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專長 - 朝陽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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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專長Q&A ... Q09 選修第二專長學分成績處理方式? ... 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111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大一升大二可申請],將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選課修讀, ...
111學年度top
輔系、雙主修、跨院系學程及微學程
開始申請囉!
申請111.5.16~5.20
申請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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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課程規劃
其他
資訊
線上8/申請表2
跨院系
學分學程實施辦法
申請流程
下載
就業方向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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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學程
下載
就業方向一覽表
輔系
學生修讀輔系實施辦法
申請流程
下載
輔系與主系科目相同替代表
Q&A
下載
雙主修
學生修讀雙主修實施辦法
申請流程
-
各系雙主修資格審查標準
下載
第二專長Q&A
申請篇
Q01 何處查詢第二專長資訊?
Q02 何時申請
?
Q03
申請修讀程序為何?
Q04 其申請資格為何?
Q05
有何不同是否有比較表?
學程選課篇
Q06 最低取得學分科目?
Q07
如何選修第二專長課程?
Q08
如課程衝堂可否至進修部修課?
Q09
選修第二專長學分成績處理方式?
Q10 修讀第二專長是否需交學分費?
畢業篇
Q11
修讀完成後如何證明?
Q12
如未修畢是否可以留校繼續修讀?
Q13
無法完成第二專長如何辦放棄?
Q14
放棄後第二專長是否可採計?
Q15
各
學分學程,其就業方向為何?
申請篇
Q01
何處查詢第二專長資訊?
A01
教務處https://acad.cyut.edu.tw/->註冊組->第二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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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2
何時申請第二專長?
A02
學校行事曆
110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111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大一升大二可申請],將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選課修讀,畢業前完成修讀即可
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111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將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選課修讀,畢業前完成修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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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3
申請修讀第二專長程序為何?
A03
(一)跨院系學程、微學程-採線上【學生資訊系統】-「學分學程申請」登錄->加退選第1階段
一併選課。
(二)輔系、雙主修-填申請書註1至主系及輔系(加修系)主任蓋章->交教務處註冊組
註冊組->簽教務長->學生於公告
後加退選第1階段選課。
(三)只需申請1次
通過即具修讀資格,每次加退選期間與本系課程一併選課於畢業前完成修習即可。
註1-申請書-可至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領取或上教務處網頁下載。
成績單-大一升大二生-可附學期成績單-至
行政2樓資訊站
或自動化繳費機註2(每學期之學期成績單可免費列印3份)。
大二以上學生-請附歷年成績表-請至行政2樓資訊站或自動化繳費機註2申請(工本費10元)。
註2:自動化繳費機-請至行政1樓大廳、管理大樓
進修部聯合辦公室外及第一宿舍大廳旁,資訊站-請至行政大樓2樓走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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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4
其申請資格為何?
A04
1.基本規定
跨院系學程微學程
本校大學部四年制2年級及二年制3年級以上學生,得於每一學期
學校行事曆期限內上網申請修習學程,就欲修讀學程選擇申請。
研究所學生補修大學部學程請依教務處公告規定辦理(限已於本校大學部曾申請但未修畢之學程)。
輔
系
凡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之學生得自一年級第2學期起至四年級第1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下一學期起修讀本校其他系之輔系。
凡本校修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之學生得自一年級第1學期起至第二年第1學期止,申請下學期起修讀本校其他系、所同級或向下一級之輔系。
雙
主
修
學士班:自一年級第2學期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1學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下一學期起修讀
雙主修。
惟轉學生就讀本校一學期後始得申請修讀雙主修。
碩、博士班:自第一學期起至第二年第1學期止,申請下一學期起修讀雙主修。
(1)學分學程(跨院系學程、微學程)
基本
規定
本校大學部四年制1年級升2年級及二年制3年級以上學生,得於每一學期學校
行事曆規定期限內上網申請修習跨院系學程或微學程。
研究所學生補修大學部學程請依教務處公告規定辦理(限已於本校大學部曾申請但未修畢之學程)。
(2)輔系-大部分系均無特別規定
,皆可自由提出申請。
基本
規定
凡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之學生得自一年級第2學期起至四年級第1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下一學期起修讀本校其他系同級之輔系。
凡本校修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之學生得自一年級第1學期起至第二年第1學期止,申請下學期起修讀本校其他系、所同級或向下一級之輔系。
本校各系均設有輔系,其中學士班其他申請規定輔系如下(未列系別只要大一第2學期以上
至四上及碩士班第2學年第1學期前學生即可提出申請):
系別
人數限制
其他規定
企管
不限
依歷年成績單及各項表現擇優錄取
休閒
每學期7名
無
航機
不限
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75分,或其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20%以內,且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
建築
2名
所有學分須以正常學期內修習為準,除學期成績不及格者可以暑修學分為認定基準外,其餘任何單獨修習暑修課程之學分皆不予計算。
景都
不限
前一學年每學期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或其成績名次在20%以內,且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
傳播
本學年期人數
上限為5人
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或全班百分比前20%,並且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
應英
不限
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或其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20%,並且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
幼保
每學年度日間部20名;進修部5名
無
資管
5名
無
資工
5名
無
碩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適用)之輔系審查標準及應修科目表
博士班(博士班適用)之輔系審查標準及應修科目表
(3)雙主修
規定
請參考各系學士班應修科目表、碩士班應修科目表及博士班應修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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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5
第二專長有何不同是否有比較表?
