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應當如此行:被忽略的聖餐意義 - 基督教信仰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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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意義來說,聖餐的餐桌乃是主耶穌獻祭的「祭壇」,聖餐的本身乃是一個「獻祭」與「立約」的過程。

而祭壇上的祭物,不是牛或羊,而是上帝獨生子主耶穌的身體與血。

因此 ...       TheLastSupper (1851,byCarolsfeld)   你們應當如此行:被忽略的聖餐意義   哥林多前書11:23-25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一、前言  目前基督教的宗教儀式中,只有「洗禮」及「聖餐禮」二項。

但是,基督教另外兩個大支派--天主教和東正教則保持了七項聖禮:「洗禮」、「聖餐」、「堅振禮」、「告解」、「婚禮」、「臨終禮」、「神品」。

但基督教將另外的五項聖禮給簡化或取消。

不過,在這些眾多的聖禮當中,只有「聖餐」儀式是由主耶穌他自己親自設立並親自示範的。

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知道「聖餐」在基督教信仰中的地位。

  有人可能會說:「我吃的聖餐都比你吃的晚餐還多,你還敢來這裡對我講聖餐?」 是,可能你拿過聖餐杯的次數都比我拿茶杯的次數還多。

但是,我們參加了很多次的聖餐聚會,並不意味我們就會完全了解聖餐的意義。

事實上,當我們不斷的在重複做某一件事情、越容易將某一件事情當作是常規在執行時,我們就會很容易的將這一件事情所隱含的意義給遺忘了。

由於一般的聖餐都是安排在主日崇拜中的某個時段,在那個短暫的時間裡,無法將聖餐的意義完全說清楚。

所以在今天我們特別要用講道的時間,來瞭解「聖餐」儀式中所具有的信仰意義。

因此,我們要特別來思想一下「聖餐」儀式中所具有的信仰意義。

  TheLastSupper (1473,byJoosvanWassenhove) 二、聖餐的信仰意義 1.聖餐:獻祭與立約 在聖餐儀式中,第一個最先被彰顯出來的信仰意義乃是「獻祭與立約」。

在主耶穌親自設立聖餐時,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在這句話中,最讓我們注意到的乃是「新約」這兩個字。

主為了要替我們和上帝立下一個「新約」,而願意捨身流血,為我們犧牲自己。

為什麼說「新約」呢? 這表示上帝和人之間原本是有一個「舊約」,或說是「舊的約定」。

為了要和這個「舊約」做區分,所以將後來這個由耶穌所設立的約定稱為「新約」。

    這個舊的約定其實是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的約定。

這個約定的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人若能夠遵守上帝的規定,就能蒙受神的祝福。

但是大多數的人卻都達不到上帝的要求,而違犯了上帝的戒命,成為罪人,所以必須一直靠著猶太人的大祭司進行許多獻祭的儀式才能潔淨人的罪。

但是這位愛我們的上帝,決定要用另一個「更好的約定」,來代替這個「舊約」,使每個人(不論是不是猶太人)都可以蒙受祂的祝福。

而這個更好的約定就稱為「新約」。

這個新約是為世上所有的人所設立的,是一個永遠有效、不會改變的約定。

   這個新約的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主耶穌願意成為我們的代罪羔羊,為我們犧牲自己,將自己的身體與血奉獻出來,使上帝能因著他的犧牲而寬恕我們的罪。

只要我們願意相信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受死,那麼我們的罪就能被上帝給赦免了,與上帝和好,蒙上帝祝福。

  然而,請注意,這個新約不是透過「十字架」被設立的,這個新約乃是在主的「聖餐」之中被宣告以及被設立的。

而後在十字架上,這個新約被成全了。

  我們如何知道新約是在十字架上被完成了呢? 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約19:30)。

更重要的是,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對那一位信靠他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了。

