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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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段療育費:每人每小時補助新臺幣四百五十元(每次不超過一個半小時、每月最高五次)。

2、交通費:以受補助兒童住處或核定地點與機構之距離為計算標準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防疫紓困專區 機關介紹 首長介紹 業務職掌 機關通訊錄 所屬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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