A05
有,教務處網頁https://acad.cyut.edu.tw/->註冊組->第二專長->輔系|雙主修|跨院系學程
|微學程->輔系、雙主修、跨院系學程
及微學程彙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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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課程選課篇
Q06
第二專長最低取得學分科目?
A06
跨
院
系
學
程
每1學程為跨院或跨系專長之整合性課程,總學分以不低於15學分,不高於24學分為原則(依各學程公告課規為主)
至少6學分不屬於主系開設之課程
(外系課程可採計為本系畢業可承認為非本系之自由選修學分)。
※依申請通過學年度網頁公告之(跨院系學程課程規劃表)課程修讀
微
學
程
每1學程為跨院或跨系專長之整合性課程,總學分以不低於8學分,不高於14學分為原則(依各學程公告課規為主)
至少3學分不屬於主系開設之課程
(外系課程可採計為本系畢業可承認為非本系之自由選修學分)。
※依申請通過學年度網頁公告之(微學程課程規劃表)課程修讀
輔
系
1.各系設置輔系時,應就該系課程規劃表中指定專業必修或選修科目做為輔系課程。
學士班-至少20學分
。
碩、博士班-至少9學分。
輔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
2.學生加修輔系規定之科目學分,如所屬系有相同或相近科目時,得由輔系認定後准予兼充,如有不得兼充、或兼充後學分學士班輔系而不足20學分者(主系與輔系科目名稱內容均相同時最多可再抵免3學分),碩、博士班輔系不足9學分者,應由輔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
※依申請通過學期網頁公告之(輔系審查標準)之輔系應修科目表課程修讀
雙
主
修
加修雙主修之學士班學生,除應修滿主系應修科目學分外,並須修滿加修系訂定之專業必修及選修科目40學分以上,成績及格,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加修系之專業必修科目與主系專業必修科目名稱及性質相同者,經加修系系主任同意,得准予免修,但加修科目學分如未達40學分,由加修系指定相關選修科目補足之。
碩士或博士班學生修讀研究所雙主修之專業科目應達12學分以上,並符合各系(所)加修雙主修之修業規定者,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碩士或博士班學生加修雙主修者,除修滿所屬學系(所)最低畢業學分及加修系(所)指定專業科目,並須於雙方系(所)分別撰寫論文,依學位考試規定通過學位考試,始准雙主修資格畢業。
※依申請通過學年度之雙主修課程規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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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7
如何選修第二專長課程?
A07
(一)跨院系學程-加退選第1階段開始選課,於選課學分上限(28學分)內一併選課。
(二)輔系、雙主修-加退選第1階段開始選課,於選課學分上限(28學分)內一併選課。
雙主修加修他系科目,有先後修習限制者,仍應依規定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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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8
日間部學生如本系與加修課程衝堂時可否至進修部修課?
A08
可以,依本校「選課準則」規定,加修輔系、雙主修、跨院系學程學生,其加修科目與本系所修之時間衝突者,全學程採計以24學分為限(原規定為全學程採計以12學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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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9
選修第二專長科目學分及成績處理方式?