(路23:43)」假如那第一位與耶穌到天國去享受永恆福樂的人,不是祭司或神職人員、不是虔誠的信徒、不是行公義好憐憫的人,而是一位作姦犯科的強盜。

假如連罪惡滿盈的人,主都接納他們到天國去,那麼這肯定是上帝與人之間的新約已經開始實現了。

過去的律法時代已經被一個充滿恩典與慈愛的新約時代所取代。

  在這個新約的信仰之中,我們不用擔心我們要多努力才能成為上帝的兒女、才能討上帝的喜悅,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付出了代價。

這樣的信仰才是真正有盼望、令人放心的信仰。

而這樣願意為我們犧牲奉獻的主,才是值得我們信靠的神。

  TheLastSupper (1615,bySimonVouet,Oil)   再一次強調,雖然這個新約是在十字架上被完成,但是卻是在主的「聖餐」之中就被設立的。

當主在眾人面前宣告:「這杯是用我的血立的新約」時,就是宣告一個上帝與人之間的新約定在那一個時刻被設立了。

主耶穌並不是在十字架上才迫不得以將自己的生命給奉獻出來,而是在聖餐之中就表明祂願意為我們犧牲自己。

就在這樣的宣告、就在這個聖餐之中、主耶穌「已經」為我們奉獻出他的身體與血。

也就是在這個第一次的聖餐時刻,人類與上帝的歷史有了根本性的轉變。

  從這個意義來說,聖餐的餐桌乃是主耶穌獻祭的「祭壇」,聖餐的本身乃是一個「獻祭」與「立約」的過程。

而祭壇上的祭物,不是牛或羊,而是上帝獨生子主耶穌的身體與血。

因此,聖餐的第一個意義乃是:主耶穌犧牲自己,因此而設立了上帝與人之間永恆的新約,使我們能蒙上帝的祝福。

2.聖餐:與主合一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聖餐的第二個信仰意義。

這一個部份是很多基督徒比較忽略的部份。

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他宣告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請問當主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的時候,他手上拿著的是什麼? 表面上、邏輯上、或視覺上,主耶穌手上拿著的可能是無酵餅;然而事實上、或本質上,他拿著的是「他的身體」。

請問:當主耶穌說那是他的身體時,我們敢說那是一個餅嗎?  還是你敢認為:主耶穌在聖餐當中先撒了一個謊,然後在撒謊之後,他設立了新約,是這樣嗎? 然後彼得還在旁邊對主說:「主啊,別開玩笑了,那是我剛才到超市那裡買的餅啊! 怎麼你騙我們那是你的身體啊?」是這樣嗎?   當主耶穌說:「那是他的身體」的時候,他手上拿著的就是他的身體。

那麼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原本的那一個無酵餅,當在聖餐的儀式中,經過主的宣告及祝謝之後,那個餅就不再是一個餅,乃是成為主的身體。

相同的,當主宣告:「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時,請問這時候他杯子裡面裝的是什麼? 是他的血。

再一次的,他不是等到在十字架上時,才為我們捨身流血,他乃是在設立聖餐之中就已經獻出他自己身體與血。

  早期教會基督徒在守聖餐時,特別強調他們吃的是主的身、喝的是主的血。

所以當時羅馬帝國才會有很多人指控基督教是一個吃人肉、喝人血的新宗教。

即使在這樣可怕的指控之下,早期教會仍然是忠心的按照主教導在聚會裡吃主的肉、喝主的血。

早期基督徒用性命所保存下來的聖餐傳統,難道我們現在要因為擔心別人會誤會、擔心別人把我們當成瘋子,而將這個「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的說法改的比較好聽。

好像我們在二十一世紀的社會中,說我們是在教會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是很笨、很可恥的事嗎?   相較之下,天主教是非常認真的持守著這個神聖的傳統,他們深信:在聖餐儀式之中,當主持聖餐的神職人員按照主的話語為餅和杯祝謝之後,這時餅和葡萄酒就變成了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了。

