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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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意旨:依民國74年6月修正民法第971條之規定,將原本舊法時期「夫死妻再婚或妻死贅夫再婚」構成姻親關係消滅事由之規定加以刪除,新法不認為配偶之一方死亡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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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最新→「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6-1「民法概要」3510-01 6-2「民法概要」3510-02 6-3「民法概要」3510-03
二一、乙、丙為姊弟,分別與甲、丁結婚。
乙因病不治,丁前往照料乙之子女,致與甲日久生情,丙、丁感情因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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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至於配偶一方死亡 ... - Facebook
日本民法第728條第一項的規定與台灣民法第971條前段相似,都是「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至於配偶一方死亡的情形則與離婚不同,不論依照台日兩國法律皆不會 ...
- 2姻親關係消滅問題|法律百科Legis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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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規定,「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也就是配偶死亡並不會解除姻親關係,簡單說,淑芬因丈夫死亡而婚姻關係消滅,卻不代表她和夫家 ...
- 4戶政法令彙編 - 苗栗縣戶政服務網 - 苗栗縣政府
舊法本條後段,僅就『夫死妻再婚或妻死贅夫再婚』列為姻親關係消滅之原因,而未將妻死夫再婚或贅夫死妻再婚一併列入,顯見並未採取因夫妻一方死亡他方再婚,姻親關係 ...
- 5第一章通則
離婚:. 依民法第971 條之規定,離婚為姻親關係消滅之原因。 Q配偶一方死亡後,尚生存之他方配偶若再婚,是否即解消生存配偶. 與死亡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