A09
選修第二專長學生,其每學期學業成績應以其主系及第二專長課程與學分合併計算,並依照選課準則學生原規定之每學期選課學分上限之規定內選修(加退選第1階段)。
學士班學生如所選修輔系課程不及格,應依照學則有關規定一併處理。
但輔系應修專業科目學分如有缺修或不及格時,不得請求抵修或免修。
碩士班學生修讀學士班輔系,其輔系科目成績列計方式依照〔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碩士班學生成績七十分為及格。
若由各系(所)指定加選或補修之大學部課程,以六十分為及格,其成績計入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內,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及畢業成績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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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修讀第二專長是否需交學分費?
A10
日間部學生修習雙主修、學分學程及同級輔系基本上於選課學分上限內可直接選修不需額外繳交學分費。
如學生修讀輔系課程於規定之修業年限內學校需另行開班時,應繳交學分費。
日間部學生因修讀輔系而延長修業年限,修習學分數在9學分(含)以下者繳交學分費,在10學分(含)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進修部學生修讀第二專長者一律繳交大學部課程之學分學雜費(以學時計收)。
碩、博士班學生修讀下一級輔系者,除應依規定繳交學雜費外,另應依規定繳交下一級課程之學分費(以學時計收)。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則依加修輔系學分費標準繳交學分費(學時)或學分學雜費(以學時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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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篇
Q11
修讀完成後如何證明?
A11
輔系、雙主修-畢業名冊、畢業生歷年成績表、學位證書等均加註輔系(雙主修加修系)名稱。
跨院系學程及微學程-連同學位證書發給跨院系學程
或微學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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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如未修畢是否可以留校繼續修讀?
A12
學士班如修業年限未屆滿而欲留校補修第二專長科目與學分,應於畢業當學期加退選期限內,至註冊組辦理延長修業年限。
碩、博士班學生不得因修讀輔系而延長修業年限。
加修雙主修之學生,延長修業年限2年屆滿,已修畢主系應修畢業科目學分,而加修系專業必修科目學分未修畢時,如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主系准予畢業,但畢業後不得重返補修不足雙主修學位學分。
若不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或一學年,仍未修畢加修系規定專業必修科目學分者,即取消雙主修資格,以主系學位畢業。
但其所修科目學分,如已達輔系規定標準者,仍可取得輔系畢業資格。
未達輔系規定標準者,其所修學分,與主系相關者亦得併計為主系選修學分。
若在延長修業年限2年屆滿,雖修畢他系專業必修科目與學分而未修畢本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應令退學,他系畢業資格不予承認。
碩、博士班學生加修他系為雙主修者,因修業年限屆滿,已完成主系各項畢業規定,而未完成加修學系各項畢業規定者,如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主系准予畢業。
但畢業後不得申請返校補修加修學系學分或發給任何修讀雙主修證明。
若不願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其修業年限碩士班得延長一學年、博士班得延長二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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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如已屆畢業預計修讀主系科目及學分,但無法完成第二專長該如何辦理放棄手續?
A13
於畢業最後1學期之畢業資格審查時(【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查」)申請放棄選修該輔系、雙主修或跨院系學程資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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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
未修畢第二專長該如何辦理放棄事宜,如主系自由選修學分有不足是否可採計?
A14
其主系應修最低畢業學分內如有自由選修之科目學分不足時,可於畢業最後一學期畢業自審期限內至畢審系統登錄放棄選修輔系資格,而以其所選修第二專長科目學分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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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
有那些學分學程,其就業方向為何?
A15
1.