也就是說,天主教徒每一個主日早上,從神職人員手中拿到的不是餅和杯,而是主的肉與血。

在這個意義之下,沒有一位天主教徒能真正成為一位素食者。

因為他們每一個星期天都要吃肉喝血。

  TheLastSupper (1030,byAOttonianMaster,Temperaandgoldleafonparchment)   不過,這種信念也會產生一個困難的問題。

那就是當聖餐儀式結束之後,應該如何處理那些剩下的餅和杯呢? 把它丟掉? 把它放到冰箱下次再用? 主的身體豈可以被當成像我們晚餐吃剩下的豬肉來處理呢? 怎麼辦呢? 只有一種處理方式,就是主持聖餐的神職人員要把剩下的都吃完。

你現在可以知道為什麼很多神父酒量這麼好,你也可以體諒為什麼很多神父他們那麼胖,因為他們每個主日都要吃「好幾斤的肉」。

  假如我們所領到聖餐的餅和杯,不是餅和葡萄汁,而是主的身與主的血,那麼這意味什麼? 這意味著:領受聖餐的人在「肉身」上與主耶穌基督合而為一了。

這乃是聖餐的第二個意義。

    在「受洗」儀式當中,我們參予了主耶穌的死、以及他的復活。

透過受洗,我們與主的死合一、與主的復活合一,而成為一位新造的人。

但是在「聖餐」儀式當中,我們乃是與主的身與主的血聯合,也就是在實質中的肉身之中,與主合一。

當我們在決志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我們迎接主住到我們心裡。

而在領受聖餐之中,我們乃是迎接主的身與主的血,住到我們的肉身之中。

從此之後,我們成為主耶穌基督肉中的肉,血中的血;我們成為耶穌基督血緣中的親人,成為擁有神聖血統的上帝兒女。

因此,我們不只是一位名義上神的兒女,而且在血緣上我們也屬於上帝的兒女。

藉由領受主的身體與主的血,我們屬於上帝兒女的身分才真正得到了實質上的確立。

約翰福音6:55記載主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以喝的。

」你相信主所說的話嗎?   藉由聖餐儀式中,吃主的身、喝主的血,我們因此與主達到全人的合一,也領受了主為我們所立的新約,使我們成為一位在新約恩典之中蒙上帝所祝福的神的兒女。

  TheLastSupper (1960,byOttoDix,Lithograph) 3.聖餐:與家人合一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聖餐的第三個信仰意義。

這個部份是基督徒最忽略的部份。

主耶穌在設立聖餐時,宣告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在這段宣告之中,有一件事情被主耶穌連續強調了三次。

是什麼呢? 主耶穌他連續三次的強調「你們」(「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你們每逢喝的時候」)!為什麼再短短的一句宣告中,卻連續強調「你們」三次呢? 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不論是領受聖餐、不論是參與主耶穌所立的新約、不論是紀念主的一切信仰行動,都不是在「個人的行動」中可以被完成的,而是必須在基督徒「集體的行動」中才能被完成。

