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服務-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身心障礙證明申請 - 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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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身心障礙證明申請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 · 最近3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3張。

·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請檢附受委託人之身分證、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尚未定義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找服務 全站搜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身心障礙證明申請 申請對象:疑似身心障礙者可攜下列應備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申領身心障礙鑑定表,至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院辦理鑑定。

(鑑定表由醫院統一送件至臺中市衛生局)流程:1.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領身心障礙鑑定表並填寫申請表後,逕至醫院鑑定完畢後由衛生局審核。

(鑑定表由醫院統一送件至臺中市衛生局)2.衛生局再將鑑定表核轉至社會局(符合者,由市府社會局製作身心障礙證明完成,發文通知申請人依公文規定日期至區公所領取身障證明;不符合者,市府社會局發文通知申請人未達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證明標準)。

3.持社會局公文至公所領取身障證明(代領者亦請攜帶證件、印章)。

4.另有關申請時所勾選的需求服務項目,將由社會局指派需求評估人員與您進行訪談。

5.查詢鑑定進度可多利用社家署之網站查詢,方便又快速。

(https://dpws.sfaa.gov.tw/commonch/index.jsp) 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身心障礙證明申請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臨櫃申辦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申請對象:疑似身心障礙者可攜下列應備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申領身心障礙鑑定表,至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院辦理鑑定。

(鑑定表由醫院統一送件至臺中市衛生局)流程: 1.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領身心障礙鑑定表並填寫申請表後,逕至醫院鑑定完畢後由衛生局審核。

(鑑定表由醫院統一送件至臺中市衛生局) 2.衛生局再將鑑定表核轉至社會局(符合者,由市府社會局製作身心障礙證明完成,發文通知申請人依公文規定日期至區公所領取身障證明;不符合者,市府社會局發文通知申請人未達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證明標準)。

3.持社會局公文至公所領取身障證明(代領者亦請攜帶證件、印章)。

4.另有關申請時所勾選的需求服務項目,將由社會局指派需求評估人員與您進行訪談。

5.查詢鑑定進度可多利用社家署之網站查詢,方便又快速。

(https://dpws.sfaa.gov.tw/commonch/index.jsp) 申辦流程 尚未填寫申辦步驟,請至相關網站查閱 應備物品 一、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 □最近3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3張。

(1張貼於申請表、1張貼於鑑定表、1張後續貼於證明)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請檢附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並於申請表下方代理委託書欄位簽章 □重新鑑定者請攜帶原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未屆期但自認原障礙類別有程度改變或新增障礙類別等情形,須檢附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

作業天數 6日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社會課承辦人員:太平區公所社會課蔡小姐電話:22794157#129傳真:22704011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普通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0-12-07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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