、保持空氣流通、密切監測水質餘氯量,並除游泳及使用特定設施(例如淋浴間、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等)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上述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
體育場館開放部分:依各場館相關規定及本校防疫規定辦理,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
田徑場因施工中,暫停對外開放。
游泳池因室外泳池及建物辦理整建,除提供本校課程及早泳會使用外,暫停對外開放。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延伸文章資訊
- 1體育處防疫措施(111/03/09更新)
游泳池應依「游泳池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110年12月17日修正)規定,落實實聯制、量測體溫、執行環境設施消毒、保持空氣流通、密切監測水質餘氯量,並除游泳及 ...
- 2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公告日期:2022-04-25 類別:體育場館訊息來源:教育部. 附檔: 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0年8月10日).pdf · 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0...
- 3臺北市防疫警戒期間-游泳池營運指引(110年8月10日至8月 ...
臺北市防疫警戒期間-游泳池營運指引(11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適用) · 點閱數:1875 · 資料更新:110-08-22 09:07 · 資料檢視:110-08-22 09:07 · 資...
- 4游泳池、各室內外運動場館淋浴設施自即日起有條件開放 - 教育部
(六) 請業者或學校善用人力資源,妥善規劃場地開放及防疫作為,倘有行政能量短缺等窒礙因素致暫時停止開放,亦請於因素排除後開放。 教育部體育署指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 ...
- 5體育館、游泳池防疫應變措施
體育館、游泳池防疫應變措施 · 於出入口設置酒精噴液。 · 將窗戶開啟增加空氣流動,體育館地下室開啟抽風設備增加空氣流通。 · 肺炎病毒在較高溫度的環境下,存在的機率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