因此,聖餐儀式第三個所強調的意義乃是:屬於主的人,在主裡面的一起行動,在主裡面的合一。

領受聖餐是教會裡面弟兄姐妹的共同活動,也就是一項主內家人的家庭活動。

家庭活動就表示全體家人必須一起參加。

舉行聖餐之前,要通知所有家人來共同參加這個聖餐儀式。

作為家庭一份子的基督徒,也有義務必須參加 ,因為主耶穌吩咐我們說:「你們應當如此行。

」所以「聖餐」意味著與家人的聚集、與家人的合一。

當我們在聖餐之中與主耶穌合一時,我們大家就被連結在主裡面。

我們在主裡面成為一家人,在主的身體與血中成為同一肢體。

要與主聯合,就不能與其他的家人不合一。

假如我們要與主合一,我們怎麼敢分裂主的教會、主的身體呢?這 是基督教儀式中最特別的部份。

其他宗教的宗教儀式都強個人的修煉、強調天人合一;但他們卻沒有強調要信徒之間的合一。

天主教特別強調了在聖餐之中與其他基督徒合一這個信念。

當他們在領聖餐時,大家乃是共飲一個杯。

大家排一個長隊伍,等候領受一個杯。

我喝了之後,你接著喝。

我的口水流在杯上,你喝的時候,乃是先沾著我的口水,然後再喝到主的血。

這種口水相交親密的行動,只有在與家人共處的時候才會發生。

  TheLastSupper(by SadaoWatanabe,Japan) 當我們受洗加入主裡面的大家庭時,當我們在主裡面共同領受聖餐時,我們便是在主面前、以及世人面前宣告:我們乃是一家人了。

保羅不但說我們是一家人、甚至還說我們是一個肢體(林前12:12-31)。

請問:我們的左手會嫌右手髒嗎? 不會,右手髒了時,左手反而會更加的與它親暱在一起,直到右手被洗乾淨之前,左手是不會離開右手的。

當我們宣告我們在主裡面是一家人時,我們也不能只是口說,而沒有行動。

當我們的家人很久沒有回家,在外面流浪時,我們能不替他們擔憂嗎? 能不想辦法勸他們回家嗎? 相同的,若你是一位在外面流浪的基督徒,你怎麼能不想這個家呢? 你怎麼能有家卻不回呢?   每一個家庭都是不完美的,每一個家庭中都有一些比較古怪的成員。

每一個人都覺得別人很古怪,其實他自己是更怪,因為別人的眼中只是一根釘子,但他的眼中還多了一根樑木。

無論我們的家人有多怪,家應當永遠是我們的歸宿、是我們的安息、是我們的目的地。

  許多浪子,年輕時為了要尋找夢想、為了要實現理想而離開家裡,等到他省悟過來時,他才發現:世界最美的夢想只有在家裡才能被實踐。

他當初以為在家外面才能獲得的,他後來發現:原來只有在家中才能真正的擁有。

他當初以為:家只是人生旅程的起點,他必須要離開家以後,人生才能真正開始。

但是後來他才發現:沒有了家,也就沒有人生。

當他離開家時,恰恰是他失去人生的開始。

這就是路加福音中「浪子比喻」所隱含的意義。

因此,家不但是人生的起點、是人生的舞台、是人生的圓滿、也是人生的終點。

人生全部的旅程都被包含在家裡面。

家就是我們的生命。

  請注意:這裡所說的家與家人,指的是:基督的教會及教會中的弟兄姐妹。

不過,若是你覺得:上面的這些描述,也很符合你或你自己家裡面的實際情況,那麼你更要認真的領受這些信息。

  另一方面,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也應該竭盡所能的建造起一個符合基督心意的家,使這個家能成為家人的避難所,成為家人的安息處,成為家人渴望回來的地方。

事實上,有些基督徒在教會外面流浪,不是因為他願意在外流浪,而是因為他的家人逼他不得不在外面流浪。

有些家庭不願意接納某一位家人,使得這一位家人無法回家,有家卻不能回去。

有些家庭為了要讓家裡維持漂亮乾淨,而對那些會製造家庭問題的家人表示不歡迎。

很多的浪子在曠野中被野獸或惡者吞吃,不是因為他沒有教會,也不是因為他不想家,而是因為他是一位罪人、因為他沒有佳形美容、沒有好的學歷、好的工作,他被藐視、他被人厭棄。

許多人以為他所受的苦難是應得的,卻不知他是無家可歸,是一位沒有避難處所的浪子。

然而,我們的主卻不是這樣,祂沒有厭棄罪人、或是放棄那些迷失的羊。

我們的主乃是為了罪人而來到這個世上(可2:17)。

主耶穌基督乃是將那些罪人和妓女當成是最親近的家人。

主耶穌乃是撇下羊圈中的99隻羊,跑到羊圈外去尋找那一隻迷失的羊。

以西結書34:6-12那裡說到:「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

…。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牠們尋見。

牧人在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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