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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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現行菸害防制法對電子煙之稽查與取締係以函釋方式將其視為類似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法令規範不足,且法院判決亦認為現行菸害防制法應予修正。

          BasicHTMLVersion TableofContents ViewFullVersion Page12-2019年臺灣菸害防制年報 P.12 10修法重點一、加強管制電子煙:(一)增訂電子煙定義,並明文禁止於禁菸場所吸食及禁止廣告、贊助與未滿18歲者及孕婦使用電子煙,且不得供應電子煙予未滿18歲者;並新增除依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外,禁止製造、輸入或販售電子煙及其零組件之規定,防止青少年藉吸食電子煙進而提早接觸菸品,及有效避免國人暴露於有害的電子煙及其二手煙霧環境。

(二)現行菸害防制法對電子煙之稽查與取締係以函釋方式將其視為類似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法令規範不足,且法院判決亦認為現行菸害防制法應予修正。

(三)國內2016年民意調查結果亦顯示,72.9%贊成全面禁止電子煙輸入國內、92.6%贊成應禁止販售電子煙給未成年人。

二、禁止加味菸:(一)擬禁止菸品添加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避免兒童及青少年因好奇而接觸菸品,或避免吸菸者誤以為加味菸較無危害而持續吸菸,藉此降低吸菸率與菸癮。

(二)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研究指出加味菸易使青少年上癮,進而難以戒菸,最後導致嘗試其他菸品,為以及避免吸菸者誤以為加味菸較無危害而持續吸菸,目前已有美國、加拿大、巴西、澳洲、以及歐盟,管制與限制菸品添加物。

(三)民意調查結果顯示,86%民眾贊成禁止加味菸;吸菸者亦有78%贊成。

三、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擴大至85%:(一)擬將警示圖文面積由現行之35%擴大至85%。

(二)全球109個國家實施警示圖文,警示圖文面積超過65%以上之國家約4成(43個/109個),我國現行面積僅達35%,為末段班。

(三)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印製大幅之菸品容器健康警示圖文為具經濟性、高曝光率,又能直接接觸吸菸者之宣導方式,研究亦顯示較大之健康警示圖文會使吸菸者更有拒絕吸菸之動機,並可讓身心發展尚未健全之兒童及少年清楚瞭解菸品對健康之危害,降低兒童及青少年吸菸之可能性。

(四)84%民眾贊成擴大警示圖文;即使是吸菸者,亦有56%贊成此項政策。

四、擴大室內公共場所禁菸:(一)夜店、酒吧為得設吸菸室的禁菸場所,若未設吸菸室,則全面禁菸。

(二)可有效區隔吸菸者與非吸菸者活動區域,並保護相關工作人員免於二手菸、三手菸害,亦不影響店家之營業收入,創造大家一個可好好享受、健康的娛樂環境,也可避免年輕人在夜間娛樂環境染上菸癮。

(三)95%民眾贊成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即便是吸菸者,亦有78%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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