110學年度共有29個跨院系學程如下表
-課程規劃: 供參考,111學年度課程規劃表預計111年6月底公告
金融管理與科技
管理
跨境電商
管理
金融科技
管理
會計分析與理財
管理
會計與國際商務
管理
稅務策略與保險規劃
管理
品牌數位行銷
管理
品牌創意與行銷
管理
新零售電商(原電子商務109更名)
管理
樂活服務
管理
工業安全與衛生
理工
非破壞檢測企業學程
理工
民生化學企業學程
理工
環境奈米技術暨綠色材料企業學程
理工
新農圃技優實作跨域學程
理工
智慧化生產
理工
智慧創意設計與開發
設計
綠色產品設計
設計
電腦動畫設計
設計
英語遊程服務與休閒規劃
人文
嬰幼兒教玩具設計(110新設)
人文
兒童美語
人文
銀世代樂活與照顧服務(110新設)
人文
智慧生活技術與應用
資訊
電子企業
資訊
RFID物流與供應鏈應用
資訊
幼保多媒體系統
資訊
工業4.0-智慧工廠
資訊
智慧物聯網
資訊
110學年度共有10個
微學程如下表
-
課程規劃:供參考,111學年度課程規劃表預計111年6月底公告
數位金融
管理
工程管理(110新設)
理工
生產數位轉型(110新設)
理工
健康食農(110新設)
理工
環境資源再利用(110新設)
理工
人工智慧設計應用
設計
智慧生活技術
資訊
AIoT微學程
資訊
教育4.0-人文跨域學習(110新設)
人文
對外華語教學與管理(110新設)
華語中心
109學年度共有28個跨院系學程課程規劃如下表
:
金融管理與科技
管理
跨境電商
管理
保險金融科技
管理
會計分析與理財
管理
會計與國際商務
管理
稅務策略與保險規劃
管理
品牌數位行銷
管理
品牌創意與行銷
管理
新零售電商(原電子商務109更名)
管理
樂活服務
管理
金融科技
管理
非破壞檢測企業學程
理工
民生化學企業學程
理工
環境奈米技術暨綠色材料企業學程
理工
新農圃技優實作跨域學程
理工
工業安全與衛生
理工
智慧化生產
理工
綠色產品設計
設計
電腦動畫設計
設計
智慧創意設計與開發
設計
英語遊程服務與休閒規劃
人文
兒童美語
人文
智慧生活技術與應用
資訊
RFID物流與供應鏈應用
資訊
幼保多媒體系統
資訊
電子企業
資訊
工業4.0-智慧工廠
資訊
智慧物聯網
資訊
109學年度共有4個
微學程課程規劃如下表
:
數位金融
管理
人工智慧設計應用
設計
智慧生活技術
資訊
AIoT微學程
資訊
108學年度跨院系學程課程規劃
金融管理與科技
跨境電商
保險金融科技
會計分析與理財
會計與國際商務
稅務策略與保險規劃
品牌數位行銷
品牌創意與行銷
電子商務
樂活服務
非破壞檢測企業學程
民生化學企業學程
環境奈米技術暨綠色材料企業學程
工業安全與衛生
智慧創意設計與開發
綠色產品設計
電腦動畫設計
英語遊程服務與休閒規劃
兒童美語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智慧生活技術與應用
RFID物流與供應鏈應用
電子企業
幼保多媒體系統
工業4.0-智慧工廠
智慧物聯網
107學年度跨院系學程課程規劃
金融管理與科技(107更名)
跨境電商(107新設)
保險金融科技
會計分析與理財(107新設)
會計與國際商務(107更名)
稅務策略與保險規劃(107更名)
品牌數位行銷(107新設)
品牌創意與行銷
電子商務
樂活服務(107新設)
非破壞檢測企業學程
民生化學企業學程
環境奈米技術暨綠色材料企業學程
工業安全與衛生
智慧創意設計與開發(107新設)
綠色產品設計
電腦動畫設計
英語遊程服務與休閒規劃
兒童美語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智慧生活技術與應用(107新設)
RFID物流與供應鏈應用
電子企業
幼保多媒體系統
工業4.0-智慧工廠
智慧物聯網
106學年度跨院系學程課程規劃
金融管理
財務管理
創業與就業
創意商品化
保險金融科技
租稅策略
會計資訊系統
休閒產業創新行銷
創意遊程行銷
品牌創意與行銷
電子商務
銀髮族創意商品設計
非破壞檢測企業學程
數位化製造企業學程
民生化學企業學程
環境奈米技術暨綠色材料企業學程
工業安全與衛生
綠色產品設計
電腦動畫設計
英語遊程服務與休閒規劃
兒童美語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RFID物流與供應鏈應用
電子企業
幼保多媒體系統
智慧型健康照護技術與應用
工業4.0-智慧工廠
智慧物聯網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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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
進修部聯合辦公室
(行政大樓2樓
/
管理大樓1樓)
網址:教務處網頁https://acad.cyut.edu.tw/
->
(教務處註冊組)->第二專長
電話:(04)23323000分機4012~4017
/4623、4654 (大一
生請於111.5.16~5.20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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